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艱難的啟蒙-法與被告之間的橋樑—律師

飽經滄桑的大律師既懂得法的無邊威力,也懂得被告有哪些活動的餘地,沒有比這位睿智的老人更加明白這場官司的個中底細的了。所有的可能性,所有的答案全在他的心中。幾十年來在生死場上的豐富閱歷使他一開始就看出了K的案件是最有吸引力的案件,並馬上接手,打算拼上老命負責到底。他當然不會弄錯,一錯再錯的是K本人。

K的案子到底有什麼特殊呢?是這件案子的什麼地方吸引了大律師?大律師始終沒有向K清晰地講出他的全盤想法,也許那是沒法說出來的,只能猜測,也許他說了,K沒聽懂。我們卻從他那些暗示性的話語里領悟到了:K所與之對抗的,是整個看不見的司法制度;他的罪只能是死罪,這是一場毫無希望的官司。這樣的案子對於這樣一位老律師來說當然是最有吸引力的,是對他從事了一生的律師工作的一個最大的挑戰,案子本身是一個奇蹟。律師決心用他畢生積累的豐富經驗來參與這個案件,帶領被告一次又一次地從法律的缺口鑽出去,來領略冒險的刺激。律師的武器則是他同法官之間的私人關係。由於法官必須通過律師來與人間保持聯繫,所以他們總要定期訪問辯護律師,離不開律師,這正是法律機構的缺陷——高高在上,脫離現實。完全脫離現實的法就不再是法,因此法要存在就必須與現實發生關係,與被告產生聯繫。正是這種依存的關係才使得律師有空子可鑽的。K所遇到的是有名的大律師,與法官私人交情很深,因而案情的每一步發展他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只要K與他勤聯繫,以積極的態度對待申訴,排除異想天開,這案子就可以長久拖下去,而K也就能不受處罰地活下去。

遺憾的是K對前景的認識並不像律師這般清晰,他一味地執迷不悟,步步錯棋。換個角度來看,K的做法也是天性使然。只要他一天不放棄生活,他就不能按律師的教導去做,因為律師向他指出的生活並不是真正的生活,而是雖生猶死,行屍走肉。所以他唯一的出路只能是反抗,於是他就反抗了。

首先,他就在律師家得罪了一位來訪的法官,這位法官在K案件的審判中可以起很大作用,K竟然有意無意地怠慢了他,與女看護鬼混去了(也可能是女看護有意拖他下水)。接著他又不聽律師的勸告,懷疑律師的能力,直到做出膽大包天的解僱律師的舉動。K的一舉一動都像任性的小孩,任何人的勸阻都不起作用,有時還對自己的錯誤判斷沾沾自喜,一直沒覺察到自己已經死到臨頭了。他聽不懂律師那種充滿了內。已矛盾的分析,他也不習慣長期身處曖昧之中,總之他不耐煩了,又由於這不耐煩而遷怒於律師,誤解了律師的好意,從而走上單槍匹馬地蠻幹的絕路。體內活力沸騰的K的所做所為,使得他的案子由原來的沒有希望變得更加沒有希望了。律師的本意是想以案子來制約他,不料他只顧按自己的思路走下去,終於走到了那一步——用自己的熱血來與冰冷的司法匕首交手。

K對於接手他案子的大律師到底是誤解,還是在自欺的大前提下有意不去了解他的活動?理解了律師為他所做的一切就意味著什麼?K注意到律師很少盤問他。每次K去他那裡,他要麼瞎聊,要麼沉默地與他面對面坐著,發獃或想心事,要麼說幾句無用的忠告;然後就是吹牛皮,炫耀他同法官們的密切關係;接下去又要求K不要來打擾他的工作,對他應該絕對信任,而不要指責,因為K連指責的理由都不知道是什麼,差不多就像一個瞎子,他卻知道所有的底細。在K看來,律師在磨時間,在欺騙他,律師的拖延使他內心的不滿與憤怒日益增長;而在律師看來,他該做的一切都做了,K之所以要指責他是因為他年輕氣盛,不耐煩,對自己案件的嚴重性沒有充分的認識。律師反覆向K描述司法制度內部的真實情況,為的是使K了解自己的處境;而K,由於遵循的是與律師相反的思路,把律師的描述都看成陳詞濫調,完全聽不入耳,還越來越反感。他們倆的關係似乎是由於思維方式的不同只能誤解到底,毫無溝通的可能。那麼K的思維方式真的不可改變嗎?這種方式的缺陷是由什麼來決定的呢?K在解聘律師時告訴他,他當初聽從叔叔的建議聘請律師就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壓力,沒有料到聘請了代理人,案子的條件具備,一切都變得更令他苦惱了。而在當初,當他不把案子當回事的時候,有時他差不多可以把案件忘記;現在有了律師,案子反倒成了鐵的事實,並且對他的威脅越來越大。K說了真話,從他說話的口氣里透露出,他所要迴避的正是他自己說出的這個真情:案子越來越逼人,他越來越想忘記。再回到上面的問題,一切都明確了——K的自欺,K的思維方式的缺陷是由他的存在,他的生活方式本身所決定的,生來具有的。這個方面律師的影響無能為力。K如果要理解律師的話,他就只有放棄一切掙扎,束手就擒,變成像殭屍一般的法院聽差、看守一類的人。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律師也並不想要他完全變成那種人。律師也是曖昧的,一方面也許暗暗欣賞K的反抗與活力(就因為這他才堅決要接手這個案件),另一方面又不斷告誡他反抗毫無用處,死罪不可改變。在整個案件過程中,律師的推理也像一種不動聲色的自娛,充滿了智者的苦惱。當K提出與他分手時他是十分惋惜的,這意味著他進行到此階段的有趣的工作要過早地結束了;他還曾極力想挽回,無奈K一點都聽不進去。從頭至尾K都不曾理解律師為他做出的努力,心底里還有點鄙視,這似乎是K的最大錯誤。但是K與法的關係,正是建立在這種天生的誤解中,他要活下去,就只能誤解,對於這一點律師絲毫也不大驚小怪,只是因為K的決絕而十分難過而已。K的出於本能的誤解與大律師的深明大義的勸誡共同構成了法的現實基礎。直到生命結束之際,K才努力睜眼看見了真實,與那長期以來被他抑制在潛意識深處的命運相遇。

沒有例外,律師對待K的態度也是矛盾的,K總是弄不清他究竟想安慰他還是想使他絕望,應該說是二者兼而有之吧。律師的說教深思熟慮而又自相矛盾,與其說他是想論證,還不如說他是想與K進行討論,以求得某種釋放。他給K指出的道路是什麼?是原地的徘徊,是無窮無盡的自我分析。

律師既然是明白底細的,他所面對的困難之大便無法想像,K多次向他詢問申訴書的事,他總是心事重重地回答說申訴書還沒交上去,他也只能這樣回答。這樣的申訴書沒法寫,因為沒有任何人知道K因何被控告,律師也不可能知道,他只是根據經驗確定K有罪。於是律師冥思苦想,還是只能隨便起草一些公文似的申訴敷衍了事,並且至今沒有正式交上去。就是交上去了也沒有用,他知道法官會當廢紙扔掉的。律師在幹什麼呢?他在與K一道小心翼翼地等待,這就是他所乾的事業。

K在絕望中決心自己來起草申訴書,但是還沒有動筆就發現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要花費無休止的勞動而又沒有任何效果。他的罪在什麼地方?他必須仔細回憶他的一生,就連最微不足道的行為和事件也得從各個方面詳細解釋清楚,而就是解釋了,也仍然不能確定有罪或無罪,因此也就不能確定要申訴些什麼。K在這種強制的懺悔中體驗到了思維的限制,他什麼也沒想出來,只是在白白浪費時間。然而這種還想的姿態就是進化的標誌。在思維無法到達的、邏輯之外的地方,到底有什麼呢?這是律師和K共同面對的難題。在案件中無所作為的律師,自願地與K一道默默等待,難道不是對K的一種安慰嗎?可惜K覺悟得太晚了。邏輯之外的那個法是巋然不動的。你申訴也好,放棄申訴也好,法並不關心,還會給與被告充分的自由。危險正在法的這種姿態中,被懸置的被告失去了一切行動的準則,如粘蠅紙上的蒼蠅般左奔右突,還是免不了滅亡的下場。自有人類以來,最大的痛苦也就是這種限制的痛苦了,它是精神的一種永恆的疾病,一代代遺傳下來,不斷變換著夢魔般的形式,越來越可怕。

律師的慧眼從人群中認出了特殊的被告K,在這個生命力旺盛的個體身上發現了與永恆相通的可能性,所以才興緻勃勃地介入他的案子,與他一道來體驗思維的無限與有限的吧。在這個死亡遊戲中,K只能將律師看作敵人,這大概是遊戲的規則,律師不會不知道這個規則的。知道了這個規則,仍然幻想K從他這裡得到某種安慰,這是律師內心的矛盾。「所有的被告都是最迷人的。」而K,是最迷人的當中最最迷人的。律師被年輕朝氣的K完全迷住了,即使因為這案件使他的心臟受不住,甚至奪去他的生命,他也認為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律師因為自身的職業而與永恆結下了不解之緣。我們在此看到了雙向的追求:K追求的是活下去,在生活當中理解那不可理解的法;律師追求的是讓法在的生動案例中得以鮮明的體現。兩人的目標實際上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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