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艱難的啟蒙-K為什麼只能自欺到最後

K在走向刑場之前與神父的談話等於是對他短短一生的一個總結。在教堂里,神父告誡K不要再欺騙自己,並說他一直在欺騙自己,然後神父就給K講了那個關於鄉下人的寓言,並與他討論了對這個寓言的幾種可能的解釋。教堂沉沒在黑暗中,神父的暗示既模糊又清晰,K在完全的絕望中抱怨說:「謊言構成了世界的秩序。」

其實神父也是矛盾的,他既不說看門人欺騙了鄉下人,也不說他沒欺騙鄉下人,在整個談話中他只是在談論自己的困惑。神父的分析是想說明,既然欺騙是一種必要,是這個世界存在的基礎,一切都以它為前提,也就談不上是欺騙了。看門人通過一些小小的舉動和話語使鄉下人滋生出許多希望,直到最後仍然給他一種假象的安慰,這是很正常的;鄉下人受到了欺騙,那是他自己的問題,他願意相信想像中的可能性,願意在這種幻想中等待、度過一生,他與法之間的關係也隨之得以成立。精神世界與個體之間關係的普遍秩序從來就是這樣構成的。可為什麼神父要告誡K呢?這隻能說明神父內心的矛盾,就像看門人內心也有矛盾一樣。這種矛盾態度用K的世俗眼光來看可以稱之為謊言。謊言不是出自任何個體的意志,而只不過是世界的一種先驗的「缺陷」。K的案例是這個寓言的最精彩的實現。

K精神覺醒的那天早上,法就開始了對他的清算,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抽掉他賴以在世俗中生存的基礎——職位和身分。K出於求生的本能自然要反抗,可惜在無比冷酷的法面前,唯一可行的反抗形式就是自欺。於是,自欺就和自審同時開始了。K這種對法既拒絕又接受的態度與神父的要求也是一致的,神父要求他意識到法,他意識到了,只是仍然消除不了陌生感。

K被捕的那天夜裡,與房東太太之間有一場精彩的對話,這場對話預示了K後來的全部處境。在他倆的對話當中,作為有身分的房客,K竭力想通過自欺,也通過房東太太的證實來抹去早上所發生的重大事件,他要從房東太太口裡得到令他放心的答案。與書中除了K之外的所有人物一樣,房東太太也是知情人,她知道那種特殊法律的存在(只是認為沒必要去搞清),也知道K目前處境的曖昧和不可逆轉。出於對K的關懷,她用同情的口氣勸K不要對自己被捕的事耿耿於懷——一位見多識廣的老年婦女的忠告。K要的不是這種忠告,K想要求房東太太與他一道參加他的自欺,一道來忘掉早上那驚心動魄的一幕(當時房東太太躲在門後觀看)。K的要求是房東太太做不到的,這兩個人的思維在相反的邏輯上運行。不論K認為自己的解釋是多麼的有力,自己的品格是多麼的正直,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是多麼的卑鄙,在房東太太聽來仍是莫名其妙,就像她的耳朵出了毛病似的。世俗的邏輯只屬於K個人,他身旁所有的人都遵循法的邏輯思考。房東太太不但在這一點上令他完全失望,接著又對他說出許多有失身分的閑話,將K這位聽者的身分也搞得不倫不類的,直到敏感的K大發脾氣。房東太太是很有意思的,在她那種認真勁後面隱藏了幕後者對K的調戲和嘲弄。銀行高級職員的身分有什麼用?不照樣想說不體面的話,想干下流的勾當嗎?K到底想堅持什麼呢?K的第一次操守上的全盤崩潰是那天夜裡那場拙劣的表演。表演及表演後的劣行使K本性中下流的一面暴露無遺,使他擁有的優越性化為烏有。正如看守提醒他的那樣:「您今後會體會到的。」眼睛上蒙著布的K當然沒去深入思考這一切。

意識到法的過程就是進一步覺醒的過程,一個又長又艱巨的過程。在案情發展中,生命與法對K產生二律背反的作用,他處在尷尬的妥協中,自欺是使這妥協延續下去的秘密武器。每次K用他的所謂的優越性來反抗法,就會有執法人教導他:反抗是沒有用的,大聲嚷嚷也是沒有用的,捉摸法庭的意圖也是捉摸不到的,還不如多想想自己(一生中到底犯了哪些罪)。當然法並不鼓勵自暴自棄,比如監督法官就對他說:「當然,這並不是說您應當放棄希望。」執法人的潛台詞也可以理解成:「反抗下去吧,捉摸下去吧,這樣您就會更深刻地體會到法的無邊的威力,當然這體會也是沒有用的,有用與無用的判斷是世俗的判斷,您只要活下去就成。」按照法的邏輯,K長期以來認為如此寶貴的生活毫無意義。K畏懼法,崇拜法,又不可能拋棄生活,當然就只能在自欺中挨一天算一大。即使他決心改過自新,也不知道具體該如何著手,那「過」在哪裡。他無法可循,法律「只存在於你們(執法人)的頭腦中。」

清算是不留情面的,法律就像一個入侵的暴徒,剝去了K所有的衣裳,隨隨便便地將他稱之為「房屋油漆匠」。當K在法庭上強調自己是一家大銀行的首席業務助理時,周圍的人狂笑得喘不過氣來。的確,與這鐵一般的法相比,K的軟弱的辯護就如同痴人說夢!舉的那些他自己認為雄辯的例子又是多麼的幼稚可笑2若不是血氣方剛,沖昏了頭腦,他怎敢當庭作出那樣拙劣的長篇辯解,那種既丟醜又毀了自己前途的辯解呢?誰要聽他這些毫無意義的橫蠻無禮的話?一個人怎麼能無知到這種程度?法官不耐煩地在椅子上蹭來蹭去,下面的人們議論紛紛,而K居然自我感覺很好。直到最後法官提醒他:「今天你放棄了一次審訊將對被捕者肯定會帶來的全部好處」時,他還在大聲譏笑,完全是執迷不悟。人類身上幾千年來遺留下來的惰性是多麼他頑固!這情性裹住人的身體,使他們不會因袒露而直接受到法律那利劍一般的光芒的直接傷害,使生命得以延續。

自欺發展到後來乾脆變成了白日夢。例如大學生搶走了他的女人,他第一次承認了自己明白無誤的失敗時,他馬上在腦子裡設想出一個最可笑的場面:這個大學生,這個白痴,跪在他從前的情人面前求愛。在這種場面里,他要比這些蔑視他的人優越一千倍。可惜的是,事物每次都朝著他設想的反面發展。不過就是朝反面發展,也還是阻擋不了他那無窮無盡的白日夢。不自量力的較量終究是較量。說不定這正是法所要求於K的呢。法不是要毀滅個體,也不會真正為難被告,反而保護被告,讓被告有種虛幻的自由感。K因此可以不斷犯規(出於本能,也出於報復)而不受懲,也可以受了小小的懲罰後胡思亂想一氣,在幻想中取勝。女看護告訴K,他的錯誤只在於他太倔強,她這話的意思不像批評倒像欣賞,或許可以說二者兼而有之吧。難道不正是K的這種倔強,這種夢想的能力使得女看護情不自禁地愛上了他嗎?被審判的被告的魅力就體現在此。

法終於勝利了,K與兩個打手組成一個無生命的整體朝屠場邁步。他還利用最後的力氣反抗了一下,在最後的自欺意識指引下選擇了畢斯特納小姐消失的方向作為前進的目標,接著就用身體向自己說出了必然的結果。臨終前遠方出現的那模糊、細瘦的身影就是從靈魂中釋放出去的精靈,那身影漸漸升騰、消散,與那無邊的、看不見的法融為一體。

法的邏輯毫無疑問不可動搖,但它無法抗拒一個想要活下去的人。邏輯只能在妥協中得以實現。對於K來說,顛倒邏輯的體驗具有某種英雄主義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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