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狂篇 第四節 消息

五分鐘後,一行人繼續上路,依舊是瓊恩和莎珞克在前,八個骷髏武士推著白骨靈車跟隨在後,一隻誇賽魔似乎被打暈了,趴在車上一動不動,欲魔已經不見蹤影。那兩個死亡騎士和四個角魔的屍體也全都被扔進了冥河裡,從此在這個世界上消失,就算是諸神也找不到了。

毀屍滅跡,彷彿剛才遇到的一切都沒發生過。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會答應。」莎珞克說。

「為什麼呢,」瓊恩反問,「其實她說的很有道理啊,魔鬼的信譽,比惡魔可強多了。把她送到青銅城堡,我們不費什麼力氣,就能得到豐厚的報酬。這種好事,你為什麼認為我就肯定不會答應呢?」

「因為你的兩位小情人還在黑石城裡呢,」莎珞克回答,「你會扔下她們不管?」

「不會。」

「那不就是了。」

「唔,不過你是不是不要用這種語氣說話,會讓我產生誤會的。」

「誤會什麼?」

「誤會你嫉妒了。」

魅魔哼了一聲。

「我有別的考慮,」過了一會,瓊恩主動解釋,「首先,她是付得起足夠豐厚的報酬,也不用擔心反悔。但我真正想要的東西,她給不了。」

通常來說,凡人參加到邪魔的血戰中來,所為的無非是物質利益,金銀珠寶、權勢地位之類,而這些惡魔能給,魔鬼也能給,還能給得更多,畢竟地獄是秩序社會,秩序社會才能有更多的財富。因為魔鬼的秩序本質,只要簽署契約,也就不怕他們賴帳反悔——當然,魔鬼擅長玩文字遊戲,擅長鑽空子,但瓊恩對此無所謂,他以前也經常玩這個,大家是同行,誰怕誰。問題只在於,伊蓓絲能夠提供的這些,對於瓊恩而言沒有真正的吸引力。他真正想要的,一是力量,二是那枚白玉印章。無論哪一種,都不是伊蓓絲能給得起的,她縱然再受信重,難不成還能替拜爾作主不成。

「其次,現在局勢不明,我們沒必要貿然行事,」瓊恩接著說,「歌嘎斯率軍攻打青銅城堡,如今已經是第八天了吧,也該有個結果了。如果拜爾已經戰敗甚至完蛋了,我們現在過去,豈不是自找麻煩么。」

「那你準備怎麼辦?」

「先回黑石城,等前線的消息,再做決定,」瓊恩抬頭看看,遠處已經隱隱約約看見城堡的黑色城牆,「青銅城堡是阿弗納斯的中心,是拜爾權位的基礎,一旦丟掉青銅城堡,他的大公爵身份也就同時被剝奪了,所以他決不會放棄。這一戰的勝敗至為關鍵,如果魔鬼一敗塗地,歌嘎斯攻下了青銅城堡,那自然沒什麼可說的,直接把她交給迪內特領賞就是。不過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不是很高。」

「為什麼?」

「這一路惡魔進軍勢如破竹,連戰連克,一方面自然是因為兵力雄厚,神軀魔像所向無敵,另一方面也是魔鬼軍隊其實沒有真正抵抗,」瓊恩說,「你沒看出來么,拜爾的打算,其實是挫銳氣,避鋒芒,你別看他是連丟了十四座城堡,但其實並沒有真正損失多少軍隊,幾乎每一位城主都是稍做接觸,戰敗,最後率主力退走,丟下的都是低級炮灰。他是把精銳都集中到了青銅城堡,準備著這一戰翻盤。與之相反,歌嘎斯雖然連下十四城,看上去風光無比,但他要不要分兵駐守?必須駐守,否則就是孤軍深入,得不到後方源源不斷的供應,他兵力再雄厚也會被拜爾一點點消磨光。但要駐守的話就得分散兵力,每座城堡雖然都不多,十四座加起來可就不少。我消敵長,拜爾佔盡主場優勢,歌嘎斯又是個庸才,這一戰哪有那麼容易得勝。讓我估計的話,最可能出現的情形是雙方僵持住了,歌嘎斯攻不下青銅城堡,拜爾也打不退敵軍。」

「如果真僵持住了,你又準備怎麼辦?」

「局面僵持對我們更有利啊,」瓊恩說,「這就像做生意,她是個重要人物,掌握著重要信息,能夠幫助魔鬼獲勝,那麼她就是件大有價值的商品,現在我們獨家銷售,待價而沽,豈不更好。反正我們又不用著急,有的是人著急。如果運氣好的話,說不定能讓拜爾用那枚印章來交換,那就最理想不過了。」

「那萬一惡魔大敗,魔鬼獲勝呢?」

「那我們依然可以考慮和伊蓓絲小姐合作啊,別忘了現在她的性命可是在我們手裡,至少撈點好處是沒問題的,順便保證我們的安全,」瓊恩頓了頓,「而且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歌嘎斯雖然沒什麼本事,畢竟兵力上還是遠佔優勢,亡靈指揮起來又容易,而且還有神軀魔像在。拜爾就算有千般妙計,搞不定它,終究是不成。」

「你真陰險,」莎珞克評價,「我現在都要懷疑你是魔鬼假扮的了。」

「小姐,大家熟歸熟,你亂說話我一樣告你誹謗啊,」瓊恩一本正經地說,「反正不管怎麼說,小心謹慎點,站在勝利者一邊總是沒錯。而且說實話,我還真比較期望魔鬼能獲勝呢。」

「這就是所謂的同類相惜吧。」

「差不多,我看到魔鬼總有種特別的親切感。」

※※※

意外撞到伊蓓絲這票大魚,瓊恩心情頓時愉快很多,看看白骨靈車上魔鬼屍體堆積得差不多了,任務早就超標完成,也便不再耽擱,徑直回城,算是給自己放半天假。兩人沿河一路行走,半個小時後進了黑石城。

瓊恩等人從南門入城,先把車上那隻不能動彈的「誇賽魔」交給莎珞克,讓她帶回住處看管,自己領著骷髏武士推車繼續前進,直到一處墓地,幾十具殭屍正搖搖晃晃四處巡邏,瓊恩取出頭骨徽章,命令殭屍們讓開道路,徑直走到一座高大的墳墓面前,敲了敲石碑。一個黑沉沉的洞口悄然敞開,露出平緩往下的通道,瓊恩揮手讓骷髏武士們推著車子上前,自己跟隨在後,走了片刻,便進入了一座巨大的地下宮殿。

黑石的前任城主叫做艾比斯,也是拜爾的親信,很早就追隨麾下,算是元老重臣之一,資歷比起黑玫瑰的副團長伊蓓絲小姐也不差太多。拜爾當上大公爵之後,賞功酬爵,將他分封到黑石城。艾比斯當時的形態是個骨魔,這是種帶有頗多亡靈習性的魔鬼,全身瘦削嶙峋,皮包骨頭,看起來就像是具骷髏,當然多了一層皮,他不喜歡住在地表的建築,在墓地下營建了這座地下宮殿作為官邸。後來艾比斯進化成了冰魔,生活習慣隨之改變,於是又搬回了地面,重新建造了一座冰宮居住,這座地下宮殿則變成了骨魔們的軍營。歌嘎斯打下黑石城後,此地就作為神軀魔像的維護場所。

瓊恩資格不夠,只能在外圍場所活動,真正的核心區域是不允許進入的,他也不想去自找麻煩,到指定地點找到一個巫妖,上繳「材料」,然後帶著八個骷髏武士走出來。來到外面的街道上,只見滿眼的亡靈,一隊一隊的骷髏武士四處巡邏,因為時值黃昏,吸血鬼也都紛紛出來活動了,阿弗納斯也是有太陽的,雖然不如萬淵平原那般熾烈耀眼,卻是能夠對吸血鬼造成真正傷害,所以他們白天都不出動,除非是像歌嘎斯或者迪內特那樣,已經到了親王位階,又稱「日行者」,完全不懼陽光。不過阿弗納斯晝短夜長,一天當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時間天上有太陽,而且常常烏雲密布,天氣陰沉,所以影響也不是很大。

以常理而論,亡靈對於生者有一種天然的憎恨,這已經近乎本能。把一個活人放進殭屍群里,不需要亡靈巫師操縱,殭屍就會主動地攻擊他。只有那些高階的亡靈,有靈覺,有意識,有智力,能夠控制自己的本能。歌嘎斯進攻青銅城堡,帶走了幾乎所有的惡魔,如今的黑石城堡已經變成了亡靈樂園,瓊恩一個大活人走在其中,本應該是會立刻被圍攻的。

但結果正相反,瓊恩從亡靈群中穿過,如入無人之境,他所到之處,殭屍骷髏之類紛紛退避,讓開道路,即便是吸血鬼這種高階亡靈也明顯避讓三分。之所以如此,倒並非他多麼英明神武,有王者之氣,純粹是因為他身上攜帶了那枚黑色頭骨徽章。

那是奧喀斯的邪徽,蘊含了亡靈君王的力量,對於較弱小的亡靈,可以隨意驅遣指使,就彷彿是強大的亡靈師一般,他能夠命令八個骷髏武士來推車子當苦力,靠的就是這東西,當然對於高階亡靈作用就沒這麼好用了,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壓制能力。簡單點說,瓊恩拿著它,只要不去招惹那些頭目們,基本上就能在黑石城裡橫著走了。

瓊恩不喜歡亡靈術,早早就放棄了,這個選擇倒無所謂對錯,個人愛好罷了,但也確實因此造成了一些麻煩,對付亡靈的時候會比較局促。如今有了這枚邪徽,可以很大程度上彌補不足,確實是個好東西——唯一有些遺憾的是,這種寶物,並非是通過購買、盜竊、搶劫這些光明正大的方式得來,而是用女人換來的。

更準確地說,是用紅色壽衣的一夜春宵換來的。

當瓊恩知道紅色壽衣其實就是格拉茲特時,他所有的色心自然全都頓時打消了。但他知道這個秘密,不等於別人也知道——說不定很多人就算知道也不在乎。所以他仿效前人,公開拍賣「和紅色壽衣春宵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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