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孫自父而上之皆曰祖,《書?微子》之命曰:「乃祖成湯」是也。自子而下之皆曰孫,《詩??宮》之篇曰:「后稷之孫,實維太王」;又曰:「周公之孫,庄公之子」是也。
○高祖漢儒以曾祖之父為高祖。考之於傳,高祖者,遠祖之名爾。《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曰:『我高祖少?摯之立也。』」則以始祖為高祖。《書? 盤庚》:「肆上帝將復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康王之浩》:「張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則以受命之君為高祖。《左傳?昭公十五年》:「王謂籍談曰: 『昔而高祖孫伯?,司晉之典籍。」則謂其九世為高祖。
○藝祖《書》:「歸格於藝祖。」長。注以藝祖為文祖,不詳其義。人知宋人稱太祖為藝祖,不知前代亦皆稱其太祖為藝祖。唐玄宗開元十一年,幸并州,作《起義堂頌》曰:東西南北,無思不服;山川鬼神,亦莫不寧,實惟藝祖儲福之所致。」十三年,封泰山。其序曰:「惟我藝祖文考精爽在天。」此謂唐高祖。張說作《享太廟樂章》曰:「肅肅藝祖,滔滔浚源。有雄武劍,作鎮金門。玄王貽緒,后稷謀孫。」此謂高祖之高祖諱熙,追尊宣皇帝者也。後漢高祖干?元年,改元制祠: 「昔我藝祖神宗開基撫運,以武功平禍亂,以文德致昇平。」此謂前漢高祖。金世宗大定二十五年,《封混同江神冊文》曰:「仰藝祖之開基,佳江神之效靈。」此謂金太祖。然則是歷代大祖之通稱也。
唐武宗會昌三年,討劉稹制曰:「頃者烈祖在藩,先天啟聖。」是以玄宗為烈祖。宋王旦《封祀壇序》:「烈祖造新邦,臻大定,經制而未逞;神宗求至理,致昇平,業成而中罷。」是以太祖為烈祖,太宗為神宗,亦古人之通稱也。《左傳?哀二年》:「衛太子禱曰:『曾孫蒯?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 《書?文侯之命》:「汝克昭乃顯祖、烈祖。」顯祖皆謂其始封之君,此古人之通稱。
○沖帝幼主謂之沖帝。《水經注》:「漢沖帝詔曰:『翟義作亂於東,霍鴻負倚??芒竹。』」以孺子嬰為沖帝。
○考古人曰父、曰考,一也。《易》曰「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書?大誥》:「若兄考,乃有友伐厥子,民養其勸,弗救。」《康誥》:「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酒誥》:「厥心臧,聰聽祖考之彝訓。」尹伯奇《履霜操》曰:「考不明其心兮聽讒言。」自《曲禮》定為生曰父,死曰考之稱,而為人子者當有所諱矣。
○伯父叔父古人於父之昆弟必稱伯父、叔父,未有但呼伯、叔者。若不言父,而但曰伯、叔,則是字之而已。《詩》所謂「叔兮伯兮」,「伯兮?兮」,「叔于田」之類,皆字也。
今之天子稱親王為叔祖、曾叔祖,甚非古義。《禮》:「天子稱同姓諸侯曰伯父、叔父,稱其先君亦曰伯父、叔父。」《左傳?昭九年》:「景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伯父惠公。』」《十五年》:「景王謂籍談曰:『叔父唐叔。』」稱其先君為伯父、叔父之證也。故《禮》有諸父,無諸祖。
○族兄弟《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鄭康成謂:「九族者,據己上至高祖,下及玄孫之親。」《左傳?襄公十二年》:「凡諸侯之喪,同宗臨於祖廟,同族於禰廟。」註:「同族謂高祖以下是也。」故晉叔向言?之宗十一族。賈誼《新書》:「人有六親。六親始曰父;父有二子,二子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從父而昆弟,故為從父昆弟;從父昆弟又有子,子從祖而昆弟,故為從祖昆弟;從祖昆弟又有子,子從曾祖而昆弟,故為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為族兄弟。備於六,此之謂六親。」是同高祖之兄弟即為族,族非疏遠之稱。《顏氏家訓》:「凡宗親世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以往皆雲族人。河北雖二三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於理未通。○親戚《史記?宋世家》:「箕子者,紂親戚也。」《路史》謂:「但言親戚,非諸父昆弟之稱。」非也。古人稱其父於兄弟亦曰親戚。《韓詩外傳》:「曾子曰:『親戚既沒,雖欲孝,誰為孝?』」此謂其父母。《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封建親戚,以善屏周。」此謂其子弟。《昭公二十年》:「棠君尚謂其弟員曰:『親戚為戮,不可以莫之報也。』」《三國志》:「張昭謂孫權曰:『況今姦宄兢逐,豺狼滿道,乃欲哀親戚,顧禮制。』」此謂其父兄。
○哥唐時人稱父為哥。《舊唐書?王琚傳》:「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氣惟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剡傳》:「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故也。有父之親,有君之尊,而稱之為四哥、三哥,亦可謂名之不正也已。玄宗《與寧王憲書》稱大哥,則唐時宮中稱父、稱兄皆曰哥。
○妻子今人謂妻為妻子,此不典之言,然亦有所自。《韓非子》:「鄭縣人卜子使其妻為褲。其妻問曰:『今褲何如?』夫曰:『象吾故。』妻子因毀新令如故褲。」杜子美詩:「結髮為妻子,席不暖君床。」
○稱某經傳稱某有三義。《書?金滕》:「惟爾元孫某。」史文諱其君,不敢名也。《春秋?宣公六年,公羊傳》:「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殺之。」傳:「失其名也。」《禮記?禮》:「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儀禮?士冠禮》:「某有「子某。」《論語》:「某在斯,某在斯。」通言之也。
周人以諱事神。《牧誓》之言「今予發」。《武成》之言「周王發」,生則不諱也;《金滕》之言「惟爾元孫某」,追錄於武王既崩之後,則諱之矣。故《禮》:「卒哭乃諱。」
○互辭《易》:「斡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言「父」又言「考」。《書》:「予恐來世以台為口實。」言「予」又言「台」。「汝猷黜乃心。」言「汝」又言 「乃」。「予念我先神後之勞爾先。」言「予」又言「我」。「越予沖人,不印自恤。」言「予」又言「?」。《詩》:「豈不爾受,既其女遷。」言「爾」又言 「女」。《論語》:「吾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孟子》:「我善養吾浩然之氣。」言「我」又言「吾」。《左傳》:「爾用而先人之治命。」言「爾」又言 「而」。「女畏而宗室。」言「女」又言「而」。《史記?張儀傳》:「若善守汝國,我顧且盜而城。」言「若」言「汝」又言「而」。《詩》:「王於出征,以佐天子。」言「王」又言「天子」。「乃命魯公,俾侯於東。」言「公」又言「侯」。《?梁傳》:「言君之不取,為公也,」言「君」又言:「公」。《左傳》: 「以其子更公女,而嫁公子。」言「公女」又言「公子」。《史記?齊世家》:「子我盟諸田於陳宗。」言「田」又言「陳」。皆互辭也。
○豫名《詩》:「鳥乃去矣,后稷呱矣。」子初生而已名之為后稷也。「為韓?吉相攸。」女在室而已名之為韓?吉也。皆因其異日之名而豫名之,亦臨文之不得不然也○重言古經亦有重言之者。《書》:「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遑」即「暇」也。《詩》:「無己太康」。「已」即「太」也。「既安且寧」。「安」 即「寧」也。「既庶且多。」「庶」即「多」也。《左傳》:「一薰一獲,十年尚猶有臭。」「尚」即「猶」也。「周其有[A18F]王,亦克能修其職。」 「克」即「能」也。《禮記》:「人喜則斯陶。」「則」即「斯」也。
○後《白虎通》曰:「天子之配,商之前皆稱妃,周始立後。」今考帝嚳四妃,帝舜三妃,以至周初太姜、太任、太姒、邑姜,皆無後名。而《詩》、《書》所云後,皆君也。《春秋?桓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襄十五年》:「劉夏逆王后於齊。」於是始稱後。《曲禮》:「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又云:「天子之妃曰後。」而宣王晏起,姜後脫簪,見於《列女之傳》。此周人立後之據。惟《左傳?哀元年》:「後緡方娠。」是夏時事,疑此後人追稱之辭。自《春秋》以下之文,則有以君為後者,有以妃為後者,雜然於書傳矣。
人君之號,唐虞曰帝,夏曰後,商曰王。然帝王,天子所專,後則諸侯皆得稱之。故《書》言「肆覲東後」,「群後四朝」,「禹乃會群後,誓於師」。《伊訓》之祠先王,「侯甸群後咸在。」周王大告武成,亦曰:「嗚呼群後。」而後夔、后羿、伯明後寒之稱,皆見於傳。《胤征》之篇亦稱胤後。康王作《畢命》曰:「三後協心,同底於道。」穆王作《呂刑》曰:「乃命三後,恤功於民。」然則禹之降帝而稱後,是禹之謙,禹之不矜也。
諸侯謂之群後,故天子獨稱元後。
漢時郡守之於吏民,亦有君臣之分,故有稱府主為後者。漢《武都大守李翕西狹頌》云:「赫赫明後,柔嘉維則。」《桂陽太守周憬銘》云:「懿賢后兮發聖英。」 晉應詹為南平太守,百姓歌之曰:「僥倖之運,賴茲應後。」《蘭亭宴集》有郡功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