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該怎麼辦

大概兩個小時以後,我才從昏迷當中轉醒。

僻靜的小街上沒有行人,就算有,看見我傷痕纍纍地倒在地上(即使我不是老太太),也未必敢過來扶。

鐵仙和他的手下都不見了。

好似做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惡夢。

但是地上的血,還有我身上的傷,都明確地告訴我:這不是夢。

雖然我沒有親自證實,但是我可能殺了人。

用陰陽散手的發勁,活活把鐵仙打死了。

只用了一拳,比三拳打死鎮關西的魯提轄還NB。

然而現在不是沾沾自喜的時候。

鐵仙不見了,只留下地上的一攤血,如果他死了,不是應該留下屍體嗎?

是他的手下把屍體帶走了?還是他還有一口氣,送醫院搶救了?

無論如何,這些人沒有了鐵仙的指揮,就完全失去了決策能力,因而把我放過了。

褲兜里的手機在震動,國產山寨貨也有獨到之處,這麼激烈的打鬥,它愣是沒事。

拿出來瞧了瞧,是老爸稍早的時候發來的簡訊,問我回家以後用不用吃夜宵,因為我從前也經常很晚回家,所以老爸發了這條簡訊之後,也並沒有特別擔心我,畢竟現在還不到晚上11點。

我背靠磚牆,對於自己失手殺人的後果,認真地思考了一番。

怎麼辦?應該主張正當防衛嗎?對方人多勢眾還拿著武器,我空手打死了他們的首領,這種1V5反殺敵方大將的功績,不應該受處罰,反而應該表彰啊!

何況鐵仙是通過保外就醫,出現在監獄外面的服刑人員,仔細追查起來的話,監獄系統里也會有人負相應責任的!

但是這裡面仍然有變數,如果說我打死鐵仙是正當防衛,那前一天打殘黃三,就不那麼理直氣壯了。

雖然就算把黃三打死,我也不會有什麼負疚感,但是當時的情況,確實不符合正當防衛。

更不要說還有一票人(包括鏈家地產的老毛)充當觀眾和證人。

黃三的老爸黃老闆,本來是不想通過公安系統,而是用鐵仙一伙人來對我處私刑的。

但是如果逃不掉司法程序,那麼打死鐵仙和打殘黃三兩件事,可能就要一起放到桌上討論。

僅僅兩天就造成了一死一傷,審判長再看到我的相貌,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認為,我是危害社會的暴力狂吧?

如果黃老闆再在幕後行賄,遇上不那麼廉潔的法官,就算我是未成年人會被輕判,可能也要入獄4~5年吧?

果然生日大不是什麼好事啊!如果我生得晚一點,那麼就可以被當做案發時未滿14周歲處理啊!

啊,不行,不能留在小街上再想下去了,我得先回家。

於是拖著劇痛的右腿,一步一挪地朝小區的方向走。

你妹的,這回可不是模仿小馬哥了,這回可真瘸了。

說來也怪,冬山市今晚的夜空特別明朗,以至於可以看清天頂的閃閃繁星。

在老爸的教授下,我學會了尋找北斗七星的位置,而且現在斗柄指向南方,表示正值夏季。

這種沒用的知識為什麼會突然冒出來啊!殺人罪不會因為你知道這個小常識就可以豁免的吧!

冷靜!一定要冷靜!回家以後先翻一翻自己的書桌!說不定可以在抽屜里找到時光機呢!

啊,北斗七星旁邊的小小伴星,今夜看上去也十分耀眼啊……

誒?那不就是《北斗神拳》裡面提到的死兆星,只有將死之人才能看到嗎?

渾身一個哆嗦,眨了眨眼,死兆星又不見了,可能我看錯了吧?

回到家以後,老爸在餃子館吃壞了肚子,正在上廁所,我趁機溜進了卧室,沒有讓他發現我打過架。

抱著一線希望拉了拉書桌的抽屜——果然沒有時光機啊……

我應該怎麼辦呢?黃老闆是鐵仙的靠山,而且兒子又被我打殘了,應該是沒理由放過我的。

突然之間,我的腦海中很不合時宜地,閃過了艾淑喬的名字。

為了那片刻的懦弱,我感到羞愧,因為在千分之一秒裡面,我想過要向艾淑喬求援。

艾淑喬明明說過,如果我強姦女同學,甚至弄死了她們,她都會想辦法幫我脫罪的。

不過比起強姦罪,我倒覺得,殺人罪更酷,也說得出口。

何況黃三和鐵仙就是兩個人渣,連佛祖都說「殺惡人即是行善」,我在擔心犯了殺人罪的同時,倒還蠻自豪的。

自豪是自豪,但是如果為了脫罪而求助艾淑喬,我就自豪不起來了。

這樣一來我變成了什麼?踐踏法律的富二代嗎?男子漢敢作敢當,就算被抓起來關個三年五載,又能如何?

掰著手指頭算一算,我現在14歲,關上5年放出來的話,也只不過是19歲,仍然沒到法定婚齡……

不是!我根本沒惦記要跟誰結婚的事!我的意思是說,蹲上五年大牢,說不定還能鍛煉我的品格呢!

列寧曾經說過:沒有蹲過監獄的人生不是一個完整的人生。偉岸如周恩來周總理,也蹲過北洋政府的監獄。

所以為了完善我的人格,淬鍊我的品質,蹲監獄也無妨啊!說不定我會在監獄裡碰上某個含冤入獄的老前輩,傳授我吸星大法啊!等我放出來以後,就可以天下無敵了!

不過想來想去,我的菊花仍然是最大的問題。

不管是《肖申克的救贖》還是《越獄》,監獄裡面總有變態惦記男主人公的菊花。

雖說我長得很斯巴達,毫無女性特質,但是也難保有人好這一口。

畢竟監獄裡資源很匱乏,歪瓜裂棗的長相太多,如果舒哲也跟我們這些窮凶極惡的惡漢關在一塊,那倒是可以保證我的菊花無虞了。

以舒哲偽娘的資質,到時候說不準,男子監獄會把舒哲當成一種貨幣來進行交換,和香煙的兌換比例是1:2什麼的……

但是想歸想,舒哲除了賣假冒的原味內褲以外,並沒有犯什麼大罪,所以帶著他進監獄,甚至拿他這個「室友」跟別人換罐頭巧克力之類的設想,也只好作罷。

真可惜啊,明明列寧都說了,監獄是磨練人的地方,舒哲如果和我一起在監獄裡呆上五年……

只會磨練菊花的括約肌好吧!一絲一毫成為男子漢的希望也沒有的!倒是在監獄裡達成了「100人斬」和「人盡可夫」的成就,到了出獄的時候肯定已經壞掉了!

一想起司法系統的事,我按耐不住,掏出手機,給班長打了一個電話。

「喂?」班長有些睏倦的聲音從聽筒里傳了出來,「這麼晚你還沒睡?找我有事嗎?」

現在已經11:15,想必班長已經穿著睡衣躺在床上了,睡衣下面是光滑如絹絲的肌膚……

尼瑪胡思亂想什麼呢!都要進監獄減肥皂了,還有工夫YY這個!

「那啥……班長,我突然有點法律上的問題,想問問你哈。」

「法律?」班長頓時提振起了精神,畢竟是將來要當刑警的人嘛。

「是啊,我想知道,什麼情況符合自首標準,自首能減刑的說法,是不是真的……」

大概是沒話找話吧,我心裡倒沒有真的想去自首。

「自首?」

聽聲音,班長應該是從床上翻身坐起了吧?這麼熱的天,班長睡覺還會蓋被子嗎?坐起來以後,會把被子頂在頭上,像個小帳篷一樣披在身上嗎?真好奇呀!

我好像在下意識地胡思亂想,以排遣即將入獄的恐懼。

「葉麟,你為什麼問這個?」班長以嚴肅的語調問道,「難道你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嗎?」

「嗯,事實上我剛殺了一、兩個人,不知道現在自首有沒有優惠……」

雖然非常想說出上面那樣的話,嚇班長一跳,但是我還是不要吐露實情了。

「沒……我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就是幫……幫我一個朋友問問,他在群毆中把人打傷了。」

班長嘆了一口氣,每當這時候,我總有一種她是初二(3)班真正的班主任的錯覺。

「早說過,不要和流氓地痞之類的人來往了,如果你真當他們是朋友,就把他們引向正道,視生命和法律為兒戲的話,總有一天要後悔的!」

滿滿的說教口氣,讓我頗為不滿,於是我賭氣說道:

「算了,關於自首的事我不諮詢你了,反正網上也能查到……」

「但是你已經把我吵醒了。」班長不冷不熱地提醒我。

「醒了可以再睡嘛!話說回來,班長,要是有一天你當上了刑警,而我不小心殺了人,你有可能放走我嗎?」

「沒可能。」

毫不猶豫的回答。

怎麼說呢,雖然是意料之中,我還是有點傷心。

「但是我是正當防衛啊!對方是十惡不赦的壞人!你不相信我嗎!」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