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寫法的綜合運用——綜合

先看一篇短文,一面看,一面分辨那些是記敘,那些是描寫,那些是抒情。

我不懂莊子為甚麼說有至德的人從不做夢。孔子曾經夢見周公,諸葛亮曾經夢見伊尹,難道這兩個人的人格還不能做我們的模範嗎?我認為夢境可以使人的心靈更豐富。我一點也不羨慕莊子所說的至人。我想這篇文章的讀者你有做夢的經驗,只是不知道他們做過連續發展的夢沒有?有一個夢,我反覆做過許多次,每一次情節都有變化,極像是每週一次的電視劇集。

夢境是這樣的:我站在一座黑色的山峰上,罩在蒼茫灰暗的穹窿之下,只有頭頂上一顆星發出神祕的光。我為摘星而來。但是任我像芭蕾舞表演那樣豎直腳尖,拉長手臂,總還是差三寸兩寸搆不著,我想:等我長高一些再來吧。這麼一想,我就醒了。

每隔幾個月,我會走進夢境再努力一次。如果能摘一顆星放在衣袋裏,當然是人生很大的成就。那星在天上誘惑我。那山峰也很湊趣,驀地把我舉高幾丈,——也許是幾十丈。我高了很多,可是我的手離那顆星還差一截。任我怎樣堅忍也是枉然。我總是在背脊出汗、肩膀酸痛中醒來。

在那一段日子裡心情真是落寞,每次仰臉看天,就覺得天離地這麼高就是為了使我空虛。有時彷彿是,醒裏夢裏,星已被別人摘走,恨不得能回到童年時代,滾在地上痛哭一場。但是我搆不著的東西誰又能搆著呢?我的身高是數一數二的,再說,到夢境的路並沒有地圖。

摘星的夢以後又做過幾次,山峰一次比一次高,星離我仍然那樣遠。後來,那山峰實在太高了,使我發生了可能脫離地心引力的恐慌,我簡直以為腳下踏的只是一團伸縮變化的黑氣,或是一堆濛濛游離的灰塵。我想我是再也回不了家,再也不能悠悠醒轉了。

我開始怕這個夢。如果這是個劇集,我希望關掉電視。可是由不得我,總有甚麼力量把我的靈魂一把抓起來丟在那若有若無的山上,而我也總是身不由己去攀那若即若離的星。

終於,有一次,我一下子把那星抱在懷裏了。原來它有汽車的方向盤那麼大,而且是撼不動搬不走的。出乎我意料之外,它清涼而有韌性,它的光,把我的手指照成透明的了,把我的鬚髮照透明的了,把我的心肺也照成透明的了,我成了一塊水晶。附近的星星都伸出頭圍攏過來看,地上的人也仰起頭來看,我已經和那顆星合併成一顆大星。

這篇文章有記敘,有議論,有描寫,也有一點抒情。它究竟是一篇甚麼文章呢?它該屬於那一類呢?

這是一篇記敘文,記夢。但是它在敘述的時候加入了抒情,有幾處它用描寫代替了敘述。文章開頭先發議論,結尾則是訴諸想像的描寫。

議論、敘述、抒情、描寫,四者綜合。

純粹的議論文,純粹的記敘文,純粹的抒情,或是純粹的描寫,在理論上有,在我們作練習的時候有,在我們寫作的時候卻是極少。我們經常把這四種寫法綜合使用。

拿前面那一篇文章來說,作者固然是在記夢,可是他對「做夢」這件事有自己的見解。他想把見解也寫出來。他為甚麼不可以寫出來?

他,記述那是怎樣的一個夢,夢中有些細節非寫得詳細不能寫出夢的特色,非放大了來寫不能稱心。要想寫得歷歷如繪而不瑣碎散漫,必得用描寫的手法來處理。誰能禁止他這樣做呢?

夢境是充滿了感性的,夢中的喜怒哀樂會留到醒後久久不散,把夢境引起的情感起伏寫出來,不但使記敘更清楚明白,也給夢境增加深度和厚度。那麼,為甚麼不寫呢?既然寫,為甚麼不用抒情的筆法呢?

記事、抒情、說理、寫景,常常在文章裏交織得十分細密。例如:

她流下眼淚。

這是記敘。在這句話後面緊接著:

淚珠在她眼睛裡遊走一圈,拉成一條晶瑩,拍的一聲在地板上跌碎了。

這是描寫。若非描寫,一滴眼淚不會這麼重要,眼淚也不能「拉成一條晶瑩」。下文是:

人性啊,你的名字是脆弱!一片落葉可以使我產生莫名的煩惱,一雙蝶蝴可以給我無由的快樂。當前的一滴眼淚則使我顫抖,好像面對滅世的洪水。世上有甚麼語言可以挽救我的失敗呢?有甚麼行動可以改正我的錯誤呢?

這顯然是抒情了。然後是說理:

事後回想起來,那場面並不值得驚心動魄。人都有一個幼稚期,然後漸漸老練起來,微風能折彎小草,不能搖動樹枝。「老練」和「幼稚」常常互相譏諷,那倒也不必,只要老練而不麻木,幼稚而不衝動,兩者都很可貴。

這一段雖是說理,卻也用了一個比喻,以描寫來幫助議論。

就以上的例子舉一反三,我們不免要問:是否記敘、抒情、描寫、議論可以不再畫分了呢?是又不然。

儘管記敘可以和抒情、寫景、議論綜合運用,

那以記敘為主的,仍是記敘文;

那以議論為主的,仍是議論文;

那以寫景為主的,仍是描寫文;

那以抒情為主的,仍是抒情文。

通常,我們先考慮寫甚麼題材,也就是採用生活中的那一部份經驗。如果由老師命題作文,他必定先考慮同學們有這個經驗沒有。他不可能要我們寫「喜馬拉雅山去來」。

有一個插曲。有一次,班上的作文題目是「我的哥哥」,一位女同學立刻舉手發言:「我沒有哥哥。」老師就問她:「你是不是希望有個哥哥呢?你有沒有幻想過有個哥哥也很好呢?」答案是「有」。老師說:「寫你幻想中的哥哥吧。」

幻想也是生活經驗的一部份。

題材選定了,你得決定,這篇文章以記敘為主呢?以抒情為主呢?以描寫為主呢?還是以議論為主?

有時候,出題目的人連這個也規定了。題目是「藺相如完璧歸趙論」,你大概就不能放手描寫了。題目是「祭抗戰八年死難的同胞」,你大概就不能「記事本末」了。題目是「墾丁公園遊記」,你大概就不能鴻論滔滔了。這倒也解決了問題。

不過也可能引起問題。像「植物園裏的荷花」,原不止有一種可能。你可以寫成「植荷」,以記敘為主;你可以寫成「賞荷」,以描寫為主,你可以惋惜殘荷,以抒情為主,你可以寫成「荷池對於景觀之影響」,以議論為主。如果題目下面有括弧,註明「記敘文」,你就受到很大的限制。

倘若訓練有素,幾乎甚麼題目都可以作文。有一年,聯考的作文題目沒有印在試卷上,改為在考場中臨時宣布,以防漏題,但是試卷上「作文」項下有一句話,註明「文言白話皆可」,這句話當然是加上括弧的。有些考生臨場緊張,沒看見黑板上的作文題目,只看見試卷上的「文言白話皆可」,以為這就是作文題目,居然也寫出滿篇文章,真也多虧了他。

又有一次,國文試卷上不印作文題目,臨時在考場公布。辦理試務的人希望考生作文時先把題目抄下來,不要一出手就是文章,因此在考卷上加註「把題目寫在答案紙上。」試題和答案用紙是分開的,考生做出來的文章也是一種答案,這是試務人員的想法。但是有些考生忙中有錯,以為「把題目寫在答案紙上」是作文題目,居然也能寫出好幾百字的「答案」。

我當時覺得這事有趣,就去拜訪幾位閱卷的老師,問他們可曾看到根據「把題目寫在答案紙上」做出來的文章。有位老師說他看到一篇,寫得還挺不錯的呢。那篇文章寫了些甚麼內容?閱卷老師想了一想說,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有題目就有答案,有答案就有題目。這像是雞生蛋、蛋生雞一樣,兩者有因果關係。

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也就是說,先有題目還是先有答案?我想,在命題委員心裡是先有答案的,他心裡先有了山濤、阮籍、稽康、向秀、劉伶、阮成、王戎的名單,再問竹林七賢是誰,看我們是否記得。但是對我們考生來說,卻是先有題目、後有答案,我們是根據題目作答的。

不管誰先誰後,兩者總是分不開的,沒有答案,怎樣出題目?沒有題目,怎麼作答?所以,在各門參考書裏,題目和答案都是在一起的。如果只有答案,沒有題目,答案又怎能算是答案呢?「整潔為強身之本」是個答案嗎?我還以為是個作文題目呢。——

以上「答案」,文字是我的,內容是人家的,雖然事隔多年,應該出入不大。這樣的「答案」能得分嗎?講究「格律」的閱卷委員認為連題目都不對,如何能成?「性靈派」的閱卷委員卻說:「就文論文,應當給分!」

這也是一個插曲。

在正常的情形下,究竟抒情、記敘、描寫抑或議論,要看生活經驗的內容。

「歷險記」總該以記敘為主。你心愛的小狗死了,你為它營葬,自然以抒情為主。別人對你有不公平的批評,或者對你熱愛的事物有不公正的批評,你動了感情,但是寫文章辯駁仍須明明白白講道理,不能只感嘆吶喊,除非是有口難言。風景必須描寫,如果記敘,風景是死的,如果議論或抒情超過描寫,那不啻你站在一幅好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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