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的整體素質比較高,甚至被譽為「亞洲最佳」的警隊,這與警隊高度重視教育訓練,捨得花大力氣、大本錢投入教育訓練是分不開的。 香港警隊的教育不但有專職的管理和實施機構,而且制度嚴明,有法可依,基本上進入了運作有序、職責分明、成效顯著的良性循環階段。
第1節訓練機構與職能
一、訓練機構
香港警隊《警察通則》第52章載明:「警務處提供一連串有關入職、進修、晉陞、指揮、語文、教育性及專門性的課程。」這些課程除小部分依託香港本埠的社會辦學機構及海外有關機構之外,絕大部分都是警隊所屬的教育訓練機構來完成的。
香港警隊的教育訓練機構是專職的、獨立的,其內部運作又是相互協作和相互制約的,教育訓練的網路化已逐步形成。
主管香港警隊教育訓練工作的是人事及訓練處的警務處助理處長(警察訓練)。其下屬的教育訓練機構大致有三部分:警察訓練學校(校長為總警司),訓練總部(主管為總警司)及訓練發展科(主管為高級警司),其體制構架見圖:
警察訓練學校還在全港設立了八個總區進修中心。其中港島區兩個,九龍區三個,新界區三個。
二、職能
香港的教育訓練機構依據自身的性質和特點,發揮不同的訓練職能。
香港警察訓練學校是香港警隊最大的教育訓練基地,除了負責所有新招募的警員訓練外,還負責在職人員進修訓練,包括員佐級人員的晉陞訓練及督察級警務人員的培訓。警察訓練學校教職人員有470多名,訓練設施和手段先進,可提供及管理30多種訓練課程。現時的警校規模,可同時容納一千二百多學員參與各項訓練課程。
訓練發展科負責為香港警隊的教育訓練培訓教官,提供視聽教材和負責訓練策劃及有關的考試工作等。警察訓練部(警務處助理處長)
訓練總部除了為在職警務人員(包括輔警)提供高級訓練及專門的武器訓練之外,還為警隊內部提供各項專業的訓練,這種專業訓練由其屬下的偵緝訓練學校和警察駕駛學校承擔。
偵緝訓練學校是香港警隊為刑事偵緝人員提供專業訓練的主要基地,該校一般每年要開設4期訓練課程,每期課程需12個星期,每期可約訓練150多名偵緝人員。偵緝訓練學校的學員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由警隊刑事偵緝部門各級指揮官推薦的警員;二是學校教官平時到警隊進行考察,發現具有偵緝潛質且具有一定業務年資的年輕警員。
警察駕駛學校是香港警隊專門給警務人員學習各類機動車輛駕駛技術的專業訓練學校。訓練內容由小型電單車至大馬力交通巡邏電單車,由貨櫃車至各類裝甲運貨車,包括了警隊目前使用的所有機動車輛的駕駛技術。該校的學員主要分兩大類:一為在警隊任專職的警察司機;二為在執行任務時有需要使用一般警察車輛的警察(香港的車輛駕駛證由政府運輸署簽發,分為兩種,一種是私人駕駛證,准予駕駛民用車或私家車;另一種是政府駕駛證,是在擁有私人駕駛證的前提下考獲的。擁有政府駕駛證才能駕駛政府車輛,單憑私人駕駛證是不行的。警用車輛駕駛證為政府駕駛證之一種)。
此外,駕駛學校也為政府其它部門,如消防處、市政署等訓練駕駛導師(教練)並考核他們的資格。
駕駛學校頒發政府駕駛執照和考核訓練駕駛導師的職責獲得了運輸署署長的授權或認可,考核訓練警察駕駛導師的資格也得到了警務處處長的認可。
第2節訓練的形式和內容
香港警隊的教育訓練都是職業訓練。《警察通則程序手冊》第52章開宗明義指出:警務處籌辦多項不同的教學課程,主要的作用是:一、訓練警務人員執行所需職務,也就是須通過訓練,使警務人員具備承擔本職工作的能力;二、協助警務人員全力發揮個人潛能,即是通過訓練,激發警務人員的聰明才智,充分發揮警務人員潛在的能力,以使其在執行任務時能夠更主動、更靈活、更富有創造性地去處理各種問題。
香港警隊的教育訓練,從新警的入職訓練到督察、警司的進修訓練,都貫徹著這個務實的訓練目的。
香港警隊的教育訓練從形式上看可分為兩大類:一為新警的入職訓練,二為警務人員的在職訓練。
一、新警的入職訓練
香港警隊的教育訓練不承擔學歷教育的任務,但是他們在向社會招募新警時,為了保證警隊的素質,卻提出了學歷要求的條件:如警員必須具備「中五」以上程度(相當於內地高中畢業),而直接報考督察級職位的人員則要求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此外香港警隊鼓勵在職警務人員去社會獲取高學歷和高學位)。因此,在新警訓練中,著重的是入職訓練,強調的是熟悉了解即將擔任職務的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及如何去適應這一職務。根據招募的不同對象,入職訓練又分為警員的訓練課程和督察的訓練課程。所有新警的入職訓練都在警察訓練學校進行。
(一)警員的訓練課程
剛被招募進入警隊的新警員,無論男女,都要嚴格按照警察訓練學校規定的訓練課程,進行為期26周的入職訓練。入職訓練的目的是使學警迅速完成由市民到紀律部隊成員這兩種不同角色的轉換,使學警具備適應未來作為紀律部隊前線人員(一線戰鬥員)的基本素質和技能。為此,警察訓練學校為新警員開設了四個方面的課程訓練。
1.理論課程
法律及警務程序方面:
課題一、處理傷、病及神經失常者
課題二、處理死者
課題三、在罪案現場的行動
課題四、間外及火警應採取的行動
課題五、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1)巡邏警員通常會遇到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2)處理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應採取之適當行動
課題六、小販
(1)小販牌照的種類
(2)小販違例事項
(3)處理違例小販的方法
課題七、採取傳票行動
課題八、填寫各項傳票申請表格
課題九、處理遺失物品或拾獲財物
課題十、香港的法庭及法庭禮儀
課題十一、法庭審訊程序
課題十二、在法庭作證
(1)什麼人可在法庭作證
(2)怎樣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3)證人出庭作證時的準備工作
(4)為官方以外案件作證時應採取的步驟
課題十三、警察社區聯絡辦事處及警察報案中心
課題十四、防止賄賂條例
課題十五、槍械及武力之使用
(1)知悉武力只是某些情況下方能使用
(2)知悉使用武力的原則
(3)正確地行使拘捕權時使用武力
(4)知悉各不同程度之武力
(5)正確地使用警棍、手銬及槍械
課題十六、巡邏通訊機
課題十七、路障及檢查站
課題十八、特別職務小隊
課題十九、人群管制
(1)人群之基本心理
(2)如何使用控制人群工具的正確方法
(3)控制各類人群之應有技巧及態度
(4)控制人群之一般原則
課題二十、特遣分隊
課題二十一、刑事情報
課題二十二、刑事法(理論課程)
課題二十三、保釋
課題二十四、學警急救課程
課題二十五、處理糾紛
課題二十六、三合會
課題二十七、防盜警鐘
課題二十八、處理擅進者
課題二十九、當巡邏時遇上發現炸彈或可疑物體報告之處理方法
課題三十、處理一般投訴
課題三十一、警告
(1)知悉口頭及書面警告的區別
(2)知悉一項警告是否恰當要考慮的因素
(3)知悉作出警告的正確程序
課題三十二、穿著及保養制服
社會研究課程方面:
課題一、香港社會(包括歷史、地理、人口以及經濟教育等基本情況)
課題二、香港社會的規範
課題三、香港政府(包括政府機構與職能)
警察常識方面:
課題一、警察社會的規範:通令及刊物
課題二、在轉變中的社會警察所扮演的角色
課題三、警察的職務與職責
課題四、警隊的聯誼及福利設施
2.槍械射擊訓練課程
所有學警及見習督察,在進入訓練學校後的第三個星期開始,就要接受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