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5章 後記

結束了,《老婆》終究還是結束了……

當我打上「後記」兩個字的時候,我發現手指頭僵硬在鍵盤上,不知道從何「記」起。

甚至很不爭氣地有點眼眶發熱,想掉眼淚……呵呵,還好沒掉下去。

想說的太多太多,從2011年的2月16號,到今天是2014年的4月7號。

三年多啊……人的一生,清醒著的,能有幾個三年啊。

四百八十多萬字,平均下來,我每個月寫了十三萬字以上!

我的這三年,三年的青春,獻給了這部作品。

當別的同齡人在打遊戲,談戀愛,看電影,聽音樂,玩手機,在四處玩的時候……我把我的很多時間,都拿來思考和寫這本小說。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這有點枯燥,因為沒人能教你怎麼寫,只有你自己,只能靠你自己……

但對我來說,這就是我這三年最深刻的意義!

我一直堅信,人活著,只要有能力,就要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不管它賺錢與否,有沒有名聲地位,不管有沒有物質的,精神的利益。

只要是自己喜歡的,不偷不搶不犯法的,那就該努力去完成它。

我喜歡寫書,喜歡構思自己想寫的故事,於是,我做到了。

說起來,這本書的誕生,純粹是因為我在美國讀書比較無聊,想看一些小說打發時間,卻發現,能看得進去的書太少,才有了想自己寫一本的念頭。

不是說別的作者寫得不好,書沒有好壞,只有喜歡和不喜歡。

正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

比武總能分高下,強弱分明,但文章……你再有能耐,不喜歡你的就是不喜歡,喜歡的,就算那是白開水,流水賬,讀者也愛看!

我想寫的,不是比誰誰誰好的書,而是……我自己首先要喜歡看的書。

或許也是因為,我的這一寫作目的,吸引了一些跟我志同道合,喜歡這種故事的書友,一路走到現在。

寫書的路程是孤獨的,但分享的過程,卻是讓人感到五彩繽紛的。

我喜歡看大家在逐浪,在我的微博,微信上的各種留言,評論。

雖然我很固執,不會聽取劇情上的意見,但還是能獲益良多,知道讀者們喜歡什麼,討厭什麼。

當然了,至少有一小半,都是罵我的。

說起罵我的,我可能也就一年半左右的時間,會比較在意,到後來,真的也就習慣了。

其實我一直想得很開,我畢竟不是職業的,難免會出岔子,停更,放鴿子,真是家常便飯。

而網友一般都說話很刁鑽,我自己偶爾也會毒舌幾句,想想也就釋然了,罵就罵吧,喜歡我的還是有的么。

人哪能做到十全十美,誰都理解你呢,是吧。

說起更新的事,因為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把這本書好好寫的,只是隨手按照自己的願望,這麼寫了一個故事的開頭。

我的編輯,也是我認的一姐姐,歡樂遊俠,找我簽約,才一步步走了下去。

可以說,我壓根就沒什麼存稿,從一開始就是。甚至我連提綱都是沒的!

對於網路小說作者而言,沒存稿想保持穩定更新,難如登天。

你就這麼想,上學的時候,寫作文,八百個字,對很多人而言都頭疼半死。

我寫一章至少也得2000到3000字吧,兩章就5000多的字數最少,我天天要這麼寫,不是個簡單的腦力活,也是體力活啊。

我覺得寫小說,長篇小說,最難的不是小說怎麼寫,而是怎麼堅持到最後。

我若不是靠著一腔的興趣,決計是堅持不到最後的,就算寫完,也不會是保證質量地寫完。

說到「質量」,就得提很多人說我灌水的事了。

我要鄭重地說一句——「燒餅我從來不灌水」。

不管你信不信,我就是壓根就沒灌水的念頭!

什麼是灌水?作者有意圖地拖延劇情,故意穿插廢話,才叫灌水。

我呢?我沒有試圖去拖延劇情,我的考慮只是怎麼把故事講下去,講得好看,僅此而已!

很多人說我灌水,那是因為,我寫的,和你想的不一樣!

如果純粹把故事講完,那我給大家看個大綱,講個流水賬,不就完事了?

但那樣,就好看了?

其實,這本書如果說主線劇情,那到「愛情」那章,就已經結束了。

我之所以,寫後面那麼多章節,講述楊辰一家子,以及其他一些人物的後續故事生活,是為了滿足一部分,比較萌的,比較可愛的,比較喜歡都市愛情的書友,一些他們所希望看到的東西。

這些十年後的故事,對於很多偏理性,喜好打鬥玄幻的讀者而言,肯定就認為我是在灌水了。

但是,那些擁有呆萌屬性,喜好愛情故事的讀者(包括我自己),就會覺得很有意思。

看,就是這個道理,你喜歡的,不叫灌水,你不喜歡的,怎麼寫都是灌水。

至於你要說我的一些文字「渲染」、「鋪墊」也是灌水,那我只能說,我的寫作風格可能你不喜歡吧。

記得有個編輯跟我說,我的書注重於表現畫面感,我仔細想想,可能就是因為,我會耗費大量筆墨,去渲染和鋪墊,營造氛圍的關係。

我沒有在最後寫「全書完」,而是寫了「全劇終」,是因為,在我眼裡,這個故事,就是一部連續劇,在我腦海里播放了三年。

讓我想想……接下來要說什麼……大家原諒我,我現在腦子裡情感複雜,有點邏輯紊亂……

對了,關於我創作的大概過程。

首先是這個書名,大家可能不清楚,網路小說取名不是你想叫什麼就叫什麼的,很多書名都被用掉了,重複的不讓用,我才只好取了這個很長很俗的名字——當然,我自己比較俗也有關係,我就想著一眼看過去,我的書名字最長!

後來書的知名度上去了,我就更不好去改了,是俗氣了點,所以我家裡人至今都不知道我寫的什麼書。

剛開始的時候,我是腦子裡隨便編了點開局,就寫了起來的,神石是幹嘛的,我也根本沒去多想,更沒把楊辰的身份編了這麼複雜,更甭提什麼諸神,什麼修士了,那都是後來靈感有了,就臨時寫的。

我沒固定大綱的,我發現我的大綱,根本靠不住,我只要有了新的念頭,大綱就全廢了!

所以,我就沒用大綱,都靠腦子記著,現編現寫。

除了一些比較重要的坑我得記載一下,以免後期忘記填坑,其他的都臨時想著寫的。

這也使得我寫起來特別慢,經常兩三天都想不出來怎麼編下去,怎麼圓我前面的故事。

即便這樣,我還是大概心裡有數的。

我跟讀者們徵求意見,填坑方面的意見,並不是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我只是需要大家幫我確認一些東西。

我雖然不是特別聰明,但也不是傻子呀,不可能真的什麼都忘記。

有一些讀者認為我沒填的坑,其實真的不是坑,我有時候喜歡玩神秘,大家可能以為我什麼都是在玩神秘,有的真只是隨手帶了一筆。

比如駱平潮說的「那個人」,就是兩個護陣者,隨便其中的一個,這沒什麼可多想的,大家別想太多。

我當時如果寫的是,「護陣者」三個字,那不就早早暴露了?要有懸念嘛。

而且吧,很多東西,我作為創作者本人,不好出來多解釋,因為越解釋,越容易起爭論,我一張嘴,哪說得過千千萬萬的網友啊。

畢竟是將近五百萬字的篇幅,大家原諒我一些小疏漏吧,我真的儘力了,人力有時盡呀……

創作的早期,我還有印象特別深刻的一段劇情,是關於糖糖給了袁野的。

那時被罵慘了,我都以為一大半讀者要不想看了,畢竟對於喜歡YY小說的讀者來說,「送女」情節是雷啊。

我那時候也是掙扎,到底要徹底賤到底的母女雙收,還是有一絲意外,有一絲底線呢。

我可能再選擇的話,不會寫那一段,會把糖糖收了,兩年多前,我當時比現在清純一點,所以就送了袁野。

好在,後來有個小妹子貞秀可以彌補,好在,很多讀者還是留下來了,恭喜你們留下來的人,好戲不就是在後面才出來的么?嘿嘿。

關於玉雪凝呢,我也有過猶豫,但並沒猶豫太多。

因為我的構思里,這已經是一個仙人般的女性,她不應該很輕易地改變她曾經五萬年來的選擇。

所以,我認為她和蒙逍遙五萬年後重聚,是合理的結果,大家就別跟我爭啦,我是作者,我說了算(哼,高傲抬頭)。

整本書,我最喜歡寫的還是關於愛情糾葛的部分,最討厭的,是戰鬥打鬥的部分,因為對我來說,想纏綿悱惻,愛恨情仇的劇情,比想打鬥劇情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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