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大漠孤煙直 第七百三十章 假像

「一顆是公心,一顆是私心。做為士大夫,都想陞官加爵,我也想,天覺,你也想吧。」

不想才怪。

「然而區別就出來了,公心的想陞官,則是想手中擁有更多的權利,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幹,上輔君王,下安黎民百姓。私心則是升官發財,官做得越大,自己就會擁有更多的富貴。比如李林甫,他沒有才華嗎,他不勤政嗎?為了處理政務,將被褥都搬到了政事堂,在政事堂過夜。然而他這種勤政乃是不放手權利,用以滿足自己富貴的慾望。因此,讓胡人為邊將,至於危不危害國家,他不會管的。就是明知道會有危害,為了擁有更多權利,他還會這麼做。」

乖乖,蔡京難道是李林甫這樣的人物?

張商英嚇了一大跳。

事實還真是,與他平級的不過李林甫、嚴嵩、秦檜數人而已。

賈似道、和坤、魏忠賢等人都不行,是同樣的奸臣,但他們有蔡京的才華嗎?

文筆、書法、見識、學問、處理政務能力,那一樣蔡京不是佼佼者?與他相比,賈和魏等人就象一個暴發戶與貴族相比一般。

「王公,可庶民嗎?」

「庶民同樣有兩顆心。普通的公心則是遵紀守法,交納稅賦,大公之心則是尊老愛幼、樂善好施、扶弱濟貧、見義勇為。普通的私心則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眼中只有自己與自己這個小家,大惡之私心則是為了自己享愛,無惡不作,欺男霸女,發放高利貸,坑蒙拐騙。但這兩者不是黑白分明的,任何人都有公心,都有私心,包括範文正同樣也有著一些私心。不怕有私心。就怕私心佔據著絕對的上風,為了私心將公心完全放在某個旮旯里。」

「蔡元長有才氣,有能力,無可否認。然而看似的溫順恭良。實際是笑裡藏刀之輩。我曾認真觀察過,此人幾乎是丁謂的翻版。在沒有衝突的情況下,最好遠離之,否則天覺,你可能就會成為第二個寇萊公。」

「我那敢與寇萊公相比。」

「章子厚再三向我推薦你。能如此入他的法眼,想來你的未來必然不可估量。」

其實後面所說的還真非是虛言。

對於蔡京,王巨確實認真的觀察過,不能說在另一個時空他是著名的奸臣,在這個時空他一定就是奸臣吧。

然而仔細觀察後,王巨發現此人與曾布的性格很是彷彿,也就是不管後面趙佶能不能做皇帝,此人已經有了三面兩刀與大奸臣的雛形了。

不過這番交談,不僅是關係到蔡京如何,也是兩人第一次交了心的交流……

熱鬧的元宵節過去了。

大夥重新來到各部司工作。

然而就在第三天的常朝上。孫固又再次對王巨發難:「陛下,老臣聽聞,國家將要實施什麼專利法。」

「是有此議。」

「陛下,夫子之道,道德育人,這才是根本所在。國家政策卻一再鼓勵百姓謀利爭利,長久下去,臣擔心國將不國,民將不民。」

總之,王巨先弄什麼動物保護。現在又弄出什麼專權,讓孫固真的惱火了。

「難道孫公未聽說過子路受牛與子貢拒金的故事?國家想辦法讓百姓富裕難道是錯了嗎?如此,我只想問孫公一個問題,我見到孫公朝服裡面的裡衣十分精美。為何不學習範文正與范仁純,只著粗布麻衣。不要學習范氏父子了,學一學陛下吧,看看陛下龍袍袖子下面的裡衣是什麼布料!」王巨立即譏諷道。

雖然趙頊缺點很嚴重,不過對自己要求還是很嚴格的,這一點雖不及宋仁宗。但比大多數皇帝做得要好,平時的普通衣著,用的也多是普通的布料。

「陛下,臣在下面曾聽說過許多貧困百姓議論,說為富不仁,這也未必,有許多富人依然是大宋的良民,平時做了許多樂善好施之舉。管仲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大體上也是對的,活不下去了,只好淪為盜賊。如果活得下去,又有多少人甘心當盜賊呢?但也不是全對,人心沒有滿足的時候,富了還想更富,因此百姓變富了,也不意味著犯罪變少了,只能說是暴力性犯罪可能下降,更不代表著個個就化身為道德君子了。」

「因此變富與德化是兩回事,兩手都要抓。好比穿衣吃飯,衣服穿好了,難道就不吃飯了?再者,為何要實施這個專利。臣就說這個新式織機。一旦推廣,將會使多少百姓得以改善。」

「王卿,說仔細一點。」

「陛下,它的出現,羊毛價格必然會上漲,西北有許多百姓都飼養牛羊,特別是羊。可這些羊多是當成食物的,宰殺後就沒有了。然而飼養毛羊,一年則能收穫數次羊毛,收入會不會增漲?況且相關的作坊也會變多,作坊就需要許多織工織女,而這些羊毛織品的流通,朝廷無疑又會增加大量商稅。還有呢,這種織機臣未看到,但它能將羊毛絞成如此細的毛線,那麼是否能用在棉花上?陛下,想一想大量南方的棉花用這種織機,織成精美的大食布,又會給國家帶來多少直接收入與稅賦,又能養活多少人、創造出多大的價值?一項發明,就帶來了這麼多變化。如果是十項二十項偉大的發明創造呢?那會帶來多少變化。然而因為沒有相關的律法保護,百姓不願意花大量錢帛去研發。就象這個祖陽,他前前後後花了十幾萬貫,有幾個人能象他這麼做。並且他是成功了的,如果不成功,這十幾萬貫用什麼手段收回來?」

「王卿,那個處罰還過重了。」

這道奏章先是張商英草寫,王巨再做了修改。

主要有兩點。

第一點是專利持有人本身的政策,發明者必須持有相關技術到所在州府報批,然後再交納百分之一的專利認可費用。好比祖陽,他花費了十八萬貫,那麼就得交一千八百貫的認可費。

為什麼要交納這個費用呢,因為官府接到報批後,必須派人甄別是不是你發明的新技術,或者是不是你獨家技術。

否則可能就會有一些歹人將別人的技術拿過來報批。那麼弄不好真正技術持有人,以後卻不能使用這個技術了。

因此這個甄別會十分麻煩,必須交給中書,再由中書交給各路轉運司。再由各種轉運司官員一一甄別,確認沒有其他人擁有這種技術,最後才能認可。

如此一來,會不會產生大量的費用?

百分之一的認可費就是支付這個費用的。

所以有了後面的規訂,報批後就屬於審核階段了。但從報批時起,國家就開始對報批人的技術擁有進行保護,只不過經過兩年甄別時間後,才能算是報批人真正擁有此項技術。

實際與後世的專利法差不多,區別就是審核時間更長。

再就是官府接到報批後,必須送到中書。中書單設一庫存放起來,以備以後處理相關的糾紛。

除此之外,那就是以後每年其技術擁有者,還要交納千分之二的費用。如祖陽,他每年還必須得交三百六十貫。

這也非是國家想斂財。此法不設則己,一設以後肯定會產生糾紛,也會分散相關官員的精力,當然,也會產生一些不必要的浪費。

但這些費用並不是剝削髮明者,就象祖陽這個新式織機。

如果此法通過,以後從名義上來說,其他人想要得到這種技術,那就必須從祖陽手中購買,不說是十八萬貫吧。最少得支付一個兩萬三萬貫,那麼祖陽不但能將研發費用收回去,說不定還能發上一筆大財。

然而也不算是對祖陽的偏袒。

這是成功的,如果失敗了怎麼辦?

一無所有!

第二點就是針對其他人的政策與律法。

如果不經其本人允許。其他人剽竊其技術,或用強迫手段迫使其本人交出其技術,那麼必須處罰十倍以上的罰金,其中一半重新分配其本人,嚴重者還會黠字流配三年。

也就是誰剽竊了祖陽的技術,那麼官府就會對剽竊者處以一百八十萬貫的罰金。若沒有,能抄出多少就是多少吧,抄出一百萬貫,五十萬貫補償給祖陽,餘下五十萬貫,則是官府所得了。想一想敢剽竊的,身份還能簡單嗎,如果沒有這一半所得,各地官員那有這個動力去盤查?

這是一次破天荒的舉措。

想一想兩世吧,中國對外人真他娘的慷慨啊,四大發明造就了整個西方文明。甚至手把手地教倭人高麗人造紙燒瓷器,就連大和尚鑒真到了倭國,還手把手的教倭人生產豆腐。

然而到了王巨前世,西方人與倭人如何對付中國的,因為西方的封鎖,那怕前世中國成為GDP第二大國,實際購買力第一大國,機床、晶元、發動機這三樣工業最重要的技術,仍然很落後。

不要提錢,花再多的錢,人家也不賣給你,怎的!

因此為了保護持有者手中的專利,王巨提議課以十倍罰金。趙頊說太重了,也是指這個十倍罰金。

王巨想了想說:「陛下,那就四倍吧。」

四倍對於某些人來說還是很重,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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