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北部灣海盜 第五百六十八章 隱患

王巨時不時冒出一個新名詞,不過大家也不奇怪,這是新事物嘛,當然用新名詞了。

這時候斬殺高懷忠的效果就看出來了,那麼多將士,眨眼之間就卡嚓了,而且王巨只帶著一營蕃騎過去,當著十六營永興軍官兵的面,將那麼多將士斬首的。

這讓大家想到了王巨凶名在外,下面的官員多是聽,即便質疑,也盡量用委婉的語氣說出來,省怕開罪了王巨。

王巨不顧大夥的想法,繼續說道:「我朝稅賦幾乎是唐朝的五到六倍,事實財富也可能是唐朝的五六倍。但這個富是富在極少數人,普通百姓依然很貧困。如果所有百姓都有唐朝百姓的五六倍收入,那會發生什麼?」

於簽判笑道:「明公,那不可能。」

「是啊,不大可能,如果真有這個可能,我朝就會產生強大的吸引力,最少西夏與遼國那邊的漢戶,會想盡辦法,前來投奔我朝。正是因為普通百姓不富,加上國家又不強大,所以連這些漢戶都不願意回歸大宋。」

「明公,很難啊。」於簽判笑道。

當然,真出現了這種局面,不用說,至少遼國與西夏漢戶會哇哇地來投奔。

不過不可能的,若是這出現這局面,離夫子所說的大同盛世也不遠了。

王巨看了他一眼,這是一個老於世故的老臣,當年只是四甲進士出身,但一步步爬到這個位置上。雖升得很慢,但一直在升。

這也是一種本事。弄不好就會讓王巨頭痛。但他主動配合。這種圓滑會對自己產生幫助。

念頭一轉而過,王巨點頭道:「是啊,很難,但我們會有辦法將慶州變得更好一點,那樣也會增加吸引力。並且以前若是慶州太過富裕,西夏必會派兵過來時常抄掠。但現在橫山諸砦擋在前面,整個慶州都在後方了。」

這是一步真正的大棋,王巨正在下著。

如果那邊更窮。這邊更富,通過對比,西夏人心會更加渙散。

不過能不能成功,王巨就不大清楚了。

他又說道:「所以我想出了這個辦法,成立這個慶州發展基金,鼓勵百姓將手中的余錢存儲於這個基金里。沒有固定時間的,無利息,但不會向百姓收取保管費用。如果定期存一年者,存滿一年後,可以到基金里支取本金。外加上三厘利息。如果定期五年者,利息是四厘。如果定期十年以上者,利息是五厘。定期二年以上者,每年期滿可以到基金里支取利息。當然也可以將利息繼續存於基金,用它們利滾利。但定期取利者,如果期限不滿,提前提取,那就要支付兩厘的保管費用。」

這裡有一個背景,宋朝也有類似銀行的機構,讓百姓存放錢帛,但不是支付利息,而是要收取保管費,這個保管費並且還很高。

然而也有生意,一些商賈帶著大量錢帛,放在身邊不放心,因此往這些機構里臨時存一存,最少不用大量人手去看管,也免去不必要的風險。

不過那些機構多在一些特大商業城市中,特別是京城,其中挑筋教人做這種生意的最多,這也不得不承認猶太人確實會做生意。

但他們這種經營方式很落後,以活期存取為主,所以不敢將其錢帛拿出來放貸。

主要是這時代高明的會計師太少了,這個問題馬上王巨也要面臨。

其實活期存儲的錢帛同樣可以用來放貸謀利,然而沒有高明的會計師,那麼就可能造成將錢帛一起放出去,客人來取款,基金里卻拿不出錢帛。然後產生緊張,信用崩潰,紛紛來將存錢取回,基金失敗!

所以王巨用利息與保管費,鼓勵百姓定期存款,但不得未到期就提前支取,以免賬目產生嚴重混亂。

十幾個官員都不由地長吐了一口氣。

現在他們幾乎都明白王巨用意了。

於簽判不由說道:「這可是一個好主意啊,雖同樣是斂財,但它比青苗法高明多了。」

大夥額首。

首先青苗法需要朝廷支付大量成本,然而這需要支付什麼成本?幾間屋舍,看守的衙役兵士,十幾名懂得經營的經濟人。

次之它的前景更遠大,青苗法放的是本金,放完了就沒有了,但這個則不同,不需要本金,但本金無限多,若是它信譽打出去,不提別的,就是環慶二州軍百姓手中有多少余錢?雖然利息更輕一點,然而賺取的這個利息差因為數量龐大,會遠遠勝過朝廷攤派的青苗貸。

還有呢,如果放貸對象不發生失誤,它又可以為官府帶來很多的商稅。

至於風險,難道青苗法就沒有風險嗎,個個能收回來嗎?

「於簽判,你說錯了,何為斂,向百姓不願意強行攤派的雜稅苛徵才能稱為斂,但我這條措施,那來的強行二字?」

「但是有幾點記切,優惠的是朝陽產業,何謂朝陽產業,本人是良民,一慣遵紀守法,行業正當,有前景。它雖不是斂財機構,但是謀利機構,沒有前景的產業就要慎重了,對於朝陽產業的評估則更要慎重。非朝陽產業,想借貸者,必須有相等價值的宅契、地契,或者其他固定財產做抵押,方可放貸。貸息則是一樣,年貸年息一分,月息一厘。」

「另外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口舌之爭,必須對貸人做幾條限制,對僱工不得苛薄,規訂明確的薪酬、工作時間與假期,不得用這個貸款挪作他用,特別是用它去發放高利貸,否則立即收回,還要追究欺騙官府之罪,必須交納規定的相關稅務。」

其實這幾條,剛剛王巨在講述他與祖陽對話時。便已經講了。這裡不過重複了一遍。

只有是增加了一個月貸。這有兩個用意,一是方便短期的借貸,二是可以盤活利用那些「活期存儲」。

不過王巨又補充了一條:「此外,凡是官戶子弟,各州縣重要的胥吏子弟,只能做為儲的一方,不得作為貸的一方。」

在集權制度下,官員經商。會帶來多大的弊端,可想而知的。

但這個麻煩一千年後都沒有解決的,就不要說在宋朝了,因此宋太宗與宋真宗禁了幾次,都沒有禁止。

王巨也不想碰這個麻煩。

但在這個小範圍內,王巨打算將這個危害提前杜止掉。

王巨又說道:「特別是稅務,國家在攤派青苗貸,就不能再加深百姓負擔了,從現在開始,不僅是商稅。包括其他的稅務,都是統一規範起來。任何人不得胡亂攤派規訂外的稅務。」

「質夫兄,這些事,你從明天起就開始立一個章程,全境實施。」

「行,子安,要不要上報朝廷?」章楶說道,他隱約地感到王巨所做的這件事非同小可,並且它的意義遠勝過了青苗法。

而且它似乎又隱隱與青苗法產生了嚴重對比,因此他建議王巨上報朝廷。

「質夫兄,不用了,想要實行這個發展基金,條件太過困難,一需要大量懂得經濟賬目的經濟人,不但要懂,還要精通,這個人選就很難找到。即便找到,也非是官府能雇得起的。」

「其次貨幣嚴重不足,不可能百姓抱著一匹絹來存儲,到了明年再給他一匹三尺絹,那成了什麼?因此存儲的必須是各種貨幣,以及金銀、交子。然而這三樣皆嚴重不足,此次能在慶州實施,是因為大量青鹽交易,給慶州帶來了充足的貨幣。換作其他州軍,有幾個能達到這個條件?」

「況且它非是謀取利息那麼簡單,即便貨幣本身的價格也在波動,金銀一直在上揚,除非有人能從海外謀得大量金銀過來,否則以後價格會更高。但一些大商賈富豪看到這種趨勢,他們不會存儲金銀。再說各個銅錢與鐵錢,從現在趨勢來看,鐵錢價位也在漸漸下跌。只是因為民間一直缺少流通貨幣,因此朝廷屢禁不止。即便銅錢本身,各個銅幣硬通程度也不相同。況交子波動之大,無法想像。一旦執下去,會比我所說的麻煩更多。在慶州實施,我還能關注著,至少在我知慶州這段時間,讓大家積累一定的經驗。若是全國匆匆忙忙地執行,那將會是一場災難。」

「再說經營,我說了朝陽產業,但何謂朝陽產業,恐怕各個官員心中標準不一。它謀取的就是存貸之間的利差,如果貸款放得少,利潤就會下降。如果為了謀利急匆匆地放貸,造成許多死賬爛賬,不僅會惹起許多讓人爭議的官司,還會出現嚴重虧損。」

「所以慶州這個發展基金只是一個試驗點,通過它的執行,就能看它會有那些問題,也能積累一定的人才與經驗。因此不需要向朝廷稟報。」

但王巨又安慰了一句:「當然,如果它能成功,各位就是先驅者,一旦國家推廣,在座的各位,你們也會十之八九調到京城主持這個新部司。」

去京城,對於王巨與章楶不是夢想了,但對於其他官員來說,都是一個遙遠的夢想。

然後王巨又扔出一張名單,名單上有二十幾戶百姓的姓名與資料,皆與祖陽有些類似,不過各個行業不同,有的是陶瓷業,有的是牲畜業,有的是種植業,甚至還有兩張柿餅加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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