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十八

○拜稽首古人席地而坐,引身而起,則為長跪。首至手則為拜手。手至地則為拜。首至地則為稽首。此禮之等也。君父之尊必用稽首。拜而後稽首,此禮之漸也;必以稽首終,此禮之成也。今《大明會典》曰:「後一拜,叩頭成禮。」此古之遺意也。

古人以稽首為敬之至。《周禮·太祝》:「辨九拜:一日稽首。」註:「稽首,拜中最重,臣拜君之禮。」《禮記·郊特牲》:「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泊享晉公子重耳,公賦《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襄公三年》:「盟於長樗,公稽首。知武於曰:『 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懼矣。』」《二十四年》:「鄭伯如晉,鄭伯稽首,宣子辭。子西相,曰:『以陳國之介,恃大國而陵虐於敝邑,寡君是以請罪焉,敢不稽首。』」《哀公十七年》:「盟於蒙,齊侯稽首,公拜。齊人怒,孟武伯曰:『非天子卜寡君無所稽首。』」《國語》:「襄王使召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以告王曰:『執玉卑,替其贄也;拜不稽首,誣其上也。替贄無鎮,誣王無民。』」可以見稽首之為重也。自敵者皆從頓首,李陵《報蘇武書》稱「頓首」。

陳氏《禮書》曰:「稽首者,諸侯於天子、大夫士於其君之札也。然君於臣亦有稽首,《書》稱太甲稽首於伊尹,成王稽首於周公是也。大夫於非其君亦有稽首,《儀禮》:「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勞介,介再拜稽首」是也。蓋君子行禮於其所敬者,無所不用其至。則君稽首於其臣者,尊德也;大夫士稽首於非其君者,尊主人也。春秋之時,晉穆贏抱太子頓首於趙宣子,魯季平子頓首於叔孫,則頓首非施於尊者之禮也。

《荀子》言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穎;似未然。古惟喪禮始用稽顙,蓋以頭觸地,與稽首乃有容、無容之別。

○稽首頓首今表文皆雲稽首、頓首。蔡邕《獨斷》:「漢承秦法,群臣上書皆言『昧死言』。王莽盜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頓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

○百拜「百拜」字出《樂記》。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計一席之間,賓主交拜近至於百。注云:「壹獻,士飲酒之禮,百拜以喻多」是也。若平禮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於君亦止再拜,《孟子》:「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禮至未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大明會典》:「四拜者,百官見東宮親王之禮。見其父母亦行四拜禮。其徐官長及親戚朋友相見止行兩拜禮。」是四拜唯於父母得行之。今人書狀,動稱百拜何也?

古人未有四拜之禮,唐李涪《刊誤》曰:「夫郊天祭地止於再拜,其禮至重,尚不可加。」今代婦謁姑章,其拜必四,詳其所自,初則再拜,次則跪獻衣服、文史,承其筐筐,則跪而受之,常於此際授受多誤,故四拜相屬耳。

《戰國策》:蘇秦路過洛陽,「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此四拜之始,蓋因謝罪而加拜,非禮之常也。

今人上父母書用百拜,亦為無理。若以古人之拜乎,則古人必稽首然後為敬,而百拜僅賓主一日之禮,非所施於父母;若以今人之拜乎,則天子止於五拜,而又安得百也?此二者過猶不及,明知其不然而書之,此以偽事其親也。

洪武三年,上諭中書省臣曰:「今人書札多稱頓首再拜百拜,皆非實禮。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守。」於是禮部定儀,凡致書於尊者稱「端肅奉書」,答則稱「端肅奉復」;敵己者稱「奉書」、「奉復」;上之與下稱「書寄」、「書答」;卑幼與尊長則曰「家書敬復」;尊長與卑幼則曰「書付某人」。

○九頓首三拜九頓首出《春秋傳》;然申包胥元是「三頓首」,未嘗九也。杜註:「《無衣》三章,章三頓首。」每頓首必三,此亡國之餘,情至迫切,而變其平日之禮者也,七日夜哭於鄰國之庭,古人有此禮乎?七日哭也,九頓首也,皆亡國之禮也,不可通用也。

韓之戰,秦獲晉侯,晉大夫三拜稽首。古但有再拜稽首,無三拜也。申包胥之九頓首,晉大夫之三拜也。

《楚語》:「椒舉遇蔡聲子,降三拜,納其乘馬。」亦亡人之禮也。

《周書·宣帝紀》:「詔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後代變而彌增,則有四拜。不知天元自擬上帝,凡冕服之類十二者皆增為二十四,而笞棰人亦以百二十為度,名曰「天杖」,然未有四拜。

○東向坐古人之坐以東向為尊,故宗廟之祭,太祖之位東向。即交際之禮,亦賓東向而主人西向。

《新序》:「楚昭奚恤為東面之壇一,秦使者至,昭奚恤曰:『君客也,請就上位』」是也。《史記·趙奢傳》言:「括東向而朝軍吏。」《田單傳》言:「引卒東鄉坐,師事之。」《淮陰侯傳》言:「得廣武君,東鄉坐,西鄉對,師事之。」《王陵傳》言:「項王東鄉坐陵母。」《周勃傳》言:「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責之趣為我語。」《田·傳》言:「召客飲,坐其兄蓋侯南鄉,自坐東鄉,以為漢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撓。」《南越傳》言:「王太后置酒,漢使者皆東鄉。」《漢書·蓋寬饒傳》言:「許伯請之,乃往,從西階上,東鄉特坐。」《樓護傳》言:「王邑父事護。時請召賓客,邑居樽下,稱賤子,上壽。坐者百數,皆離席伏。護獨東向正坐,字謂邑曰:『公子貴如何?』」《後漢書·鄧禹傳》言:「顯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為太傅,進見東向。」《桓榮傳》言:「乘輿嘗幸太常府,令榮坐東面,天子親自執業。」

此皆東向之見於史者。《曲禮》:「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自西階而升,故東鄉;自東階而升,故西鄉。而南鄉特其旁位,如廟中之昭,故田·以處蓋侯也。

《孝文紀》:「西鄉讓者三,南鄉讓者再。」註:「賓主位東西面,君臣位南北面。」是時群臣至代邪上議,則代王為主人,故西鄉。

《舊唐書》:盧簡求子汝弼為河東節度副使,「府有龍泉亭,簡求節制時,手書詩一章在亭之西壁。汝弼復為亞帥,每亭中燕集,未嘗居賓位西向,俯首而已。」是唐人亦以東向為賓位也。

○坐古人席地而坐,西漢尚然。《漢書·雋不疑傳》:「登堂坐定,不疑據地曰:『竊伏海濱,聞暴公子威名舊矣。』」是也。

古人之坐皆以兩膝著席,有所敬,引身而起,則為長跪矣。《史記·范唯傳》言:「秦王踢而請」,「秦王復跽」。而褚先生補《梁孝王世家》:「帝與梁王俱侍坐太后前,大後謂帝曰:『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其義一也。』帝跪席舉身曰:『諾。』」是也。《禮記》:「坐」皆訓「跪」,《三國志》注引《高士傳》言:「管寧嘗坐一木榻,積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其榻上,當膝處皆穿,」以此。

○土炕北人以上為床,而空其下以發火,謂之炕。古書不載。

《左傳》:「宋寺人柳熾炭於位,將至則去之,」《新序》:「宛春謂衛靈公曰:『君衣狐裘,坐熊席,·奧隅有灶。』」《漢書·蘇武傳》:「鑿地為坎,置カ火。」是蓋近之,而非炕也。《舊唐書·東夷高麗傳》:「冬月皆作長坑,下然偏火以取暖。」此即今之上炕也,但作「坑」字。

《水經注》:「士垠縣有觀雞寺,寺內有大堂甚高,廣可容千僧。下悉結石為之,上加塗暨,基內疏通,枝經脈散。基側室外四齣暴火,炎勢內流,一堂盡溫。」此今人暖房之制,形容盡之矣。

○冠服《漢書·五行志》曰:「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餘所見五六十年服飾之變亦已多矣,故錄其所聞以視後人焉。

《豫章漫鈔》曰:「今人所戴小帽以六瓣合縫,下綴以檐如詹。閻憲副閎謂予言,亦太祖所制,若曰『六合一統』云爾。楊維楨廉夫以方中見太祖,問其制,對曰:『四方平定中。』上喜,令士人皆得戴之。商文毅用自編民,亦以此中見。」《太康縣誌》曰:「國初時,衣衫褶前七後八。弘治間,上長下短,褶多。正德初,上短,下長三分之一,士夫多中停。冠則平頂,高尺餘,士夫不減八九寸。嘉靖初,服上長下短,似宏治時。市井少年帽尖長,俗雲邊鼓帽。弘治問,婦女衣衫僅掩裙腰,富者用羅緞紗絹織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衤闌。髻高寸餘。正德間,衣衫漸大,裙褶漸多,衫唯用金彩補子,髻漸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少,髻高如官帽,皆鐵絲胎,高六七寸,口周回尺二三寸餘。」

《內丘縣誌》曰:「萬曆初,童子髮長猶總角,年二十餘始戴網。天啟間,則十五六便戴網,不使有總角之儀矣。萬曆初,庶民穿·卷ヒ,儒生穿雙臉鞋,非鄉先生首戴忠靖冠者不得穿廂邊雲頭履。至近日,而門快輿皂無非雲履,醫卜星相莫不方中,又有晉巾、唐巾、樂天巾、東坡巾者。先年,婦人非受封不敢戴梁冠、披紅袍,系拖帶,今富者皆服之,又或著百花袍,不知創自何人。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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