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把內在語言轉為書面語言,「書面語言」是文字,是有組織的文字,是經過組織能夠使作者表達心靈的文字。文字是一種媒介,對學習寫作的人來說,它是一種工具,可以操練使用以發揮它的性能。

傳統的教學方法是把字一個一個教給孩子,因此,人們有一印象,「字」即一個一個方塊字。白話文興起以後,大量使用複音詞,給新出現的事物命名也都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組成新詞,於是人們又有一印象,「詞」是單字加單字的成品。文法學者說,詞是表示觀念的單位,它可能是一個字,兩個字,或兩個以上的字。儘管如此,練習寫作的人大都把「字」和「詞」分別對待,字是單字,詞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僧推月下門改成僧敲月下門,推和敲都是動詞,可是,據說這是「煉字」,「小橋流水人家」和「小橋流水平沙」才是用詞不同。有人把寫作課程分做用字、遣詞、造句、分段、謀篇,越往後字數越多,足以看出這種意見之「深入人心」。

還有一個現象。我們現在的文學理論,受外來的影響很大,有些說法得放進外文的背景裡去了解。我們現在談文學,提到這個字那個字,其實在中文裡面,那個字不是一個字,是兩個字或三個字,(是一個複音詞)。可是大家通常不說「這個詞」,仍說「這個字」。因為這個「詞」是從外文翻譯而來,它本來是「一個」外國字,只是中文譯者用兩個三個中國字來譯它而已。「電視這個字」,「語言學這個字」,這樣的句子在報刊雜誌上層出不窮,字和詞的界限更不分明。

現在為了方便,把字詞合併討論,字和詞的界限並不嚴格,是作家眼中的字詞,而非文法教科書中的字詞。寫作,最基本的要求,是作者能識字用字。他當然不能認識所有的字,但是,他得認識他需用的字。現代作家用白話寫作,用字比文言時代的作家少些,但他認識的字應該比他寫作使用的字要多,因為他要閱讀文言典籍。他用多少字?有幾種統計資料可作答案,他或者需要六千字。從前有人自稱「識字不多,用字不錯」,這話很自謙也很自負。中國字有四萬多個,一個現代人能使用五、六千字,誠然不多,但是,這五、六千字可能組合出來的「詞」卻算不清楚。作家識字用字儘管有限,儲存詞彙可能無限,老詞、新詞,他還可以自己創一些詞。在寫作時供他役使的,並不是那有限的字,而是那幾乎無限的詞。

有人說拿破崙字典無難字,中文字典有好幾個「難」字,難查難認難寫——難查是實,難認難寫未必。即使難查也得多查,即使難認難寫也得多認多寫。一個人,既然已經或者準備用中文寫作,他應該熱愛中國語文,否則,何必對它投入那麼多心血?對於中文,越難認越要認,越難寫越要寫,直到查出興趣來,寫出愛來,認出美來,更不肯罷手。中國話簡直成了他的嗜好,中國文字簡直成了他的情人,中國文學簡直成了他的宗教。要有這幾分痴迷、幾分熱狂、幾分固執,「衣帶漸寬終不悔」,才做得成中國的作家。

現代作家不僅要「識字不多,用字不錯」。還得「用字不多,字盡其用」。用字不多的意思是說無須像古文派作家找冷僻的字使用,字盡其用是說抓住中國文字的特性充分發揮。一種語文的優點及其可愛之處,多半要靠使用那語文的作家發掘、發揚,甚至創造。一個中國作家也必須能證明中文可愛,他的作品才為人所愛。有人嫌中國字的筆畫不規則,那麼讀纏綿凄清的「天外一鉤殘月帶三星」試試看。有人嫌中國字全是方塊,那麼讀對仗工整的「雞聲茅店月,人跡板橋霜」試試看。有人嫌中國字是單音字,那麼讀鏗鏘高亢的「風急天高猿嘯哀」試試看。從前的文學家已經充分證明中文可愛,並使全世界愛他們,而今輪到了現代作家。

一個字可以分成字義、字形、字音三部分。三者以字義最為重要,字形是教人看了知道是什麼意思,字音是教人聽了知道是什麼意思。字義有「本義」和「引申義」。本義是這個字本來的意思,是剛剛造出來時的用法,後來用來用去,它的意思擴大了,用途更廣了,於是產生了引申義。這好比向水中投入一枚石子,水中出現一圈圈的波紋,圓心是本義,那一層層圓周是引申義。「經」這個字的意思本是古時織布機上的直線(橫線叫緯),織布時,橫線來往穿梭,直線不動,因此引申出一個意思來,不常變動者為經,如經常。不變動的東西價值高,品質好,因此最高的最好的叫經,如《聖經》、經典——許多字都是如此。

觀察字詞意義的引申是有趣的工作。前面提到「拿破崙字典無難字」,拿破崙生前並未編過字典,身後也沒有一部字典以他的名氏命名,在這句話裡,「字典」要用它的引申義來解釋。字典是什麼?它是一本「書」,是人們用字的總匯,對每個字的用法有可靠的說明。「拿破崙字典」就是拿破崙用過的字(第一次引申),也是拿破崙說過的話(第二次引申),一個人說話用字代表他的思想,拿破崙既然從沒有說過寫過「困難」,也就表示他從未想到困難,從來不怕困難(第三次引申)。為什麼不乾脆說「拿破崙從來不怕困難」呢?因為這樣說沒有文采,平板無趣。

有文學效果的語句,多半愛用字詞的引申義。「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個墳墓決不是埋葬死人的地方。「愛情可以化陋室為宮殿」,這個宮殿決不是真正的白金漢宮或真正的明清故宮。「友誼是調味品,也是止痛劑」,這個調味品決不是椒鹽蒜粉,這個止痛劑也決不是阿司匹林。「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這句話使許多人大惑不解,「弱者」並非個別實體,如何有名字?「女人」並非專有名詞,又如何做弱者的名字?這是只注重「名字」一詞的本義,忘了它的意義可以引申。在這裡,「名字」的意思指外表、外形、表面。弱者是女人的內容,女人是弱者的外形,也就是說天下女子皆是弱者!這是哈姆雷特的憤慨之言。他為什麼不說「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呢?名字是弱者未必就是弱者,「內容」是弱者才是真正的弱者。

寫作的人早已發現,字形字音跟文學上的表達有密切關係,先說字形。「玉蜀黍在月光下露齒而笑」,此處必須用「齒」,不能用牙,因為「齒」這個字的形狀可以使你覺得看見了一粒粒排列的玉米像骨骼刻成,於是有恐怖的效果。白天可以鳥叫,夜半隻宜「烏」啼,「烏」比鳥少一短橫,那一短橫恰是它的眼睛,夜是黑的,烏也是黑的,怎能看得見它的黑眼珠?這樣,更使讀者覺得面對茫茫的、深沉的夜。描寫大的烏龜,我贊成寫「龜」,描寫小小的金錢龜,我贊成寫「龜」。大戶人家燈火輝煌,我贊成寫「燈」,若是「人兒伴著孤燈」,我贊成寫「燈」。「淚珠兒點點滴滴濕透了羅衫」,這句話看似平常卻予人印象甚深,你看句子裡有多少三點水和四點水!那都是黛玉的眼淚!

我在電視公司工作的那一年,發現電視劇的編導對劇中人物的姓名十分講究。務使字的形象和人的形象相得益彰。如果他是個瘦皮猴,怎能讓他姓關?如果她是個肥婆,怎能讓她姓卜?有一段時間,電視劇裡的壞人都姓刁,「刁」這個字的形狀尖尖稜稜,難親難近,最後一筆更是倒行逆施,刀尖向內,我們望形生義,頗符劇情。可是刁府中人來信抗議,指出姓刁的也有很多忠信芳草,不得歧視。於是到了下一部戲,壞人姓巫,「巫」這個字的形狀像一張臉,兩頰有陰沉的紋,老謀深算,喜怒難測。戲未演完,巫府的抗議信又來了,下一部戲只好打開百家姓仔細琢磨。

再談字音。有些字音能強化字義,而不同的字音能引起不同的情緒。作家為「表達」而用字,當然第一要考慮的是字義,但在許多可用的字中,倘若有些字的字音也能陪襯烘托,錦上添花,豈不也是一項選擇的標準?每讀「沉重」二字,總覺得比讀「輕鬆」多費力氣,「緊張」似乎又比「輕鬆」要多動員幾十根肌肉。「呼」的字音像吐氣,「吸」的字音像吸氣。「江」是大水,讀來聲大,「溪」則聲小。「長」之音長,「短」之音短,而「斷」的聲音亦戛然而斷。「馬馬虎虎」究竟是哪四個字,頗有爭論,也許無論哪四個字都可以,這個成語的創設,也許就是用模糊不清的聲音來表示休認真和難分明。「吊兒郎當」是這四個字嗎?它是怎麼來的?這四個音在一起輕鬆而不成節奏,人們是要用這一組音節來表示沒有紀律沒有責任感的態度嗎?

多年前我曾鼓吹訴諸聽覺的文學。我們研究詩歌、戲劇、演說、諺語、民謠小調,發現前代作家對字音巧為運用,現代作家亦有所繼承發揚。「漁陽鼙鼓動地來」,其中最生動最動人的,是那個「動」字,它的聲音頗像戰鼓,令人驚心動魄。現代作家有人描寫鑼聲,說那面鑼響得坦坦蕩蕩,「坦坦蕩蕩」的音和義都恰如其鑼。「客有吹洞簫者,倚聲而和之,其聲嗚嗚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訴,餘音裊裊,不絕如縷。」這段描寫盡量避免聲音響亮的字,以免破壞了月夜聽簫的情調,這段描寫又用了許多「屋」韻的字,使字裡行間與簫聲共鳴。到了現代,一位詩人詠嘆廣場、夕陽、廢炮、鵓鴿,焦點在鶉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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