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斯堪地半島

「六月十八日,轉了三趟車,到了德國北部港口普特加登。隔海相望,丹麥已在水平線上。渡船一小時到對岸(9.5馬克)。下午三點多一點,我到了丹麥。登陸處是熱得比港。攔到一個同船渡海來的德國人,坐他的車北上,直駛京城哥本哈根。不料青年旅館住滿,另找了一處類似性質的旅館,太貴,(住一晚,加早餐,要十六個丹麥克朗)(按:當時匯率,大約七個丹麥克朗換一元美金。)付了錢又要了回來,因此令櫃臺的女士大為不悅。打聽露營,則要先辦個會員證。我無所謂,司機則以為,為住一晚而花兩克朗買證件實不合算。於是決定再北上,於暮色中駛出哥本哈根,到四十四公里外的海港黑爾辛格。我們就住進青年旅館。(一宿加早餐,12.5丹麥克朗)。隔窗而望,海峽對面瑞典的燈火閃爍。明天我們就要過海去。

「一路時晴、時雲、時陰、時小雨、時大雨、時傾盆大雨。」

以上是我六月十八日的日記。所以對丹麥是沒什麼好報告的了。等遊過瑞典和挪威之後回頭再談。

黑爾辛格(Heisingor)過海對面的瑞典城市叫黑爾辛波(Halsingborg),(請不要把那o字上的一斜劃和a字上的兩點漏了,拜託!)上了岸海關大致看了一下行李,問了有沒有帶煙酒就放行了。接著長征九小時趕了五百八十公里路,於下午七點半到了瑞典的首都斯德哥爾摩。司機先生的車是法國賽鐵龍出品,可能是最輕最小的一型,才兩個汽缸。車皮紙樣薄,頂是帆布的。在平路上加足了馬力跑個八十公里的時速就差不多了,下坡時偶爾能上九十。好在瑞典的公路遠不及德國的汽車路平直寬闊,所以「特別慢車」也並不很吃鱉。慢一點,也免得他胡亂超車,叫人捏一把冷汗。(在德國和比利時,有幾回坐在小夥子的跑車上,明明看到對面有車來,硬是要超車。猛踩油門,呼地一下,和來車幾乎擦肩而過,小夥子得意洋洋,回頭對我咧咧嘴:「過啦!」真他媽的!)

斯德哥爾摩的青年旅館也住滿了,這回司機先生也只好同意露營了,住我的營帳,由我買會員證,由他付停車費。營地在城西十公里處,一個小山丘上,營區並沒有山水園林之勝,只是一片空地,設有浴廁、食品店等等,供行旅歇腳過夜而已。這一類的營地許多城市都有,等於是個由旅客自備房間的旅館。跟登山野遊的露營趣味迥然不同。第二天還坐司機先生的車進城,在市政廳前面分手,同行兩天兩夜,這時才互相問了姓名。

遊歐洲有兩大難處:一是語言,二是幣制。到一個國家,好不容易學會了幾個常用的字,跑到另一個國家就全無用處,又得從頭學一套新的。雖然英文相當行得通,到底不是無往不利。「手語」可以解決部分問題,總有技窮的時候。我漸漸發現,每到一處,一定要盡快弄清楚「廁所」是怎麼寫的,怎麼唸的。因為一則吃飯、睡覺的地方(餐廳、旅館等等)都有大大的門面,堂皇的招牌,圖文並茂,唯恐你看它不見,而廁所則名副其實,縮在旁邊角落,不易找到門路;再則吃和睡都可以忍,而排泄則告急時就非立時解決不可;三則肚子餓要吃飯,睏了要睡覺,都容易以手勢來比劃,而內急之事,不論大小,都不便「表演」。當然廁所門上的「男」「女」兩個字,也要認得才行。

就是英語行得通的時候,也得小心一點。我初到美國時,坐長途巴士,車站裡有告示說明車上有Restroom。當時大惑不解,不知道為什麼在巴士上還要另闢休息之室。上車一看才知Restroom者,廁所也。我走過美國三十多個州,總未見任何一處或任何一個美國人管廁所叫W.C.或Toilet。這回到了歐洲,卻見這兩字大行其道,即使德文的Toilette,瑞典文的Toalett也大致可望文生意。有一兩回我因積重難返,用英語問人什麼地方有「休息室」,結果當然吃乾瞪眼。趕快改口,才得解決問題。

各國的幣制不同,麻煩有二:其一是每入國境,必須換錢,其二是匯率不同,花錢的時候心裡的數學公式要時常改變。即使最不精打細算的人,花外國錢的時候,也往往會折算成本國的錢看看。剛剛弄慣一個公式「除三點五」,第二天,過了邊界又要開始記「除七點五」。至為討厭!

北歐三國的錢都是以「王冠」為單位;在丹麥文和挪威文裡拼作Krone。每Krone等於一百個ore。而瑞典文則拼作Krona,等於一百個Ore。在這裡我用中國人的老辦法,一律翻譯為「克朗」和「厄爾」,前面再加國名以資區別,如「瑞克朗」「丹厄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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