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痛」和「恨」

本月份的自由談月刊上,有魏景蒙氏寫的一篇文章,記述他最近訪問以色列的經過。文中有一段提到以色列正在以高度技巧長期的不停的向國民宣示當年納粹德國迫害猶太人的血債。他們把祭弔死難的猶太人列為接待外賓的一個「節目」,其祭弔場所及儀式都經過特別設計,這個儀式不但使人「悲從中來」,而且使人「毛骨悚然」。魏氏承認以色列的這種做法有鎔鑄國魂的作用,但是,他憂慮這些做法也將產生若干不良的後果。文中有警句說:

「亡國之痛可記,亡國之恨不宜永記。」

我們以單音字組複合詞,用慣了「痛恨」兩個字,忘了痛和恨原是大有分別的。「痛」的力量產生自反,「恨」的力量產生報復。痛可以昇華為高級的情操,恨則不能。某大學生戀愛失敗,因為他的女朋友非醫生不嫁,於是他絕食三日,大病一場,重新考入醫學院,成為名醫但終身不娶。這是「失戀之痛」,如果他在女友變心後買硝鏹水奪仇,那就是「失戀之恨」了。

以色列復國前,猶太人散居世界各地,受到很多的迫害,內心不能不痛,也勢不能不恨。這種痛恨之情做今天的以色列成為一枝哀兵。但時至今日,世界換了樣子,德國也換了樣子,猶太人雖餘痛未已,但「恨」的對象早已消失,如果仍向國人灌輸恨的意識,勢必使下一代以色列人抽象的去恨「德國」,恨「德國人」,這種抽象的恨,最足以造成民族間的誤會,產生新的悲劇,非國家、個人之福也。

這個原則,對我國人也是適用的。日本軍閥會替中國人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國仇家恨,使許多人至今難消餘痛。由於痛恨難分,使許多人至今仍在恨日本,恨日本人。這已經是一種抽象的恨了。懷此恨者往往把抽象的很隨意注入眼前的實體,採取不適當的行動。所謂宿怨或世仇,往往由此而來。宿怨世仇的用處不過是給雙方增加本來可以避免的痛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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