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反腐大業 第257章 放開輿論監督

經過思想的大解放之後,建立一個廉潔、高效、公平正義的好政府,就成了李經述關注的焦點。魯迅還為此上書李經述總統,要求政府放開輿論監督,稱這有助於遏制官員腐敗,建立一個好政府。

魯迅在李經述接見他時,說:「古今中外,官員的貪腐問題所在皆有。說要根本解決,倒也沒有這個可能。但將之遏制在很小的範圍內,其實也不難。汲取古今中外的經驗,無非就是兩種方法:一是大幅度削減官員的權力,不給官員貪污的機會;二是加強監督,多幾雙眼睛看著,放開報禁,開放輿論監督,就等於讓六萬萬老百姓的眼睛盯著所有政府官員,這對廉政局的監管是一種有力補充。」

李經述點點頭,說:「中國的古代也有御史制度,近代出現了報紙,報紙可以把御史不管的事情公開。報紙的輿論監督確實是監督官員的一大法寶。我會讓國會通過相關法律,準備開放報禁,讓民間人士自由辦報。」

李經述要國會制定法律、放開輿論監督的意見後,袁世凱急匆匆趕來總統府,臉色很不好看,問李經述道:「我聽說大總統要開放報禁?」

這時,李經述正在總統府的後湖釣魚,算是小憩。袁世凱趕來時,正好一條半尺長的鯉魚上鉤,在耀眼的陽光中活蹦亂跳,他將魚取下放進魚桶里,哈哈大笑,說:「項城,我正要去找你呢。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是於民有利的好事,你為何如此憂心?」

袁世凱說:「卑職以為,這樣可能會使我們將來失去政權!」

這時,帶有一絲涼意的風,吹皺了四周的水面,李經述淡淡地回答袁世凱道:「世上的政權都是人民選的,沒有誰能永遠在台上。而且人民不是一架架機器,不能按照一個模型鑄造出來,又開動它毫釐不爽地去做替它規定好了的工作;人民像一棵樹,需要生長並且從各方面發展起來,需要按照那使它成為活東西的內在力量趨向自由生長和發展。而言論自由,是他們最重要的自由,政府不能剝奪啊。」

李經述的聲音不大,語氣輕微,但這一句話,分明如同萬鈞雷霆,震聾發聵。袁世凱第一次有點摸不透李經述的心思,他問道:「二十年前,大總統不是反對開放報禁嗎?這樣會不會搞亂人民的思想?」

李經述說:「此一時,彼一時也。當年我們的國家內憂外患,主權沒有完全獨立,民眾多為吃飽飯而努力,當然不能開放報禁。不過,被剝奪了言論自主的人民,沒有尊嚴,不能叫活著,只能說沒死而已。現在中國的經濟飛速發展,言論自由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應該還給民眾了。這對監督我們政府的公職人員,防止貪污腐敗,是大有好處的。」

袁世凱說:「萬一有人又趁機搗亂怎麼辦?」

李經述說:「不足慮。開放報禁之前,國會會通過新聞法,禁止煽動暴力、對有損於國家利益、顛覆政府的言論予以禁止,還有侮辱誹謗他人等言論,也會被禁止。我們的政府也都是由人去執政的,不會『一貫正確』,被強行壓制下去的聲音可能是正確的。要對不同的聲音多一些寬容。」

袁世凱說:「我還是有點擔心局面會失控,社會的思想會混亂。」

李經述說:「我們要吸取前車之鑒。中華民族自古是一個富有智慧的民族,文化又早熟,在漢代就備有一套特別好的習俗:儒家思想!但是獨尊儒術後,中國卻已變成靜止的了,幾千年來原封未動,甚至倒退。五代就不是唐朝,元朝又比宋朝退步,明朝被野蠻的滿清取代,這是對儒家最大的諷刺!我們只接受一種聲音,就不可能再進步。反觀歐洲是不一樣的,中世紀的時候是黑暗的,基督教的統治也是壟斷,但在後期文藝復興之後不同的思想出現了,這才導致了他們社會進步很快。這一點,用在今天也非常重要。如果總是要追求一種思想,追求所有人有統一思想的話,中國不可能進步。所以我們現在要保障言論自由。多一些不同意見,不代表思想混亂,我還是希望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袁世凱說:「就怕國民理性不夠,思想不統一,社會就會一片混亂。」

李經述說:「過去之所以說不亂,是被壓抑住了。那麼現在可以放開。放出來以後公開地討論,把所有的問題拿到桌面上討論。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穩定的,走向成熟的一條路,那麼將來總有一天會成熟的,這是民主政治必須要經過的一個步驟。我反而覺得開放輿論監督之後,反而會使得我們政府受到更多人的尊敬,我不要一個滿嘴謊言的政府啊!而且我們提倡建設法制社會,輿論監督是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中華帝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41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輿論監督具有公開性、廣泛性和及時性的特點,影響廣,時效快,容易引起重視,還是放開吧。」

袁世凱說:「我現在擔心的,是全國的記者隊伍素質不一,很多都只是讀了幾天書的秀才,思想迂腐不堪,根本不能引領社會的進步!記者本來就是一個浮光掠影的職業,如果不受約束,那社會就亂套了。」

「項城,你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李經述想了想說:「這個我有辦法。可以成立中國新聞局,負責組織全國記者的考試,發放記者證。今後。新聞工作者要職業化,一律要通過國家組織的考試。」

說完,李經述拿出身邊的一疊資料,是職業新聞記者道德守則,「這是我到美國訪問,找人搜集的職業記者操作守則,已經結合中國國情修改。你以這個為藍本,編寫資料向社會公開,然後找專家學者出考題,組織考試,發放記者證,今後,國內報紙聘用的記者,都要有記者證。隨時把不合格的記者剔除出局。」

袁世凱接過資料來一看,上面寫得特別具體:「職業記者的成員相信,公眾啟蒙是公正的前驅,是民主的基礎。而我們記者的職責是,報道事實,通過對事實和問題公正而全面報道,去推進這個目標的實現。來自所有媒體和各個領域的有良知的記者,將竭盡全力,服務於公眾,提供全面而誠實的報道。職業上的公正、客觀,是記者公信力的基石。

在收集、報道、破譯信息的過程中,記者應該誠實、公正、富於勇氣。記者應該調集一切資源,確保信息的準確度,始終注意避免因為疏忽或主觀而導致錯誤,故意歪曲事實,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識別新聞源,哪怕只要有一線希望。信息源是否可信,公眾有權知道得越多越好。

允許匿名報道時,必須質疑消息源的提供動機。在交易這種信息時,必須明確附帶專門的保證,並恪守這些保證。

不得採用暗中或其他秘密手段採集信息,除非這些信息對公眾至關重要,而用傳統的公開手段無法取得。使用這種異常手段,必須在講述故事時進行申明。

講述故事時,要勇於表現人類經歷的多變性和重要性,即使這樣做並不好看。要查明人們各自的文化價值觀,避免把一些人的價值觀強加在另外一些人的頭上。要避免因為種族、性別、年齡、宗教、人種、地域、性取向、殘障、外表容貌、社會地位而鑄成偏見。

要支持觀點的公開交流,即使有些觀點看起來很討厭。要讓無聲者發出聲音,要讓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信息源一樣得到重視。

必須確認記者的一項特殊職責:保證公共事務以公開方式進行,政府記錄能被公開檢驗。

對待信息源、主體、同事,有道德的記者,要像對待所有值得尊敬的人一樣。

記者應該對那些因為新聞報道可能遭致不利影響的人,要顯現出同情。在與小孩子和沒有經驗的信息源和受訪主體打交道時,要特別敏感,避免傷害。

對於處在悲痛之中的悲劇角色,在謀求和使用對他們的採訪或照片時,要有同情心。

要認識到,收集和報道信息,有可能引起傷害或不愉快。而求索新聞,並非可以傲慢自大的通行證。

也要認識到,比起公共官員和其他那些尋求權力、影響力、關注的人,私人更有權利控制住純屬於他們自己的信息。只有那些超乎尋常的公眾需求,才能依法觸犯人們的隱私。

表現出良好的品味,避免兜售謬誤,去滿足火燒火燎的好奇心。

在確認少年嫌疑或性犯罪的受害人時,必須小心翼翼。

在指控申請正式頒發之前,指認犯罪嫌疑,必須判斷正確。

在犯罪嫌疑的公正受審權和公眾的知情權之間,尋求平衡。

除公眾知情權之外,記者完全沒有責任,去服從任何利益集團。

避免陷入利益集團的衝突,無論是現實的,還是預知的。

永遠不參與任何有可能減損正直或損害公信力的團體和活動。

只要有可能損害新聞公正,拒絕禮物、恩惠、酬金、免費旅行、特殊待遇。

以責任感為力量,保持警惕和勇氣,堅守這些信條。拒絕商業性言論、誹謗性言論、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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