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逐鹿中原 第12章 治大國如烹小鮮(下)

龍軒深刻地意識到:明朝的監督體系覆蓋了朝廷所有的官員,唯獨不包括皇帝,甚至可以說以科道言官為首的監察體系就是皇權手中的一條瘋狗。它能替皇家剔除對自己統治不穩定的因素,卻也會傷及國家根本。

家和國,究竟選哪一個?

首先,皇帝會用最野蠻的殺戮方式來確保皇權不受任何挑釁,而殺戮會直接傷害到社會生產力。

朱元璋雖然也算是明朝的一位賢明君主,但是在洪武十三年的「胡獄」案中,不僅以擅權枉法罪處死了丞相胡惟庸,還以通倭、通元罪誅殺其餘黨,累計達三萬餘人;在洪武二十六年的「藍玉」案中,以謀反罪殺死涼國公藍玉,並株連蔓引,殺死大小官員及其族人累計達兩萬餘人。

兩案之後,朱元璋基本上將開國功臣屠戮殆盡。明朝的其他皇帝雖然殺人、殺官員沒有朱元璋那麼多,但是在維護皇權的權威性上從沒有過絲毫的讓步。明成祖朱棣以凌遲的方式處死方孝孺十族,就可見一斑。

其次,至高無上的皇帝會以「一己之私為天下之公」,窮奢極欲,浪費社會生產力。明太祖朱元璋一生保持節儉,皇后還在後宮領頭織布,這樣的皇帝也就他一個,他的子孫都過著真正皇帝的日子,而且有些人還做得非常出格。

例如,明英宗時期,北部邊防急需整飭,皇帝卻將支邊軍費一百萬萬兩「金花銀」收歸內庫,供內廷使用,聽任大同等軍事重鎮和北方防守力量的衰落,即使邊軍達到「饑荒旦夕難待」的狀況也無動於衷,不肯將銀子還給國庫,最後英宗做了瓦剌人的俘虜,也算是自作自受。

明萬曆皇帝更是一個花錢如流水的人。「萬曆中年,戶部歲入本折錢糧,總一千四百六十一萬有奇,其折色入內庫者六百餘萬,入太倉庫者三百六十八萬有奇」,國家徵收的田賦,竟有三分之二流入了宮廷的內庫,供萬曆皇帝一人使用。即使這樣,銀子還是不夠這位神宗皇帝花,於是他派出大批宦官充當礦監稅使,從民間直接收取工商業者的稅收供應大內。結果是「礦不必穴,而稅不必商;民間丘隴阡陌,皆礦也,官吏農工,皆入稅之人也」,把百姓錢財收刮一空,化國為家,真正實現了這位皇帝「朕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財皆朕之財」的「豪言壯語」。

皇帝貪財好貨,臣僚自然群起效仿,導致吏治的整體腐敗。奉明神宗之命四處搜刮的礦監稅使,就幾乎個個是貪污的高手。如山西每年征解稅銀45200兩,稅監孫朝只上交內府15800兩,而將29400兩隱匿私吞。據內閣大學士趙志皋的揭發,礦監稅使搜刮所得,「進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囊者什之八九」。按此估算,礦監稅使從萬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這10年間,大約貪污私吞了黃金10萬兩,白銀四五千萬兩。一般的官吏,同樣是貪得無厭,不僅貪污賑災銀兩、工程銀兩,就連贖贓銀(貪官贖貪污罪的款項)也不放過。

湖廣巡撫秦耀因遭彈劾罷官,離任之時還「侵贖贓銀巨萬」。一些內閣大學士的屁股也不幹凈,如內閣首輔沈一貫,就以納賄而著稱。據載,他曾接受楚王黃金1000兩、白銀1萬兩的賄賂。左都御史丘橓曾在一份奏書里感慨道:「下官多以廣交為能,或明送於公門,或暗投於原籍;上官又多以不取為拙,或充囊橐以自肥,或括金幣以為賂。錢神錮臭,恬不為非,無怪乎廉白之名跡多不見於天下矣」。面對朝廷官吏的整體墮落,這一百一十個監察御史如何監督得過來!

「所以說無約束的皇權是萬惡之源,無論多麼縝密的監督網路,如果漏掉了皇帝這條最大的魚,監督體系最終都會變成一種擺設。而當監督體系完全失效之後,就是新一輪的王朝更替。」

龍軒感覺很可笑,自己思慮到如今,最終要解決監察體系的辦法,居然是限制自家的權力。

明朝的監察權力一直掌握在皇帝手中,當皇帝勤政有為時,監察體系能夠有效運作,確保吏治清明。而當皇帝出現惰政、亂政之時,監察機構就會產生異化。

異化的一種表現是,監察權力淪為政治暴力的工具。

建立嚴密監督系統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朝廷官員的清廉,嚴厲懲治貪·腐官員只是一種手段。朱元璋對貪官「剝皮揎草」,用意也只是震懾而已,希望官員都潔身自好。但是,後來的皇帝更看重的是這種生殺予奪的大權。他們利用廠衛及其他監察機構來控制朝廷官員,通過莫須有的罪名和秘密的殺戮來建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統治局面,以達到皇權的穩固,將一個正大光明的政府機構,變成了陰謀為本的特務機關。典型的背本逐末。

明朝的皇帝這樣做,朝廷的官員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同殿為臣的官員們也開始利用監察機構的權力互相攻擊。在明朝,官員根據門生關係、同僚關係、同鄉之誼等形成諸多的朋黨,如東林黨、浙黨、齊黨、楚黨、宣黨、昆黨等等。各個黨派為了自身的勢力,相互傾軋。

而鬥爭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掌握監察機構,引導輿論,在官員的定期考核中清除對立黨派的官員。如嘉靖時,嚴嵩即在監察機構內部安插自己親信鄢懋卿、胡宗憲擔任御史、巡按以打擊政敵、剷除異己。徐階力圖去除嚴嵩,自己入閣,於是「授意御史鄒應龍、林潤彈劾嚴氏父子」。

由此開始,科道諸官淪為內閣權力鬥爭的鷹犬,對不同政見、不同立場的政敵,在內閣首輔或者本幫宿主的授意下「群起而逐之」。更有甚者,在明熹宗天啟年間,大宦官魏忠賢權柄在握,大肆利用御史或者言官打擊異己。

天啟初,周宗建上書批駁魏忠賢專權用事,魏閹則指使給事中郭鞏彈劾周宗建。其他科道官員如崔呈秀、倪文煥、石三畏等,御史王紹徽、崔維華等人,為魏忠賢打擊東林黨盡了犬馬之勞。在明代後期朋黨之爭的漩渦,監察機構逐漸異化為政治·鬥爭的工具,此時的監察機構已經完全背離設置該機構的宗旨,成為了吏治進一步敗壞的催化劑。

異化的另一種表現是,監察官員整體的墮落。

明洪武十三年正式確定了官員的俸祿標準,其中一品官員是87石/月、二品61石/月、三品35石/月、四品21石/月、五品16石/月、六品10石/月、七品7.5石/月、八品6.5石/月、九品5.5石/月。對比所有的封建王朝,明朝官員的俸祿是最低的。而且明朝廷在發放俸祿的時候只是發放部分祿米,其他部分通過折鈔的方式發放,往往是朝廷變相地剋扣官員的俸祿。

所以明朝廉潔的官員都過著相當艱辛的生活。如明英宗時期,御史劉准為七品官,每月實際發放的祿米只有一石五斗,養不活一家人,病死之後,還留下向同僚借的30石米的債務無法還。

明憲宗、孝宗時的張昺,官至正四品的四川按察司副使,因病辭官後生活無著,時而斷炊,死後沒有錢買棺材,還要靠旁人幫村才得以埋葬。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右都御史的任上離世,死後清點其財產,「俸金九兩,葛布一端,僅衣數件而已」。在這種艱難的條件下,監察官員要保持自己的操守是需要堅強意志的。

然而,在嘉靖、隆慶、萬曆時期,社會風氣和道德觀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退化。一方面是因為這一時期工商業經濟發展帶來私人經濟利益增長,另一方面,明朝內廷、宗室已經完全放棄了朱元璋所主張的節儉的生活方式,整個社會奢靡之風盛行。

為了過上富足的生活,俸祿微薄的士人群體逐漸放棄了正統的儒家觀念,官員變成商人,權力化作資本,官場充斥著銅臭之氣,當時的狀態是「大官貪污受賄致富,小官舞弊勒索濟生」,幾乎是無官不貪。明代士林翹楚如夏言、嚴嵩、徐階、張居正無不身家百萬、富可敵國。

在這種社會大背景下,雖然科道官員當初也有捨己為國、一心忠於朱家王朝千秋大業的理想,但儒家倫理價值觀總歸經不住私人經濟利益的強烈持久衝擊,最終喪失自我,成為了說一套做一套的偽君子。李贄是明朝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萬曆五年做過姚安的知府,在面對私人利益和儒家倫理之間的掙扎,他這樣自嘲「志在溫飽,而自謂伯夷叔齊;質本齊人,而自謂飽道飫德」,而對當時讀書人的目的也說得非常的直白:「自朝自暮,自有知識以至今日,均以耕田而求食,買地而求種,架屋而求安,讀書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顯,博風水以求福蔭子孫」。久而久之,缺乏有效監督的科道官員就同樣染上了官場惡習,要麼逐權逐利、貪瀆成風,要麼隨波逐流。

這些監察官員「以緘默為老成,以謇諤為矯激,已難乎其忠直亦」。而一旦監察官員開始貪贓枉法、收受賄賂、濫施淫威、巧取豪奪,監督者和被監督者就沆瀣一氣,對社會的盤剝就更加變本加厲、有恃無恐。

明朝初年的陳寧是明早期御史台的左御史大夫,在蘇州時徵收賦稅非常苛刻,經常用烙鐵燒人,當時官吏百姓都深受其苦,稱其為「陳烙鐵」。

嘉靖時期的趙文華,曾以右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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