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開國建業 第707章 內閣和議院

新年將至,本是又要到每年最熱鬧開心的時候,但現在劉鈞卻有些頭疼。他的七名內閣大學士,年末病逝了兩個,還有三個因病請辭,一個則因為被都察院彈劾後也上表請辭了。

內閣七位大學士,只剩下了一個首輔袁繼咸。

劉鈞穿著明黃的龍袍踏入內閣衙門時,也不由的感覺到一陣冷清。袁繼咸似乎又蒼老了一些,他走到門口迎接。

「方逢年和蔡國用二人年紀老了,最近三月幾乎上一天衙門就得在家歇上半月,根本辦不了公了。」袁繼咸有些無奈的道。

「一下子少了六位內閣大學士,著實麻煩。」劉鈞緊皺著眉頭。立國之後,好不容易形成的現在朝廷的格局,現在內閣一下子少了六位大學士,劉鈞也一下子沒辦法選到合適的人選。

內閣的位置是重要的,不是隨便安排個官員過來就行,一個不合適的官員,還不如空缺。

「還請陛下早日選拔幾位能臣入閣。」袁繼咸道,他是內閣首輔,在內閣成員選用這件事情上,不好說太多。本來內閣大學士這樣的要職,是需要進行廷推的。但當今天子用人,向來是很有主意的。

「我看倒不急。」劉鈞搖了搖頭,「既然已經空缺下來了,我倒是有另一個想法。」

袁繼咸不解,「陛下,內閣事務煩多,老臣一人無法處理。」

按現在的朝中格局,內閣是總攬行政大權的,不過還有司禮監握有部份審核權。此外雖然皇帝設立了總理衙門,有一大群總理參政,但這些總理參政來自帝國朝中最重要的諸個部門的首長,他們在總理會議上也只是皇帝的參謀顧問罷了,真正的帝國行政事務依然還是在內閣統領下的諸部司。

「太師,我有一個想法。」劉鈞道。

「我覺得現在朝中諸部衙的職責還是不夠清晰明了,內閣還應當加大權責。財權還是應當由內閣首輔掌握,除樞密院與都察院外,諸部寺司局應當都隸屬於內閣之下,由內閣首輔總領行政。」

「內閣以後就由首輔負責,再設一次輔,數名群輔,分管諸部事務,但由首輔總領內閣。內閣不再只是票擬,而是朝廷的行政事務直接由內閣處置。」

聽到皇帝如此說,袁繼咸大吃一驚。

這可就不是簡單的改動了,這是翻天覆地的變化了,將完全改變朝廷的格局。在明之時,內閣的地位其實一直有些尷尬,大學士只有五品,往往得要靠兼任六部的尚書來提高自己的品階,而且他們雖說到了後期,權柄漸大,但實際上內閣大學士得實加尚書之職才能真正主掌部務,要不然,空有大學士之職實際上管不了太多的事情。

哪怕是首輔,他們也頂多是擬票貼黃,對於奏章只有先閱然後給出建議之權,最終如何處置得送進宮,由皇帝或者由司禮監的太監們批紅決定。哪怕是批紅同意了,說不定還要被中書或者六科給駁回。

在這種制度下,內閣並不真正的成為國家的首腦。甚至六部才是真正掌握朝廷行政的機關。

大漢建立後,制度有所變化,內閣品級提高,大學士們不再兼任各部尚書,而是直接統領各部。可後來朝廷又把財、稅、計等各部從中分出,另外還設立了樞密院,並且司法的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也不歸內閣管轄。

沒有了司法、財稅、軍隊幾大塊的管轄權,無疑讓內閣權柄下降了不少,尤其是手裡沒有了財計權,內閣很多情況下都做不了主。若不是大學士們還掛著總理參政銜,能夠參加總理會議,他們權柄更小。

現在劉鈞也意思到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權責分的太散了。一個內閣七個大學士,首輔次輔群輔之間其實權力相差不大,沒有了主次。而行政事務上,下面又分成了數大塊,連財計都掌握不了,如何做好行政?

現在內閣一下子缺了六位大學士,倒是讓劉鈞覺得也許應當趁機再改變下目前的格局。

把帝國所有的行政大權歸於內閣,而內閣由首輔主持,這等於是恢複了部份相權,加在顧首輔的權柄。當然,劉鈞也不會去開倒車,再弄出一個宰相來。不過把行政大權集中到內閣中,由內閣來統領各部寺司局,這是有利的。

原來的民務司、財務司、稅務司、審計署等,劉鈞準備再納入到內閣的統領下。

以後內閣首輔為主,次輔和群輔只是輔佐首輔的,權職明確,省的扯皮不清,但同時有這些首輔群輔在也是制約首輔的,避免首輔操權。

「以後帝國行政事務,直接由內閣處理,你是首輔你拍板說了算。」

「陛下,這不合適。」袁繼咸連忙道。這個直接拍板的權利可是太大了,過去是擬票權,現在成了拍板權了,那可就是侵奪皇權了,袁繼咸可不敢大意。

劉鈞笑了笑,「沒什麼不適合的,帝國事務千千萬,朕就是日夜不休,也處理不完這些事情。因此,朕要靠內閣首輔來幫助處理,而太師你又靠次輔和群輔來協助你處理。各部尚書們處理自己的部務,重大事務報呈內閣會議,交由內閣大學士們處理。總之,這些事情都得有個章法,各部的侍郎、尚書,內閣的首輔、次輔、群輔們,你們負責的是總領,掌握的是全局。當然,內閣做出的處置決定也得抄送一份到司禮監,同時,還要抄送一份到議會審核,若有不當之處,也是有可能會駁回的。」

「議會?」袁繼咸皺眉,「是朝鮮議會一樣的?」

「有些相信,但不一樣。」

劉鈞既然準備把行政權統交給內閣,強化內閣職責,但也不會光放權不監督。

行政權交給內閣,當然還得有監督。

但這個監督權劉鈞不打算給都察院,都察院的職責應當是相當於最高檢察院,大理寺是相當於最高法院,而刑部相當於警察部了。這三個部門是司法部門,都察院的監督的也應當只是紀律方面。

至於行政監督審核這塊,應當分離出來。在明朝時,朱元璋設立的六科給事中制度,就是專門行政審核的,六科對應六部,審核他們的行政命令,若是他們覺得決定不對,就可以駁回,那麼這一行政決定就不能實行。

現在劉鈞準備把六科包含原來擁有審核權的中書給從行政這一塊分離出來,成立一個專門的系統,劉鈞打算這一塊就叫議院。

負責行政的內閣,他們做出的行政命令,上報皇帝同時,也得交給議院審核。若是議院審核不過,可以駁回,那麼行政命令不能通過下達。

當然,做為皇帝,劉鈞對於內閣的行政決定,也有一票否決權,不管議院通不通過,只要皇帝干涉否則,就不能通過。

雖然這樣一來,皇帝依然是至高無上的,但相比起過去,事事得由皇帝審核批示,現在這種制度將明顯更有效率。

內閣擁有行政權,議院擁有行政審核權。

都察院行使的是檢察權,大理寺行使的是審判權。在都察院都御史和大理寺卿之上,劉鈞準備再設一個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總領都察院和大理寺,負責帝國的司法事務,擁有司法獨立權。

司法系統不受行政系統管轄,御史大夫與內閣首輔屬於平級。

按照三權分立原權,三權分立能夠形成三足鼎立形勢,讓格局更穩定。因此光有行政和司法分離還不夠,還得有立法權獨立。

因此劉鈞準備加強議院的權利,議院不但擁有行政審核封駁權,還將擁有立法權。

議員們有權提出議案,在帝國憲法範圍內,議案只要得到議會的通過,並得到皇帝的最後批複同意,那麼議案生效,內閣領導的行政部門就得按照議案辦事,司法部門也得按照議院通過的法案司法。

包括內閣制定的行政預算,軍隊的軍費開支預算等,都得由議院審核並通過才能實行。若是不能通過,只得削減,直至通過。

當然,皇帝依然擁有一票否決權,甚至皇帝發出的命令,議院是無權否決的。

劉鈞提出三權分立,也只是在皇權得到保證下的三權分立,甚至這種三權分立,其實只是為了更進一步的強化皇權。因此,不論怎麼樣,劉鈞都不會給自己下套的。

皇帝的權威至高無上。

軍隊系統,軍事行政歸屬於兵部,兵部隸屬於內閣。而軍隊的軍費預算拔款,則得由議院審核通過,而樞密院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大系統之外,屬於軍令系統,直屬於皇帝。此外還有一個軍機會議,則是皇帝的軍事顧問參謀機構。

這樣一來,內閣的權力無疑是提長了許多,他們得到了完全的行政大權,特別是把財計大權拿到了手。

法司部門也清楚明了了,都察院與大理寺分離出來,由新設的御史大夫統領,成為與內閣行政系統並立的司法系統。

當然,議院的設立,也給行政和司法兩部門畫了個圈,內閣的行政權得接受議院的監督審核,司法系統也得照著議院所立的法案司法。

軍令系統一如繼往的獨立成體系,直屬皇帝統領。

「今後三大系統各不得越界,不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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