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開國建業 第472章 投獻

開封是河南重鎮,歷史名城,古稱汴京,為八朝古都。

處於黃河中下游平原東部,地處河南中東部,東與商丘相連,西與鄭州毗鄰,南接許昌和周口,北與新鄉隔黃河相望。

境內河流眾多,被稱為北方水城。

開封一帶地勢平坦,水源豐富,田地肥沃,是中原的富裕之鄉,產糧大區。

可開封雖然地平水足,田地眾多,但開封卻也近年來出產流民極多的地區。其根本的原因就是開封的田地,被兼并的最嚴重,絕大數的土地被兼并到了少數大地主們的手中。而這其中,佔有土地最多的則是前明周王以及周王一系的諸宗室各家。

明代宗室們待遇向來優厚,厚祿之外還有優賞,以及大量的賜田。

而到了明中葉以後,土地投獻之風盛行。所謂投獻,在投獻一方,有有「妄獻」和「自獻」兩種;在「納獻」一方,有皇族、戚畹、功臣和官紳。

「妄獻」,系指庶民田地被「姦猾之徒」妄稱為「己業」或「無主閑田」奉獻給權豪勢要;「自獻」,系指庶民將自家的田地無償地奉獻給官豪勢家,而本身淪為庄佃、佃戶或奴僕。

投獻到了明中葉以後,非常普遍。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明代的役重。

許多自獻聽起來難以相信,百姓居然把自家的田地無償獻給那些官豪勢家,自己去給他們當奴僕。可這卻是事實,而且不僅是明代才有,事實上歷朝歷代都有的事情。

原因就是在封建時代,土地捆綁著百姓,人丁也是稅役。國家的稅賦瑤役攤到每個百姓頭上,負擔極重。而那些宗氏勛戚們,卻享有種種特權。

在明朝,勛戚們受賜的公田,載在「金冊」,並不報官入籍,享有免除稅糧和差役的特權。

雖然法律條文上也規定,賜田以外的田土一般稱為自置私產,應與「齊民一體當差」,但由於貴族的權勢,法律很難執行。勛貴「私田」「不肯與民一體當差」的弊病,早在洪武年間就出現,中葉以後,法律廢弛,權貴們更加肆無忌憚,「廣收民田為己私業,而陰以勢力把制,使有司不得編差徵稅」。因此,在實際上,王府、勛貴的所有田產都享有優免一切糧差的特權。

百姓當自耕農,就得向國家納稅,甚至還得承擔比田賦更重的雜役。為了逃避這些沉重的賦役,許多百姓便開始主動的投獻那些享有特權的勛戚們。

把自己的田地送給勛戚,主動給勛戚們做奴僕,如此一來他們就不再是大明的納稅子民,而只是一個勛戚們的奴僕。

勛戚們多得許多田地,自然樂於其成,他們甚至為了吸引更多人投獻,主動把那些投獻來的土地,再交還給那些投到門下的奴僕佃種,也就是依然把田地給原主人佃種,甚至他們徵收的佃租還主動降到比國家徵收的稅賦還低一些的份額。

如此一來,勛戚們平白得了田地,還得了許多奴僕。而那些投獻賣身為仆的百姓,雖然名義上當了僕人,也沒了自己的田地,可他們身上的賦役卻輕的多,向勛戚交更少的租,不用承擔煩重的雜役。

勛戚和百姓都享受到了實際的利益,損失的只是朝廷的利益。

一般來說,投獻也不是那麼隨便的,會有一個形式。投獻者提出奉獻,受獻者要向朝廷奏討,然後皇帝欽准賜予。這樣,原來的庶民百姓的田地,便轉變為欽賜田地。

受獻者在沒有任何支付的情況下,不僅獲得了土地所有權,而且免納糧差。這坐收無窮之利的好事,歸根到底還是因為他們享受受賜和優免的特權。

甚至到了晚明,不僅那些宗室勛戚們享受這種受賜和優免的特權,連那些有功名的士人和官員們也享受這種特權好處。

一些窮困百姓之子,一旦科舉得中,只要進了舉人,就會有百姓前來投獻土地,和賣身為奴,一旦中了進士,那更是不得了,許多生意不小的商人都會主動前來做奴僕。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明末之時,天下雖有十餘億畝土地,過億百姓,然則實際上朝廷卻收不到稅,征不到糧,朝廷的開支最後都只壓到了極少數的一部份百姓的頭上,還全是些窮困百姓,終究導致了各種民亂產生,社會崩潰。

就如開封,一個產糧大區,但田地卻多兼并到了以周王為首的這些勢家之中。

明代徭役之重,甚至超過稅糧。

但是,王府和勛貴莊田卻享有優免權。一旦成為他們的庄佃,即可在其蔭蔽之下,免充國家差役。走頭無路的農民,甚至中小地主,為了躲避「差役苦累」,便往往將自己田產投進王府,將子弟投獻,充當奴僕。

貴族以外的官紳同樣是特權等級。

在等級的階梯上,他們雖然低於貴族,但卻高居於庶民之上。

在政治身份上,他們是「官」、是「紳」,因此在戶籍上稱為「官籍」、「官戶」、「官甲」,與無身份的庶民截然不同。明代律令嚴格規定,「富貴貧賤」之間絕不能「越禮犯分」;庶民不準擅自以官相稱,「稱者,受者各以罪罪之」。官紳們憑著尊貴的身份,煊赫的勢力,「視細民為弱肉」,「受奸人之投獻」。在那個時代,士一登鄉舉,輒皆受投獻為富人。

在經濟地位上,他們也享有優免權。

與貴族優免不同的是,他們是論品定額優免。明代官紳優免制度日趨完備。洪武年間規定,現任官員之家「悉免其徭役」;致仕官員「復其家,終身無所與」;生員除本身免役外,戶內優免二丁。中葉以後,發展為「論品免糧」或「論品免田」。以萬曆三十八年《優免則例》為例,現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鄉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鄉紳優免田最高達三千三百五十畝,生員、監生八十畝。

「優免糧」、「優免田」,雖然在事實上已具有優免稅糧的性質,但在法律的意義上仍然指的是「免役」。明代役法,「以民為役,以田制役」。役的編僉對象有二,一是人丁,一是田畝。來自田產之役,在法律上稱為「有賦役」,即因田糧而僉派之役。來自人丁之役,在法律上稱為「無賦役」,即不是出自田糧而出自人身之役。《大明律纂注》云:「賦者田產稅糧,役者當差。有賦役謂有田糧當差,無賦役謂無田糧止當本身雜泛差役」。

不僅官紳本人及家庭人丁有免役之特權,而且其田產也有部分或全部免役之特權。

在法律上,限額優免要求優免田之外的「余田」與民一體當差。

但是,官紳等級同貴族一樣,無視國家法令,大都衝破法定權利界限,而按習慣權利行事。因此實際上實行的是全額優免,「田連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不僅官戶本戶如此,而且依附於他們的「佃戶叢仆,疏屬遠親,與其蔓延之種」,也「無一手一足應公家之役,無一錢一粒充應役之勞」。

周王是大明各親王藩中最久遠的一支,久鎮開封,各代周王得到的朝廷賜田加上他們歷代以來奏討、納獻、侵奪等,到如今已經達到五萬餘頃,其中周恭王睦嗣位,就一次賜地五千二百餘頃。

周王不但兼并了大量土地,而且還利用特權經商,佔據關津設立收稅,甚至還享有鹽茶專賣等特權。

河南是大明宗藩最多的一個省,遍地都是宗室藩王,洛陽的福王、開封的周王等。

僅開封的周王一系,除了周王外,下面還有三十六家郡王,以及數不清的鎮國將軍、輔國將軍等。

開封一地的田地,半數以上都是周王一系各家的。

不過現在,周王府里,周王一系各家卻都打著為周王賀六十大壽之名齊聚一起。

各家的郡王、將軍、中尉們齊聚一起,各個哀聲嘆氣。

老壽星周王朱恭枵是朱元璋十一世孫,第一任周王的十世孫。開啟元年襲封周王,至今也有二十餘年了。

朱恭枵坐在上首,目光在自己的九個兒子身上一一掃過,最後落到下面的周王系其餘二十餘位郡王身上。

許久,他收回目光,長嘆一聲。

周王一系,子孫繁衍眾多,可他放眼望去,卻找不到一個能讓他寄希望之人。

周王系的子孫們安享太平富貴太久遠了,以致於無一人能在這個時候重振大明的江山。

「老大,你明天親自去一趟軍營,送些銀子去犒賞下他們。」

世子朱紹烱連忙站起來,肥胖的身體似乎有些不堪重負。「父王,這事隨便叫個管事去就行了,何必非要我去一趟。」

「糊塗,這事非得你親自出面。而且我們銀子還不能送少了。」朱恭枵一把年紀了,歷經幾朝,很清楚眼下他們到了什麼局勢。

「給開封鎮送五十萬塊銀元過去,再給總兵官和那些軍官們送五十萬。」

「父王,送這麼多?」

朱恭枵並不理睬自己的兒子,「老三,你準備一下,過兩天隨我親自入京,到四海銀庄換些銀票,大額的。」他對自己的嫡三子朱紹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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