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聰明過頭

天津府,官員匯聚正堂,外面是一層又一層圍觀的百姓,立面是坐立不安的兩排官員,同知、主簿等等,一個都沒敢少。一大早了,就有城管敲鑼打鼓,在城內喊話:「今日府衙正堂審案,恭請滿城父老鄉親監督。」

這不,巳時沒到,府衙大門外的空地上,已經站滿了人,城管和衙役拉上了警戒線,還在線內安排了凳子,給縉紳耄老坐著聽審。考慮到人太多會引發意外,不少觀眾還被攔下,只放進來六七百人圍觀。

里門打來,出來一個少女,手打帘子,當先出來的自然是陳燮,一臉的英氣,不著朝服,一身新式戎裝。因為陳燮的緣故,大明朝穿新式奇裝異服者,漸漸的多了。尋常的百姓最喜歡,讀書人則很少,堅持長衫者還是主流。關於陳燮的這一另類,如今在大明朝說書人嘴裡,那是必須重點強調一下的。最常見的台詞:身長八尺,面如冠玉,頭戴船帽,身著戎裝,腳踩長筒靴,腰扎武裝帶,掛著一把唐刀。真是威風凜凜,殺氣騰騰,不愧是平定大明內憂外患的陳思華陳閣部大人。

跟在陳燮後面出來的,是兩位讓官員觀之色變的人物,一個是督察御史的打扮,一個是飛魚服在身,綉春刀在腰。這兩位是什麼時候來?眾官員紛紛色變,知道這下可能要出大事。

陳燮往人前一站,拱手一圈,眾人紛紛起立回禮,有這開頭就算不錯了,大家心裡安了許多,看來事情沒那麼嚴重,不然還給你拱手?也不看看這是誰。

「大家都到了,我先說兩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昨日拿了兩人,不是在下要破壞國家法度,而是出來之時,身上帶了皇命。鐵路關乎國家民生命脈,乃是先帝既定之國策,任何人敢於破壞,都可以先拿後問。這二位,大家都認識,我就不介紹了。接下來的案子,他們負責,本官帶著耳朵來的。」

這時候御史打扮的人上前來,先朝陳燮拱手,然後依次拱手,最後朝門口坐著的一排鄉紳父老拱手,然後才開口道:「凡事都要有個規矩,今天的案子,閣部陳大人給大家看了個好開頭,好在哪呢?兩字:規矩。審案子的規矩!今天是一個案子,兩個案犯。前者那是本地鄉紳舉人的功名,他的案子怎麼審呢?廠衛出示證據,本御史認定可以緝拿,當著各位父老的面出示證據,最後他有沒有罪,各位父老當著聽審的百姓,給出個結論來。後者是官員,天津知府,還是當著大家的面來審,但是,是否有罪,如何定罪,那得交給陛下裁斷。這裡頭的區別,大家可都聽清楚了?」

眾人一聽都覺得新鮮,這是什麼意思?合著李錦是不是有罪,不是官府說了算,官府只管出示證據,最後是否定罪,得地方上的父老在百姓的監督下確定是否有罪。怎麼確定?投票唄,就兩個碗,一人一粒蠶豆在手,有罪的碗里豆子多,那就是有罪,無罪的碗里豆子少,那就是罪名不成立。

「肅靜!」現場一片嘩然之際,廠衛頭子站了起來,一聲暴喝,眾人皆閉嘴。安靜下來之後,錦衣衛百戶才回頭喊了一句:「帶人犯!」

這是一場別開生面的審判,當著數百圍觀的百姓,這場審判讓大家突然覺得,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一樣了。尤其是李錦的案子,錦衣衛公布了各種證據之後,圍觀百姓群情激奮,整個案子的證據鏈很充分,從李錦勾結官府,到私下裡送族女為外室,再到他煽動族人鬧事。更讓人憤怒的是,被火車撞到的放牛娃,根本就不是李家的人,而是另外一個村子的娃兒。為了鬧事,李錦居然勾結官府,改到李家莊的戶籍上來。出事娃娃的父母,因收了他50個銀圓的好處,被帶到現場來做了證人。

這年月官府的公信力還是比較過硬的,或者這麼說,皇帝都是好的,壞的都是官員。百姓的是非觀念,很容易被引導。今天這場審判就是這樣,有朝廷一品大員坐鎮,有司開庭當眾審案。現場本地父老決斷李錦是否罪名成立。這一切在過去是無法想像的,但是陳燮就這麼幹了,並且在眾目睽睽之下。沒有人理解陳燮這麼做的意義,但是大家都認同了這種方式,理由很簡單,足夠公平。陳燮也不需要大家理解,只需要大家接受,並且今後這麼做。

關鍵還是證據,錦衣衛出示了大量的證據,其中就包括銀行的賬目清單,鐵路公司打給官府的銀子多少,具體到官府補償出去的多少,一筆一筆的,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在眾多的證據面前,李錦和郝晉無力反駁,當堂承認了自己犯下的罪過。

罪名主要還是圍繞鐵路公司的征地補償款,有的地是官府的,兩人聯手,李錦在鐵路公司確定路線後,將一些官田以低價購入,再高價套取補償款,然後兩人分贓。但是這一次,他們做的太過了,眼看鐵路要修通了,打算再撈一筆。

證據什麼的,陳燮不是很在意,他在意的是這一次審案的程序。使人記錄在案,整理完畢後,回去交給朱慈烺。並且想好了理由,這麼做最大的好處,就是最大限度的避免冤案,同時也是對地方官員濫用權力的一種限制。

天津父老表決的過程,無疑是整個過程的高潮,一共是二十一人,臨時選來的五十五歲以上老人,面前擺了兩個碗,一個碗下面寫著有罪,一個碗下面寫著無罪。老人依次將手裡的蠶豆丟進碗內,不願意表態的可以棄權。最終是三個棄權,十八人認為李錦有罪。

棄權的三人,跟李家多少有點關係,這已經不是重點了,超過半數,罪名成立。具體定罪,根據大明的相關法律,本地同知宣判,李錦死刑,秋後問斬。至於郝晉的罪名成立是肯定的,但是他是官員,最終決斷還是要交給京師,交給朱慈烺去決斷。這麼做的好原因,自然是要給朱慈烺增加一點制衡官員的籌碼。

天津的事情處理的很順利,死者家屬的問題,交給同知去處置,根據相關法律,交出臟銀,罰勞役。這些都是後話了,關鍵是這一次審案的過程,在天津乃至整個北直隸都引起了轟動,這也是後話了。

陳燮沒有多留,呆了不過數日,押著人犯回京去了。京師這邊,周延儒頭都大了,郝晉的一個侄兒,找到了周府管家,說了事情經過後,氣的周延儒把最喜歡的杯子都摔了。這事情,本不至此,陳燮已經答應留點餘地。沒想到郝晉這貨作死,逼著陳燮當場拿下他。

周延儒讓人連夜給這位郝晉的侄子送走了,並且跟他說的很清楚,不是不想救,而是沒法救。事情如何如何,也說的很清楚,讓他回去準備後事吧,最多能把郝晉的家屬保下來。

按照大明的法律,郝晉犯法,家屬是要被株連的,流放是最少的。陳燮還沒回到京師,關於一干舉人鬧事的消息,便知道的一清二楚,也知道了朱慈烺的處置守法。現在人都拿下了,就等陳燮回去處置,朱慈烺沒打算給這些人好過。姜逢元在大門外站了一個下午,都沒得到朱慈烺一句準備,最終還是老周出來說了一句:「陛下讓姜先生回去,不要再站了。」

剛進廣渠門,陳燮就給老周帶著人接進了宮內,在御書房和朱慈烺對話。事情的經過,陳燮都知道了,心裡雖然很惱火,但是也不能說就要弄死姜逢源。現在大明就這個風氣,移風易俗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只有等經濟發展起來了,慢慢的女子在社會生產中作用更大了,隨著時代的進步,這事情總會發生變化的。

事情其實很簡單,姜逢元嫉恨陳燮受寵,故而指使管家,聯繫老家來的考生,拿柳如是拋頭露面的事情來說事。按照現在的禮法,柳如是做的這些事情,在一切保守的地方,確實是夠資格浸豬籠了。但是要浸豬籠,也輪不到外人來插手,這的本家宗族來管。

這套東西,陳燮哪裡會買賬,本來就是一個極為強勢的大人物,家裡的側室出去有怎麼地?也就是一幫文人,腦子進水了,才以為自己在維護綱常,匡扶正義。然後腦子一熱就衝出去了,結果被近衛收拾了一頓。順天府的問題,盛雲是姜逢元的黨羽,自然是屁股坐歪的。原本以為,這麼一鬧,陳燮不在家,沒人敢管的話,必然狠狠的丟陳燮一次臉。不曾想小皇帝出手了,而是一動就是狠辣的殺招。

事情變的不可收拾,最後倒霉的人還是自己。這兩件事情,其實本質上都是當事人聰明過頭了,自以為別人都是好忽悠的,自己是最聰明的那一個。姜逢元也是過高的估計了自己的分量,以為他在皇帝的心目中的地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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