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節

醇王是四月二十六回京的。不過早就電奏在先,要五月初一才能復命,因為此行帶回許多船艦、炮台、船塢的圖說,尚待整理進呈,同時十幾天巡行數千里,見聞極多,關於大辦海軍應興應革事項,亦須通盤籌劃,至少要有三四天的工夫,才能畢事。

不過醇王巡視的經過,慈禧太后不待他復命,就已明了,因為李蓮英亦須復命。照他的看法,辦海軍根本不須那麼多錢,尤其養船的費用,可以大事撙節。此外也談到北洋衙門氣派之大,以及北洋官員薪俸之優,言下頗有不平之意。

這自然有些過甚其詞,他的意思是要迎合慈禧太后早就存在心裡的一個想法:與其讓你們胡花,不如我自己來花。果然,慈禧太后當時就作了一個決定:早日降懿旨宣示歸政,這也就是決定催促醇王將該興修的禁苑工程,早早完工。

五月初一清早,醇王的復奏遞到,共是一折一片。奏摺中陳述察度北洋形勢、應建海軍規模及練兵選將,首重人才,所以軍事學堂,必須推廣的大概情形。附片是密保得力的海陸將領,文武人員。慈禧太后看得很仔細,印證了李蓮英的陳述,對於北洋的全盤情勢,已瞭然於胸了。

召見之後,自然有一番獎勉。然後聽醇王口述看操的情形。他拙於口才,一件很熱鬧的事,講得索然無味,遠不如李蓮英的刻畫,來得生動。然而,慈禧太后不便打斷,耐著性子,聽他講完,方始問道:「海軍不過剛剛開辦,照你這一次去看的情形來說,將來還得要有大把銀子花下去。怎麼樣籌款,你跟李鴻章談過沒有?」

「這是一定要談的。辦法是有幾個,不過一時似乎還不宜明示。」醇王答道:「海防新捐,限期將到,看來一定要展限。」

「可以。」慈禧太后答道:「這不妨早早宣示。」

「回皇太后的話,目前因為限期將到,直隸報捐的人很踴躍,如果宣示過早,大家一定會觀望,對北洋的入款,大有關係。」

「嗯!嗯!那就慢慢來再說。」慈禧太后又問,「除了戶部在籌劃的辦法以外,你們還談出點兒什麼生財之道?」

「李鴻章有幾句話說得不錯,海軍是國家的海軍,北洋的安危,不僅關係京師,也關係海內,所以辦海軍應由各省量力籌款,由海軍衙門通籌運用。這話在眼前似乎言之過早,等將來正式建軍的時候,再請旨分諭各省照辦。」

「既然還早,就不必去談它了。」慈禧太后問道:「李蓮英這次跟你出去怎麼樣?有沒有什麼不守規矩的地方?你可別瞞著我!」

「臣不敢瞞,也沒有什麼好瞞的。李蓮英這趟跟臣出去,他的行動舉止,實在是臣想不到的。」

不待慈禧太后動問,醇王便大讚李蓮英如何守規矩,知分寸,尤其是謝絕外客,苞苴不入,那種操守,著實難及。因此,大小衙門的官員,對他不但佩服,而且敬重。

醇王是由衷地讚揚,情見乎詞,一無虛假,最後當然歸結到「頌聖」上面,說北洋官員的議論,無不敬仰皇太后知人善任,法度嚴明,所以派出去的太監,才會這樣守法盡禮。

這對慈禧太后來說,當然是極好的恭維,同時也覺得李蓮英確是可以充分信任的。不過她心裡雖很看重此事,表面卻頗淡漠,聽醇王很起勁地說完,只答一句:「他能懂規矩,就算他的造化。」接下來便談到拆遷北堂之事。

拆遷北堂的交涉,進行得很順利。敦約翰不負使命,說動了教皇,同意拆遷,電示教廷駐北京的代表樊國梁,回羅馬面商移堂的辦法。

這是三月底的事。李鴻章接到敦約翰的電報,便托天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邀約樊國梁到天津會商。移建的地點,原有成議,是在西安門大街路北的西什庫地方。這西什庫又稱西十庫,明朝在這裡設甲、乙、丙、盯戊、承運、廣盈、廣惠、廣積、贓罰等十庫,專貯絲絹、顏料、油漆之類的什物,及抄家沒入官府的贓物。入清以後,西什庫歸內務府接收,曾經三十多年的封錮,到康熙年間,才略加清點。其地荒僻,而十庫所貯,久成廢物,所以內務府一向棄置不問,正好用來供北堂遷移之用。

照最初所許的條件,朝廷不但要另撥建堂之地,而且要照原來的式樣,代為興建。而戶部及內務府造辦處,都不願承辦這一工程,因為價錢不好開,照實開報,相形之下會顯得正在興修的三海工程,過於虛冒虛濫。如果照一向承辦宮宛工程的例規來開,這樣一座大教堂,工價算它五十萬銀子也不為過,又那裡來的這筆巨款?而況有洋人蔘預,事事過問,處處頂真,最後必是好處不曾落到,麻煩多得不可勝言,因而都敬謝不敏,推托之詞只有一句:「洋房不會造,天主教堂更不會造。」

這樣就只好折價,讓天主教自己去造了。李鴻章要跟樊國梁蹉商的,主要的就是折價的多少。而在談錢之先,還有件更要緊的事,先要說妥,就是北堂的鐘樓,高達八丈四尺,俯瞰禁苑,十分不妥。文宗在日,對此耿耿於懷。同治年間,亦曾多次交涉,希望北堂將鐘樓拆低而一直不得要領,此刻遷堂,自然力戒前失。李鴻章以極堅決的態度告訴樊國梁,為了風水的關係,西什庫新堂的鐘樓,以五丈為度,斷斷不準高出屋脊。

原來以為樊國梁必有難色,那知他竟一口允諾照辦。李鴻章喜出望外,對於折價的數目,手便鬆了,而樊國梁的本意,亦是拿這個讓步,換取實益,所以李鴻章一許二十萬,他意猶不足,一直加到三十萬,仍舊要再添五萬。

就在這時候,醇王到津,李鴻章向他請示,照三十五萬兩定議,訂立了合同五條。

醇王此刻要面奏的,就是五條合同的內容。他特別提到第五條,規定北堂所收集的「異方珍禽異獸」,一切古董,以及傳教唱詩所用的風琴、喇叭等等,經李鴻章力爭,樊國梁終於不得不答應,「全數報效」,載明在合同以內。這些東西,價值不貲,折算扣除,給價實在不到三十五萬銀子。

「總而言之,這一次仰賴皇太后的鴻福,交涉極其順利。避過法國,直接跟教廷接頭,這個宗旨,定得很高明。」醇王很興奮地說,「國運否極泰來,如今軍事、洋務,都有起色,臣與李鴻章內外支持,勉圖報稱,總算有了一點結果。不過,臣的才具短,總要求皇太后時時教誨。」

聽了醇王這番表功的話,慈禧太后少不得有一番嘉勉,然後又將話題拉了回來:「北堂什麼時候遷移呢?」

「從明年正月初一起,以兩年為限,遷移完畢。」醇王答道:「新堂地基,預備十一月里交,動工要在明年,因為今年西北方向不宜破土。」

「風水是要緊的。」慈禧太后急轉直下地問:「北堂遷移,已經定議了,那麼三海工程什麼時候可以完呢?」

「這……,」醇王遲疑著,「要看工款來得是不是順利?」

「這話我就不明白了!如果工款來得不順利,工程就擱在那兒,老不能完工了?」

話中有責備之意,使得醇王微感不安,急忙答道:「臣所說的順利不順利,也不過進出幾個月的工夫。三海工款總計一百八十多萬,責成粵海關籌一百萬,是個大數,到現在為止,報解到京的,不過十幾萬。眼前要發放的,就得三十多萬。欠下商人的款子,工程就不便催,因為內務府催工程,商人就要催款。臣估計至遲明年冬天,總可完工。」

「刮西北風的時候,就得回宮了,明年冬天完工,不就等於後年夏天完工嗎?」

醇王心想不錯,歷來的規矩,春秋駐園,夏天如果不是巡幸熱河,也是住園,唯有冬天在宮裡。三海工程在冬天完工而不能用,閑置在那裡,反要多花人工費用,細心照料,這是什麼算盤?

轉念到此,不假思索地說了一句:「臣準定催他們明年夏天完工。」

「那還差不多!」慈禧太后的聲音和緩了,「可是,催工就得催款,那又怎麼著呢?」

「臣儘力張羅就是。」

「你也不必太勞神!」慈禧太后體恤地說:「北洋不是有款子存在外國銀行生息嗎?先提三十萬來用好了。」

「那筆款子,是要付船價的……。」

「怕什麼?」慈禧太后不耐煩了,搶白的聲音很大,「等粵海關的款子一來,不就歸上了?上百萬銀子擱在洋人那裡,不但生不了多少息,說不定還給人挪用了呢!」

醇王不知道慈禧太后的話是有根據的,只當指責海軍衙門有人挪用造船經費,極力申辯,決無其事。慈禧不便透露消息來源,只說了句:「外面的事你不大明白,照我的話做,沒有錯兒。」

醇王自然不敢違拗,行文北洋衙門,借款三十萬兩。李鴻章接到咨文,大為高興,因為預定向英德兩國訂造的四條鐵甲快船,本有二百四十八萬兩銀子,存在滙豐銀行,陸續結匯兌付,現在還剩一百萬兩,原可夠用,那知駐英駐德的公使劉瑞芬、許景澄一再來電,不是增添設備,就是材料漲價,要求增加款項,計算之下,還差八十萬兩。正愁著無法啟齒時,有此一道咨文,恰好附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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