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東華唱名 第八十三章 鬧大吧(二)

呂大郎繼續鬥雞溜狗,急的不是他,而是朱歡。

然而朱歡不是他,論遠見他不及王巨,可能連王安石也不及王巨,不過在細節上比王巨可能只強不弱。於是找到呂大郎,直接說道:「老夫不想等下去。」

「朱員外,你可冤枉我了,為了你家二郎,這幾天我都跑斷了腿。」

「這些廢話少說,老夫只說一句,十天之內,老夫必要消息,否則老夫還有兩個兒子,還有一個孫子!到時候大家魚死網破吧。」

「我好心替你辦事,你還威脅我。」

「那就試試看。」

「行,行,我盡量在十天內給你消息。」呂大郎憤憤不平地離開。

走出門口罵了一句:「這老不死的。」

但他不敢賭,畢竟不是少錢,萬一朱歡下了狠心呢?

於是又找到丁稼。

「拖什麼拖,拖了有什麼好處?」丁稼也氣憤地說道。朱歡急,他也急。

「好,我這就去辦,這幾天過得可開心否?」

「還行,」丁稼臉色轉睛說。眼看事情有了眉目,並且他還遇到了幾個有錢的傻瓜富二代,這些天贏了足足七八百貫錢,能不開心嗎?

呂大郎開始辦事。

第二天他帶著一個婢女上街轉悠,轉到了個當鋪,忽然這個婢女小聲說道:「這是幽兒的釵子。」

「什麼幽兒的釵子。」

「幽兒屬蛇的,當初打金釵時刻意用銀子在釵子上打了一條小白蛇,奴婢陪她一道打的,就是不久前打的,奴婢記得清楚。」

這一說呂大郎注意了,一個大漢正拿著一根金釵在當錢用,這根金釵有些古怪,在金釵的上方鑲嵌著一條可愛的小白蛇。

「你確定是幽兒的釵子?」

「是,而且那天出事的晚上她還將釵子插於頭頂上,大郎你還誇過釵子漂亮呢,難道記不得了?」

「那天晚上發生了那麼多事,我哪裡想得起來。糟了,抓住他。」呂大郎喝道。

幾個下人一下子將那漢子揪住。

「你們要做什麼?」那漢子問。

「送到縣衙。」

將那漢子扭送到縣衙,呂大郎擊鼓,狀告那漢子盜墓。無他故,那天忤作驗過屍,看過現場後,呂大郎立即備棺將幽兒下葬,她的衣著首飾都沒有動。但現在到了這個大漢手中,不是盜墓的又從哪兒來的。

蔡知縣立即升堂問案。

几杖打下來,那人挨不住,老實地交待,他姓伏,叫伏小庄,就是這附近的人,因為貧困,無奈之下盜了墓。

蔡知縣繼續問,墓在哪兒,什麼時候盜的,還盜走了何物,以前有沒有盜過其他人的墓葬?

這是問案的程序。

然而伏小庄答不出來。

於是繼續打,打得忍無可忍,伏小庄忽然招供,釵子不是盜墓盜來的,而是偷來的。

他家中窮啊,長子次子到了弱冠之年,因為貧困,都沒有娶到媳婦,老母又生了病,連一個看病的錢都沒有。正好呂家新搬來不久,看樣子有錢,伏小庄那天晚上便侵入呂家,正準備偷東西呢,一個俏婢女扶著一個喝醉了的青年進來了,他只好躲在床下,正好那青年在嘔吐,那個婢女於是用盂盆接嘔吐物。

然後那青年便倒在床上睡著了,婢女替那青年擦了臉,正準備出去,剛好看到一灘嘔吐的東西漏到盂盆外,伏下身體打掃,一下子看到了他。

情急之下,他從床下邊竄出來,將她嘴捂住,讓她不要說話。可那婢女長得俏麗,於是他動了色心,欲要非禮,那婢女卻一個勁的掙扎,他勒住了她的脖子,小聲威脅,不讓她喊,誰知道力氣用大了,將那婢女活活卡死。

人死了,他只好逃跑了,不過順便將那婢女頭上的金釵拿下來。然而不敢將它出手,不久他聽說了呂家案子破了,說是另有其人殺害的,這才壯著膽子,將金釵出手。

自己將案子斷錯了?蔡知縣與主薄縣尉一起大眼瞪小眼。

人命關天,可不是開玩笑的,蔡知縣先讓衙役將伏小庄押入大牢,然後找到忤作的記錄,仔細翻看,時間是差不多,反正幽兒進去許久,呂家的奴婢推門進去,看到幽兒死了,於是喊人,然後將朱俊抓起來。

也確實有被欺負未得逞的痕迹。不過這一回翻案細看,還是看出來一部分,那就是後面的窗戶打開的。忤作做記錄,不可能象後世那麼詳細,但有的必須要記,死者是怎麼死的,案發現場如何。

於是立即傳喚呂家的下人,那天晚上窗戶有沒有被打開?

問了幾個下人,有一個下人也記起來了,那天房間是他打掃的,窗戶是關上的,當然,那天死了人,發生了那麼多亂糟糟的事,大家都沒有想到。

於是繼續審問,呂家有沒有人那天打開過這個窗戶。

沒有一個人說打開過。

還有一個辦法可以確認,那就是開棺,蔡知縣帶著衙役將幽兒的墓穴挖開,打開棺材,裡面衣著與其他首飾全部都在,只是屍骨有些腐爛。

確認了兩條,然後再審,既然是你做的兇案,如何非禮的,如何扼死的。

用他的口供對證忤作的屍檢記錄。

一對就對上了。

於是再將朱俊押上來,再次拷打,如何非禮的,如何扼死的,結果有許多地方略有差池。

蔡知縣長嘆道:「黃主薄,我們確實弄錯了。」

「那怎麼辦?」

蔡知縣暴怒:「你也是一個舉子,沒有殺人為何說自己殺了人!來啊,杖打五十。」

打了一頓,重新關進大牢。

朱俊那個氣啊,我想認這個冤枉罪啊,這不是被你們打得走投無路,不得不招供嗎。不過這時他心中狂喜,知道一條命保住了。

為難是華陰一干官員,沒辦法,於是只好稟報給太守周輔。

周輔一聽立即下來。

然後看兩者的供詞,又看懺作與胥吏的文書與記錄。

因為朱俊依然關在華陰大牢,周輔還不知道這中間的種種過節,也沒有想到其他,立即大罵:「你們是怎麼做事的,本官都上報給了朝廷。如今卻說案子斷錯了,是想毀本官前程哪!」

於是立即親自審問。

先將朱俊拖上來,此時早就有人暗中打招呼,小子,你想平安出去,就不要胡言亂語。

因此朱俊也不說話。

周輔問得緊,朱俊氣憤之下,將衣服脫下來:「周知州,你看。」

周輔一看就會意了,讓人將朱俊帶下去,又再次大罵:「我朝法典嚴禁嚴刑逼供,你們想找死啊!」

宋朝律法是禁止官員用嚴刑拷打犯人的,笞打也不過是笞杖,笞就是小棘條抽,雖痛但不會死人,最高次數只限五十次,杖就是用小竹棍子打,最高次數上限一百次,就是防止冤案發生的。但實際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如万俟卨為了逼供岳飛,發明了剝皮拷,用熱膠淋在皮膚上,等膠冷卻後撕開,一撕連皮膚也活活被剝掉了,那才是人間酷刑。

周輔繼續罵罵咧咧,反正他罵的是福建話,沒人聽懂,大家聽懂了也裝作聽不懂,於是再審,拷問伏小庄。

是錯案了。

到了這地步,周輔也不敢胡來,於是重新寫案件卷宗,將朱俊釋放。

呂大郎早在外面等候,立即將朱俊往家中帶。

朱俊哪裡同意,不過朱家一個下人也在邊上,說道:「二郎,老員外在他家等你……」

朱俊明白了,立即放聲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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