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妖篇 第一節 巨魔山脈

當炎魔和巫妖在密室里談話聊天的時候,某支小隊正在巨魔山脈中艱難跋涉。

一個提爾的女聖武士,梅菲斯。

一個來自陰魂城的巫師,瓊恩。

一個脫離了伊爾瑪特教會的前武僧,隆奇。

一個沃金教會的「中金」牧師,科恩。

一個博得之門蘭森德爾神殿的首席牧師,貝納索。

一個「烈焰之拳」第三分隊副隊長,半精靈遊盪者,夏拉非。

六人小隊組成,準備進入巨魔山脈,直闖巫師之墓,將那隻散布瘟疫的老巫妖拉沃克正法。

「等等!」半精靈遊盪者夏拉非抗議,「我只是奉命給你們帶路的,到了那個什麼巫師之墓我可不進去,打架的事情別找我。」

「知道知道,」瓊恩安撫他,「放心啦,這句話你都已經強調一百遍了。」

「安全第一嘛。」遊盪者嘟囔著。

在這支拼湊成的小隊中,大家此前都沒什麼了解,雖然臨時合作,總不免都彼此抱著些戒心。梅菲斯、隆奇和沃金牧師科恩都有些沉默寡言,不太愛說話;貝納索原本是博得之門蘭森德爾神殿的首席牧師,自恃地位尊重,也不太願意和這些傢伙打交道。結果就是瓊恩和夏拉非兩個人反倒說話最多,關係漸漸融洽。

這種野外冒險,時時刻刻都身處險地,不知什麼時候就會跳出幾隻兇猛怪物來,小隊在前進時都是一直保持警惕的。按慣例,夏拉非作為精擅潛行的遊盪者,責無旁貸地擔任了斥候的工作,負責探路指引;梅菲斯和隆奇擔任兩旁的護衛工作,兩個牧師和瓊恩這個唯一的巫師則被保護在中間。

必須說,巨魔山脈果然不是人類能來的地方,難怪博得之門的居民人人聞名生畏。剛剛進山沒兩小時,他們就已經遭遇了兩次襲擊,一次是地精,一次是豺狼人,都被輕易打發了。地精是一種繁殖能力和膽量都可以和老鼠媲美的綠皮小怪物,豺狼人則是一種狼首人身的怪物,都算不上厲害角色。

但巨魔山脈真正的威脅也並不在於此。

既然叫巨魔山脈,顧名思義,自然是說此地是巨魔的地盤。根據莉拉公爵提供的情報,巨魔山脈中,大約散布著將近一百多隻巨魔,它們居住在洞穴中,已經組成了一個巨魔王國,奴役統治著這座山脈中的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地精、大地精、狗頭人、豺狼人以及蜥蜴人等。不過遊盪者夏拉非在路上悄悄說,莉拉公爵的情報並不準確,真實情況是:這座山脈中的巨魔超過兩百隻,而且它們並沒有組成一個統一的巨魔王國,而是分裂成幾個部落,互相混戰。

巨魔是什麼,這個世界中只要是稍有常識者,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因為這種怪物實在是太著名了。幽影界沒有巨魔,但陰魂城巫師學校的課本上也詳細介紹過,並且配有圖鑑,簡要來說,巨魔是一種身高接近十英尺(將近三米),有些類似猿猴的巨大怪物,乾枯,瘦削,前肢超長,據說個個都能「垂手過膝」,它們的皮膚上長滿了粗糙的顆粒和腫塊,遠遠看起來就像是一塊一塊的鱗片。巨魔全身都是光禿禿的,沒有任何毛髮,頭頂卻長著濃密茂盛的、亂糟糟的深綠色毛髮,看起來便如戴了個綠帽子。

據說巨魔彼此之間能通過頭髮的顫動來傳達訊息,表達自己的情感,這似乎是一種特殊的巨魔語言,當然人類是看不懂的。除此之外,巨魔最大的外貌特徵,就是它們的長鼻子。

所有的巨魔,無一例外都長著皮諾曹式的長鼻子,直直地豎在臉上。

長了長鼻子,自然不是為了裝飾用的。巨魔的嗅覺極其靈敏,比狗都強上幾倍,它們捕獵食物,追蹤敵人,全靠長鼻子之功,也正因為如此,鼻子的長短,對於巨魔來說還是地位的象徵,甚至是會影響對異性吸引力的大小。

不過這些都還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

對於人類來說,巨魔真正出名,並且真正令人恐懼的地方,是它們強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不,準確地說,是連吸血鬼都自嘆不如的再生能力。

砍掉一隻巨魔的手,他可以在十分鐘內就再長出來;砍掉它的整條胳膊,他也能在二十分鐘內重新生出;甚至就算是把頭砍下來都沒用,只要半小時功夫,巨魔都能再生出一個頭來,依舊活蹦亂跳。這種匪夷所思的能力,已經超出了常識的範疇,就連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風。

但這其中就有個大問題,瓊恩一直沒搞明白。

砍掉一隻巨魔的胳膊下來,出現的情況是巨魔長出新胳膊,而不是那隻被砍掉的胳膊長出一隻完整的新巨魔——這也就是說,巨魔並不是蚯蚓,它還是有一個「關鍵」或者「核心」所在的。胳膊並不是這個關鍵所在,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而胳膊自己沒法長出一隻完整巨魔來。

根據已經知道的資料,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腦袋砍下來都能再生,而砍下來的部位不會變成新巨魔,只會幹枯腐爛。顯然,這隻能說明一件事:巨魔的那個「關鍵」,在他的軀幹內。

是心臟?是脊髓?還是某個內臟?甚至是某一塊皮膚,某一塊肌肉?瓊恩對此一無所知,而他讀到的資料上,也都從沒提及過。人類對巨魔的了解還是太少了,真正確切的資料其實並不多,更多是謠言。瓊恩曾經讀過一本物質界某個吟遊詩人寫的小說,講述的是大陸北部冰風谷一帶的故事,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描寫說「不只一隻的獵豹和狼曾經享用過巨魔屍體,然後在腹內長出一隻新巨魔時死亡」——這就是標準的胡說八道,真以為巨魔是蚯蚓么,還是會分身術的孫悟空。

巨魔的肉不好吃是沒錯,但也沒有毒性,更不會變成一隻新巨魔,吃了是決不會死人的。上面那種說法,不過是民間謠傳罷了。還有人說他曾經撿到一隻巨魔的爪子,放在背包里準備帶回家,結果路上發現爪子長成了一隻巨魔——瓊恩必須說,如果這種事情真的會發生,那麼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就是:這個故事的敘述者,為什麼還沒有被那隻新生巨魔當晚餐,還能坐在酒館吧台前一邊灌著酒,說這個故事,一邊和女招待調情。

好吧,且不說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總之,巨魔是種非常棘手的,兇狠的,這毫無疑問——而且聽說在這座巨魔山脈里數量超過兩百隻。

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怎麼強,也不可能指望這一路上一隻巨魔都不碰上。別忘了,巨魔可是以嗅覺靈敏著稱的,隔著遠遠的距離它們就能聞到人類的氣味。

如果撞上了,怎麼辦?

巨魔力氣大,身強體壯,但並不聰明,以人類的標準來看,基本都是弱智,從這點來看並不難對付。不說別人,就以梅菲斯的實力,砍掉一隻巨魔的腦袋估計並不難,但問題是砍下來之後呢?

看著它再長出腦袋來,然後再砍?然後再生,再砍……

顯然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沒關係,」半精靈遊盪者安慰眾人,「巨魔並不是真的不死之身,它們還是有弱點的。」

這是自然,如果巨魔真的都是打不死的超人,那世界早被它們佔據了。巨魔可不是愛好和平一族,它們兇殘得很,而且是肉食性動物——據說最喜歡吃人肉了。

巨魔的弱點,就在於他們怕火怕酸。一般情況下,巨魔身上是不會有傷疤的,再嚴重的傷他們都能自動完美癒合;但唯有火焰或者酸液造成的傷害,會給巨魔留下永久的印記,終生無法癒合,就算把那塊皮肉甚至肢體砍下來,再生一個,傷痕依舊存在。

要殺死一隻巨魔,最好的方法也就是用火或者酸。當然,巨魔很強壯,一點火焰是肯定燒不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用刀劍把它的頭砍下來——巨魔會暫時暈迷,處於瀕死狀態,等待頭顱復生——然後用火焰灼燒傷口,讓它永遠無法再長出新的頭來,這隻巨魔自然就此完蛋,酸液也有同樣的效果。

因為這個緣故,來之前他們準備了大量的瓶裝熾火膠,分裝在四個口袋裡,一人背一個(瓊恩作為巫師,按照冒險慣例,擁有不背行李的特權;夏拉非作為前行探路的遊盪者,自然也不可能背這種累贅),準備在遇上巨魔的時候使用。夏拉非甚至給自己準備了滿滿一袋的火焰矢,他是個遊盪者,除了擅長短劍之外,也很喜歡用十字弓遠程射擊。

做了這樣充足的準備,估計就算撞上巨魔,只要不是同時面對七八隻,應該都沒什麼大問題了。而據夏拉非說,同時撞上七八隻巨魔,這種概率並不高,因為巨魔是群居性的生物,往往十幾隻甚至幾十隻住在一個大洞穴里,但出門捕食狩獵的時候卻最多兩三隻結伴同行,甚至單身出動。畢竟,憑藉著可以匹敵巨人的力氣和強壯身體,以及變態的再生能力,他們就是這巨魔山脈的霸主,無論是地精、大地精、豺狼人、狗頭人、蜥蜴人甚至食人魔,都只能作為巨魔的食物或者臣屬而存在。

夏拉非曾經幾次進入過巨魔山脈,也曾經和巨魔正面遭遇過,並且殺死過一隻。巨魔的頭被他砍下來,製成標本,掛在自己辦公室的牆壁上,作為記念。他的話應該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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