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兩種意志的較量(3)

一、第二次審訊

這一章描寫的是第二次審訊。第二次審訊比第一次審訊更進了一步。沒有人通知K,K就主動找上門去。整個審訊過程中沒有法官也沒有聽眾,也不存在開庭的事。然而這的確是一次自力更生的、無聲的審訊;K再次與法遭遇,靈魂的審判向縱深發展。法的安排是多麼精心,人在走進偵探故事時遇到的氛圍暗示又是多麼的強烈!

經過第一次的審訊,法在K的腦海中確立下來之後,K更加坐立不安了。法一步步將他的生活變成了單純的生活,所有別樣的生活都被它所滲透,或給它讓路。所以他第二個星期天一早就又上那兒去了。他別無選擇,難道現在還能不接受審判嗎?到了那裡之後法院不開庭,他還不甘心就離開,似乎還想撈點什麼。他想撈什麼呢?不就是深入法的內部,更加確立法的存在嗎?現在他已經是這樣自覺,而且摸到了一些門道,所以不用別人指點,他也知道要如何做了。法的策略是誘敵深入,K的策略是虎穴追蹤,二者正好契合。表面的誤解實際上是循循善誘的結果。內部和外部追求的東西實際上是同一個。

法一旦在K的靈魂里紮根,就顯露出它的不堪入目的真實內容了。法庭既然設在人間,就脫不了荒謬和醜陋。法甚至將自身構成的這些材料以誇張的方式凸現於人面前:法庭上擺著淫書充作法典,法官們偷雞摸狗,下屬們亂七八糟。法以這種方式展示著人類的慘狀,也展示著辯證的魔術,並於無言之中告訴K:即使到了這種地步,人還是要審判自己,因為這是唯一的獲救的途徑。渾身都是正義感的K被震驚了,他要和法的腐敗作鬥爭。這場鬥爭的實質是什麼呢?實質並非K腦子裡那些浮泛的觀念;實質是K靈魂深處的逆向運動,即意識到自己的罪。越鬥爭,越深人,這種意識也越清晰。最後他不是到了寸步難行,要兩個人架著他走路的地步嗎?似乎是K中了法的圈套,其實是法使K用本能的自欺引導自己進行自我認識。在法院辦公室外面同聽差的老婆經歷了那場醜惡的糾纏之後,K又進到了辦公室的裡面。辦公室所在地是與世俗隔開的,因而這裡不存在醜惡,可以說是相對純粹的地方。K進去之後才知道,這樣的地方他更不能呆,因為裡面沒有供他呼吸的空氣,連大腦也在這樣的氛圍里逐漸麻痹,停止了思想。這就是他深入虎穴得到的經驗。將K在法庭外面和裡面獲得的經驗綜合起來,構成了這樣的印象:法是不能真正進入的,盡頭是完全的虛空,探索到底必然同「死」相遇;法又並不是和「死」一樣完全空虛的東西,它實現於人間,由世俗的罪惡所滋養;法是實實在在的,因為有這樣多的執法人為它服務,有這樣多的罪犯同它發生關係。

第H次審訊讓K以死裡逃生的體驗大大地提高了對於法的認識。他在對於法的畏懼加深的同時,更體會到「他還是擁有自主權的」,因為他做的一切都出自自由的選擇。

二、模稜兩可的意識

K向法的內部挺進的目的是揭露法的腐敗,以便有一天能推翻自己所受到的指控,戰勝法。K就是這樣認識自己的行為的。這種表面的或理性的意識是一種貫徹到底的自欺。自欺並不妨礙人對世界的真正認識,反而促成人的認識,因為在理性認識的下面,深層次的、逆向運動的潛意識在同時流動著。這種生機勃勃的潛意識從根本上決定著K的生命活動。它向K暗示的是相反的東西:人不能最終戰勝法,人必定會失敗,人的失敗是一種犯罪,人可以犯罪,也只能在犯罪中意識到罪。於是出現這樣的局面:由理性支撐的自欺把握著K行動的大方向,由潛意識的自發運動形成K行動的節奏。聽差的女人一同K接觸,就將法的骯髒的內情向他展示,極盡炫耀和引誘之能事。如果K是一個十分理性的人的話,他就會因噁心而馬上走掉。但K並不是一個單調而理性的人,所以他的行為同他的初衷背道而馳。他一同那女人見面就把自己事先預定的任務擱置一邊,先同這女人鬼混了再說(美其名曰:從法官手中爭奪女人)。後來他又同作為候補執法人的大學生爭風吃醋。他總是身不由己,離理性的目標越來越遠。這是法的魔力在作用於他。於不知不覺中,與法的對抗變成兩種意志的較量了與自己的理性的對抗,變成了一連串的胡鬧,他就在這胡鬧中洞悉了法的秘密,同法達成了妥協和統一。

第二次審訊已拋棄了被動的外殼,內在矛盾成了唯一的驅動力,因而比第一次顯得少了些迷惑,多了些孤注一擲的味道。第一次審訊K主要考慮的還是撇清自己,這一次卻是要去調查法庭的腐敗了,完全是主動出擊的派頭。而同時,他那下流的本性也比第一次暴露得更多、更充分。性慾成了理念的反諷,分裂的人格導致滑稽劇底下演出著嚴肅的人生正劇。當我們說這是一次審訊時,指的就是這種二重性——既是法對K的繼續審訊,也是內在的K對外部的K的繼續審訊。空空蕩蕩的審訊室,無人的開庭,男女之間的胡鬧與爭風吃醋,從表面看似乎是一種嘲諷,其實暗含著嚴峻的性質。一個人被剝奪了一切理由,連死的理由和借口都被剝奪了,他只好活下去了。但法要求的又不是純粹的賴活,不是無可奈何的活,而是要由自己內部生出理由來,為這個生出的理由全力以赴地活,並在活的過程中將這個理由又一次否定。K到了法庭後因為沒人管他,他就只好自己來尋釁鬧事了。他惡意誹謗桌上擺著的法典,攻擊司法制度和法官;他抱著褻瀆的心理同聽差的女人鬼混,還同法律學生打架爭奪這個女人;之後他又在法庭辦公室羞辱坐在過道上等候的被告,還口出狂言,將法說得一錢不值。這一次,他的一舉一動都像一個無恥之徒,頗有街頭流浪漢的派頭了。這並不是說,他不再運用自己的理性來規定自己的行動了。他仍然在進行那種不懈的努力,不論幹什麼他都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他攻擊司法制度和法官是為了表明自己無罪;他同女人鬼混並為了女人打架是為了證明法的腐敗或法不成其為法;他羞辱被告是為了當眾宣布法的荒謬,從而抹殺法的存在地進入辦公室是為了調查這個機構。所有的理由都是自欺的努力。他在自欺中闖進法的內部後,法於不言之中對於他的造反行動給予了最好的回答,這就是:法不但存在,而且可以隨時毀滅他——辦公室里的空氣就可以讓他喪命。這個回答同他理性上的努力相悖,同他潛意識裡的覺醒相吻合。所以在經歷了這場歷險之後,他意識到也許他體內在醞釀著一次劇烈的變革,以迎接一次新的考驗;同時他又認為自己還擁有自主權——即繼續自欺的權利。理性和慾望在此達成暫時的妥協。

聽差的女人作為法的幫凶,將法的意志表現得惟妙惟肖。她的一言一行都是誘惑的,引起衝動的,K簡直沒法抗拒。糟糕的是她一邊引誘K,一邊又用她的醜陋和卑劣來打消K的慾念。這一場糾纏實在糟得不能再精了,倒不是因為K沒有得到女人,或K被徹底羞辱,而是因為K投入感情糾纏了一通之後,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了。自己倒底是喜歡她,渴望她,還是鄙視她,要躲開她?一切都沒法確定,也似乎毫無意義。他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他成了個傻瓜;他這個傻瓜還不想走,又去和聽差本人訴說他老婆的可惡之處。而聽差本人說起話來更老道,更曖昧,他完全稱得上是法律專家。可能他覺得自己光是說一說還不夠,口頭的宣傳印象還不深,所以他慫恿K身臨其境地去受教育,以便把自己的地位徹底槁清,將這一場審訊很好地完成。

雖然在這一次審訊中K的態度有孤注一擲的味道,但又並不是那種底氣很足、很堅決的孤注一擲,而是同以往一樣,猶豫著,猶豫著,不知不覺就做下了不可挽回的事。每一舉動仍然是內部衝撞的結果。既然不開庭,為什麼不回去?是為了不白來一趟;既然看到了法典就是淫書,他的案子肯定沒希望了,為什麼還要呆下去?是因為聽差的女人有吸引力,而且願意幫助他。既然接下去發現那女人是天生的賤貨,完全幫不了他,還欺騙他,為什麼還要站在那裡胡思亂想呢?是出於好奇心。反正無論怎樣總找得到借口來執著於法。猶豫歸猶豫,取勝的總是魔鬼。同樣,無論內部的慾望多麼的囂張,無論流浪漢的舉動多麼不管不顧,法的銅牆鐵壁始終巋然不動,暫時的取勝不過是失敗的前奏。抱著希望來調查法,鑽法的空子的K的眼前,展現著一幕又一幕嚇人的畫面,將他原來的設想砸得粉碎。這種因地施教讓他懂得了:出路是絕對沒有的,就連死也不是出路,因為沒理由死。法院內部的參觀過程就是為了讓他體驗死是怎麼回事,但K在那裡面卻一點都沒想到死,因為裡面的一切對他毫無意義,他的所有的意義全在外面。被法,被他自己的理性否定了的K,仍然不能死,仍然只好活下去。在獲悉了法的卑鄙的內幕,在對法充滿了仇恨的情況下,仍然眷戀著法,同法糾纏不清,一門心思為法而活,這種內心的張力該是多麼讓人驚嘆!猶豫是由內部的扭鬥引起的,既然魔鬼佔據靈魂,既然理性決不放棄稱臣,猶豫就將永遠是K的行動方式。猶豫是以守為攻,以退為進。在這一章里,猶豫使得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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