說忠

忠義出於人的天性。不過,人的這一部份天性,特別需要培養助長;否則,容易摧殘隱沒。

許多人,在童子軍時代滿懷忠義,到雞尾酒時代就不然了;在野時有忠義之心,在朝時就沒有了;在山泉水近忠義,出山泉水就遠離了。人的這種變遷,已被視為當然,乃至視童子軍為「簡單幼稚」,說在山泉水「矯情」。

如果社會把忠義當做某些人的口號、手段,把忠義看做臨時的、浮面的、不穩定的狀態,而以不忠不義的「可靠」為「恆情」,則忠義將不可能成為多數人的人生觀,國家因之難有國魂,民族因之難有正氣。

在「失魂」「喪氣」的社會裏,忠義的口號叫得特響,忠義的行為也層見迭出,但,這個忠乃是以忠為手段的達到對公眾的不忠,許多罪行,比方說貪污,都經由這個途徑產生。貪污者必先有權,有權必先被信任,被信任必先效忠。每一個機關裏都有一些忠心耿耿之徒,他們對上司的侍奉,確可做到矢勤矢勇夙夜匪懈,其細膩體貼,雖父之於子、妻之於夫有所不及。但,使公務荒廢、弊端叢生的,也正是這些人。被巧佞之徒逢迎是一種享受,治人者以默許公共利益遭受某種程度的損害來換取這種享受。這是最高貴、最奢華的享受,比任何聲色享樂所付的代價要高得多。

治人者何以能容許這個樣子的「忠」存在呢?

這是一種交易。許多機關不過是這種交易所。

在這種交易所裏,公民教科書裏所說的忠——忠於國家,忠於民族——根本不易存在。教科書裏的忠,勢將阻礙那種「交易」,然而「你是什麼東西?」配嗎?

不配。於是他們只好不忠。這條路的盡頭,是憤世嫉俗。

不忠的人是第二等人,過苟安自足的生活,但是,一旦聽見「國家」、「民族」不覺仍要憂心如焚。所以人們在閒談的時候「國家」「民族」等詞彙出現的次數是愈來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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