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兩種意志的較量(1)

一、看守和監督官等人

K在一天早上醒來被困在自己的房間里。法派來了幾個對他進行啟蒙的使者。這幾個人以冷酷的面貌出現,捍衛著法的尊嚴;他們傲慢已極,絕不通融,逼著K接受目前的處境。但這只是K最初的感覺。如果我們再深入地探討一下,就會發現,從事情的初始,就有很多曖昧之處。也就是說,法並不是像他的使者宣稱的那樣鐵板一塊,而是十分曖昧的,這種曖昧里深藏著法的最終意圖。

看守起先說得十分嚇人:他被捕了,只能呆在自己的房裡不動,早餐也要由他們給他送;任何身份證件對他的案子都無濟於事,他除了老老實實地集中注意力考慮自己的案於外,什麼也不能做。假如K相信了看守的話,後面的戲就沒有了。K理所當然地不相信看守的話,他一意孤行破壞原則,只因為原則太荒謬。不過他又不是絕對不相信看守的話,在他內心深處還是害怕懲罰的,所以他的行為總是留有充分的餘地;他不敢把路堵死,他的潛意識裡已隱約地感到了這種特殊的法律的存在。同樣,看守也並不像他們自己說的那樣堅持原則,他們並不要盯住K不放,而是採取比較寬鬆優待的看守方式。他們這樣做或許也是為了給K留有餘地?為了不把他的路堵死?或許竟是為了看K的好戲?既然法是那樣可怕,為什麼他們在看守K時又如此隨隨便便呢?

看守們的奇怪態度就是法的態度,鐵面無私的表情暗示的是挑逗,挑逗暗示的是鐵面無私。K當然立刻感到了這種曖昧性,於是自己也立刻變得曖昧起來,既害怕法,服從法,又時時不忘違反法,向法挑戰。外部和內部的兩個審判過程就同時開始向前演進了。

接下去便是同監督官相遇。監督官比看守們更嚴肅。K在被叫去見他時甚至必須要穿一身莊嚴的黑衣服,在他面前也不能坐,只能站著說話。可是他在審問K時玩桌上的火柴盒,對K的申辯愛聽不聽的。當然他的行為並不影響法的嚴肅性,K也絕對不會因為監督官的這種態度有所僥倖。被他的態度所激怒的K又受到對面街上三個鄰居的刺激,出於火爆的脾氣就要同剛剛隱約意識到的法較量一下了,他想抹殺法的存在。這時看在眼裡的監督官就說話了,他斬釘截鐵地告訴他:法是抹殺不了的。他的聲明使得K體內隱蔽的那個自我抬頭了,K碰在法的鐵壁上,主動屈服了。當然屈服是暫時的。監督官降服了K之後,馬上又給了K一種優待。原來法根本不是要真正逮捕他,把他關起來;原來早上發生的一切都只是做做樣子的。監督官告訴他可以自由行動了。他甚至早有準備,還派了三個銀行職員陪K去銀行工作,免得K因為遲到而引人注意。他這種別有用心的體貼又同他剛才的強硬形成對照。他並且告訴K:他的日常生活一切照舊。是啊,一切照舊,法離不開生活。但與此同時,一切又完全不同了,變化的只是人內心深處的東西,是人的眼光,人的感覺。這就是法的奧秘。監督官的審訊是為了教會K幽默的機密,這是人間最高的機密。遺憾的是,表演幽默者不能在同時意識到幽默,這大概是K作為表演者的先決條件。說到底還是這種幽默太嚴肅太認真了。人必須先在絕望中掙扎,然後才能在意識里(或潛意識裡)嘲笑這種掙扎,否則幽默便失去根基了。由於法的這種安排,K一直到最後也沒有學會這種幽默。監督官與K的較量不就是K內心那兩個自我之間的較量嗎?誰會是贏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戰火已經點燃了。

二、房東太太

K必須向房東太太作個交待。為什麼?有誰逼他了嗎?K的動機不能往裡面追究,硬要追究的話恐怕只能說他在默認中向法屈服,而他自己卻認為此舉是要抹去事件的痕迹,也就是抹殺法的存在。這又回到了他的老矛盾上。處在法的掌握中的K被這樣的矛盾心情撕扯著,怎不似驚似乍,鬼使神差!房東太太當然沒有使他的願望落空(如果他從理性上知道自己的真實願望是什麼的話)。經過那樣一場半是誤解,半是下意識里的追求的談話之後,K被她徹底拖下了水。這種事誰能斷定呢?完全可能是K自己要下水!是他自己主動找房東太太討論早上的事件。他憋不住了,一定要把他內心的矛盾對一位老年婦女傾訴。誰知道他這樣做是不是為了謀求某種快感呢?爾後他又出於隱秘的嫉妒心帶頭挑起對畢斯特納小姐的不滿;而當房東太太果真大肆誹謗畢小姐時,他又裝好人對房東太太大發脾氣。他心裡到底有什麼鬼呢?他是來懺悔的,可是一邊懺悔,一邊又在犯罪,就好像仟侮是犯罪的借口一樣。他卑鄙地將房東太太關在門外的舉動,也許就是當初他找她訴說的初衷?要知道這一關門的罪行使法的存在又一次得到了確立。房東太太真不愧為幽默大師,幽默得K見了她就害怕,覺得她實在難纏。世界上什麼東西最難纏?靈魂黑暗深處那個鬼精靈最難纏。K躲得了房東太太,躲不了自己的靈魂。況且,K究竟是要躲它還是要找它,也是難以斷定的。一切都是似是而非,說不清道不明的。然而從房東太太一本正經的、甚至痛苦的表情來看,她又不像是在有意識地幽默。那麼到底誰在幽默呢?房裡只有兩個人。應該說是不能出場的法在幽默。房東太太也是在表演幽默,或者說她在促使K意識到幽默。她和監督官承擔著同一項任務。怪就怪在這種可怕的幽默不是為了消除K的反抗意志,倒是為了維持他的反抗活力。每幽默一次,反抗的情緒就愈加強烈。體內的怪物到底是要否定生存的意義,還是要肯定它呢?裡面的戲和外部的戲是如何受制於同一個導演的呢?困惑的K又進入了第三幕,即同畢斯特納小姐交手。他在第三幕里的表演令人啼笑皆非。

三、畢斯特納小姐

仍然是鬼使神差。明明房東太太已經讓他看過了畢小姐的房間,從當時看到的情況來看一切都回歸到了原樣,K根本用不著再向她道歉,但是心裡有鬼的K還是頑固地要等她回來,他想同她談談。談什麼?顯然是要談他心裡的鬼,而不是真的要道歉,道歉只是個幌子罷了。他在焦急中等來了姑娘,一個非同一般的、明白底細的姑娘,一個最能洞悉他的欲求和嗜好的姑娘。畢小姐的每一句話都似乎是種挑逗。她要讓好鬥的K毫無保留地袒露出矛盾,她要讓他糾纏不清,陷入不不可收拾的境地。而看起來,她又的確是無辜的。她當然不能對K的淪陷負責,明白底細並不是她的錯。一個自己要往泥潭裡跳的人,旁人對他當然沒有責任。原來K是自己一味下意識地要沉淪,而且他的舉動給他帶來那麼些隱秘的快感!他迫不及待,一心要重溫早上的事件。他在畢小姐這個靈敏的旁觀者面前再現了早上的情景,從否定法的初衷出發,進一步地證實了法的存在。又因為這違反初衷的證實,因為表演過程中犯罪感的加強,他變得玩世不恭,變得破罐子破摔,因而一不做二不休,痛快淋漓地褻瀆起法來。來自下意識的動力讓他犯下彌天大罪,從而實現了法的意志。可以說,從頭至尾K的舉動都是曖昧的,異想天開的,自相矛盾的。每次他產生一個願望,其行動就同那個願望相修,行動的結果就同那個願望相反。而他到底要達到什麼目的是很難理解的,就連自己也搞不清。一開始似乎是要道歉,當道歉的理由成立時卻又沒有道歉;相反念念不忘的是要在畢小姐面前演戲,演完了戲又胡纏蠻攪,還趁機要流氓佔畢小姐的便宜。罪行就同滾雪球似地增加著。我們不由得要感嘆:這樣的幽默可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人心深處的黑匣子誰個又有膽量去打開它!為什麼說K實現了法的意志呢?因為法為罪所吸引;要讓K意識到法,只有讓他親自犯罪。黑匣子就這樣打開了,邪惡的能量浪滾而出,那個清醒的自我暫時靠邊站,且讓他做一回混世魔王,再留待以後來沉痛反省——反正,法是不會放過壞人的。畢小姐是誰?一個尤物,邪惡本能的激發者,或者說法派來的密探。這種人正好投合了K的本性,她同磁石一樣吸引著K;正通過她與法建立起密切的關係,這種關係一直到K滅亡的前夕還在主宰著他。畢小姐同誰默契地配合演出呢?還是那個不出場的法,或者說K心裡的鬼怪。那傢伙終究不可戰勝,所以這一幕又有點類似引蛇出洞。

整個第一章是內心矛盾慢慢展開的過程。投影的形式為K與看守、監督官、房東、畢小姐等人的衝突。在衝突中K第一次為法所鉗制,又為擺脫法而掙扎。這種外部審判反過來又成為內心審判的觀照,層次分明,邏輯清晰,將我們帶往一個立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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