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兩種意志的較量(2)

一、法的態度的層次

K接到電話通知要去參加初審,通知的方式表明了法的態度。一是審訊必須時常舉行,K必須到場,而且要求他參加時要頭腦清醒;二是時間的安排並不嚴格,可以隨K的心愿而定。口頭通知里的這兩條大意似乎相矛盾。更加矛盾的是沒有說出來的那些無言的要求。法既沒有告訴他具體的審訊時間,也沒有告訴他詳細的地址;法好像在沉默中對他說:一切都取決於他本人的自覺。那麼前面的嚴厲又是怎麼回事呢?這正是法的方式。法所要求於K的是自由的審判,是自覺的審判,而不是限制的審判,被動的審判。也就是說,K在被審判的外部形式下,自己的內心要發動一場對於自己的審判;在這樣的雙重審判中,法給予K真正的自由,以讓他體驗法的實質。

K尋找法庭的過程就是他克服身上的惰性、用直覺戰勝思想框框、反其道而行之的過程。沒有坐標,沒有明確的指引,沒有邏輯可遁,一切都遵循心底的那種神秘慾望,一切宛如在夢中發生。法只是牽引著他,要他積極主動,要他不要放棄,也要他不要小聰明,不對自己虛偽。說不清的氛圍充滿了暗示,法因為看不見摸不著才無處不在。法在對K嚴格要求的同時又對他沒有要求;法並不曾牽引他,法任其自然。K要過了小聰明,又虛偽過了;他剛剛處於絕境,法庭就突然找到了。大約是被他在現場犯下的罪所吸引過來的吧。原來法並不阻止犯罪,還慫恿犯罪,只不過慫恿的方式別具一格;原來法離不了罪,如同魚離不開水,只有罪的臨近才使它偶爾露出峰峰。像K這樣罕見的被告是法多年經營的成果;一旦抓住了他,法永遠不會放過。K的這種尋找是真正的自由之旅,短短的一刻濃縮了整個一生的經驗,前來投奔法的他身上那過人的意志已在尋找中見於一斑。表面上猶豫不決,實際上由直覺帶路,這是K的派頭。似乎每一步都要反覆思量,都沒有把握,其實每一步都遵循了內心深處的願望。

模擬的法的審判開始了——審判永遠只能模擬,K今生不能與真正的法謀面。法問的是永恆的老問題:你是誰?法不要求K回答,因為口頭的回答沒有任何意義。法用這個使K蒙羞的問題激怒K,讓他進行犯罪的表演,這樣他就用行動回答了這個古老的問題。他的答覆是多麼的精彩啊!這一場踐踏法的爆發令在場的每個執法人大開眼界,也讓他們體驗到魔鬼般的痛快,法居然可以被這樣踐踏!他的行動正是法所企盼於他的:讓他在瘋狂造反的瞬間清晰地感到自己仍在法的鉗制之中。不管多麼瘋狂,最終還是做賊心虛;而不論多麼做賊心虛,到了下一次又還是要重蹈覆轍,繼續瘋狂。這就是法的意志。K的這一次演講是由他個人唱獨角戲的大幽默。他無師自通,於借懂中將這人間的最高機密發揮得淋漓盡致。當他這樣做的時候,法降臨到他的心中,法同他頻頻他神交,給予他源源不斷的靈感,既讓他戰勝,也讓他徹底潰敗。他口若懸河,內心通明透亮;他那些褻瀆的雄辯,從反面證實了他心底對法的虔誠。反抗不就是服罪的表現形式嗎?就因為承認其「有」,才會反覆不斷地強調「無」,從這強調中獲得近乎歇斯底里的快感吧。在這場與法的對抗中他戰勝了誰?他戰勝了他自己,結果是古怪的,也是理所當然的。預審法官最後給K的忠告里肯定也包含了對他的讚賞;他不可能完全不受K的感染,觀眾們不是受到了強烈的感染嗎?但是K可不會這樣條理清晰、沒完沒了他去琢磨;法高深莫測,遠不是他能琢磨得透的。因此,管它贊成還是反對,他豁出去了。

二、向內的追蹤

在同法交戰的過程中,向內追蹤與叩問的過程同時展開,這兩條主線是完全吻合的。

首先,K決定認真對付他的案子了。就因為那人在電話里通知了他嗎?當然不完全是。種種跡象表明了他心裡不願意承認的事,他要採取行動了。他打算自覺革命,九點以前趕到那個地方。他這一著是屈服的一著,他自己卻認為是在對抗。為了獨立對抗他拒絕任何人的幫助,要單憑自身的力量使自己得到解放。不過到底應該對抗還是屈服,他也沒把握。這是個大問題。所以他一邊不想一分不差地趕到那裡,一邊終究又加快了腳步,以便盡量在九點鐘趕到。可見在此處起作用的不光是判斷力,隱藏的造反者在反覆問他:法到底有還是沒有?如果沒有,幹嗎要如此認真對待?如果有,幹嗎不依法行事?依法行事就是依這個造反者的爆發力行事,這在後面尋找地點時就充分地顯露出來了。

尋找法庭所在地時他差不多是在隨便亂走。但他又不是隨便亂走,他遵循的是內心的呼喚。他的行為是內部辯論的結果,辯論讓他選中了偶然性,這個偶然就是他自由生活中的必然。他盲目地,卻又有幾分清晰似地登上了樓梯。這時他的日常自我開始用判斷力折磨他,不斷地讓他產生懷疑和懊悔,最後使他惱怒起來,決心不再依賴任何人的指點,獨立冒險。出自本能的爆發力一佔上風,法庭就找到了。這個過程中,日常判斷也不是毫無作用;它的作用就是以邏輯推理的折磨來激怒K,因為爆發是同邏輯糾纏和對抗的結果。自由的選擇來自K的不自由的雙重性格。獲得了自由的K仍然不自由,所以女人告訴他法庭到了,他還是意識不到,意識得到的只是限制與桂桔。但他畢竟作了一次自由的選擇。

接著他就要進行更大的發揮了,那是典型的為自由而戰。魔鬼被從心底釋放出來大鬧法庭,目的卻是為了讓他自己當眾出醜,讓他動搖自己生存的根基,讓他成為既不是油漆匠也不是銀行襄理的、不倫不類的自由人。他越是跳得高,越發現真相的凄慘,以及自身處境的荒謬和孤立無援。但是怎能不跳呢?怎能被法抓在手中,老老實實做一個不三不四的「油漆匠」?明知其不可為而為是魔鬼的本性。包括預審法官在內的觀眾們充當著障礙,他們橫在K的路上,以激發K運用內心的蠻力飛越他們。這種遊戲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越過了這一道障礙,馬上面臨著更加難以逾越的新障礙。K在這場遊戲中始終端不過氣來。他們時而偽裝,時而露出本相;時而引誘K,時而打擊K;最後還心懷鬼服地向K表明:他完全失敗了,懲罰就要降臨。K如果去掉感情色彩來看的話,這些觀眾其實並不曾偽裝;所有的都是真實的,從預審法官的嚴峻到某些觀眾的狂熱,全都體現著法的要求,從而也體現著K內心深處對自己的要求。這是一種自相矛盾的要求,不能實現而又不得不實現的要求。也就是說,法同時要求K屈從和反抗。由於法本身的古怪,執法人才顯得不可捉摸,似乎心心相印,又似乎遠隔千里。理解了法,執法人的行為就可以理解了。認識到法就是K內心深處的願望,才能理解K那些犯法的行為。這是怎樣一些執法人啊!他們虛張聲勢,面目冷酷,似乎馬上就要履行懲罰的職責;一旦K不顧一切地大鬧起來,他們又袖手旁觀,聽之任之,甚至還鼓勵K繼續造反;他們假裝分化成兩派,給K以某種精神上的支撐,到頭來卻讓K發現他們是一夥的;而當K造完了這一輪反準備離開時,又輪到他們來恐嚇K了。這樣奇怪的執法人,超凡脫俗的執法人,從冥府深處走來的傢伙,由世俗培育長大的K怎麼認得出他們?不要緊,K用不著馬上認出他們;後會有期,此刻他只要在他們的配合下儘力表演就行了。表演的成績將載入K個人的史冊,成為通向法的道路上的里程碑。要是說K的表演是早有預謀的那就錯了。這種表演無法預謀,因為它是黑暗靈魂的嶄露。所以K在法庭上的那一番滔滔演講完全是在周圍環境的影響下的即興發揮,是不顧一切的釋放,就連他自己也沒料到,因為一開始他還打算少講話多觀察呢!仍然是引蛇出洞的老手法。危機四伏的法庭上處處顯出親和力,透出希望,就彷彿他不是被叫來受審的,而是給他一個機會發表叛逆宣言。K在此前也許預料過種種困難,也許準備過許多辯護的理由,也許還規划過自己的目標;只有一樣東西他不能預料到,那就是他心底的慾望,因為人心是無法預測的。同樣可以說,法從來就未打算過按世俗的常規來審判他;法要進行的就是這種特殊的審判,即由K主動加入的對他自己的審判,以陌生形式出現的、K難以意識到的審判。只有讓K冒犯法,踐踏法,K才會意識到罪;只有讓K心裡的魔鬼戰勝他的理性,他才會知道自己可以邪惡到什麼程度,也才會知道自己的生存是一樁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是的,K所做的就是法所要求於他的、對自身的審判。這種審判由於其幽默的本質只能表演,不能被意識到。表演者的盲目使幽默分外生動,為此觀眾才笑彎了腰。原來反抗法就是審判自己,原來這種特殊法庭的審判與世俗的審判正好是顛倒過來的。這樣全新的事物當然是K無法預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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