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主義與意識形態

香港人移民西方,初到貴境,要消除一時的種族歧視,其實不太困難,要義是記住入鄉問禁隨俗,不要把原有一套生活習慣搬到西方。要放開胸襟,是很難馬上戒絕訂閱香港娛樂周刊與電視劇錄影帶,但至少應同時主動了解西方文化與社會。如此西方的鄰居與同事,雖或在初相識時對新移民懷有偏見,但一定因時間而得以減輕或消除。但種族主義為一種意識形態,要改變卻絕非一朝一夕之事。所謂意識形態,據法國十八世紀哲學家德雷西的定義,是「有關人類經驗及外在世界的一套綜合解釋理論」。要之,我們對這個物質世界每一事物的思維反應,無一不受意識形態的操縱,每一個甚麼「主義」,也就是一種意識形態,而種族主義當然是其中一種。

種族主義意識形態在西方是根深蒂固的。小孩子自小在漫畫、兒童故事、電影、兒歌中即受到來自維多利亞一代的意識灌輸。其時中國積弱,中國人的形象被塑造為神秘、骯髒、怪異、好吃貓狗肉、抽鴉片煙,至現代的西方兒童在讀物之中,仍能濡染大量東方種族主義的元素。所不同者,近十多年中國改革開放,中國人的髒亂,漸漸為中國人「天生有企業精神」形象取代,雖較為「正面」,但好像中國人只會埋頭鑽營賺錢,沒有文學、音樂、藝術,仍有問題。

不可小看意識形態的力量,我們從小看連環畫,即知道狐狸狡猾、豺狼兇險、豬是既髒且懶。至弱冠之年,漸次又從歐洲三級片中斷定金髮女郎胡亂與人上牀,從荷李活電影中知道劫機的都是蒙面的中東激進分子。在四周鋪天蓋地而至的資訊中,我們漸受到某種意識形態的洗腦。

而中國人自己對「阿燦」、「賓妹」等「非我族類」,又何嘗沒有一套以偏概全的固有形象?此皆意識形態的產物,遂成為種族歧視之象,如無前者之惡土,即無後者之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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