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之卷 第四十三章 改制(下)

「制治之本,必始乎於官。設官之方,其亦有擇……東海提封即廣,吏職尤繁,政成受代,理有規程……昔成周以事建官,以爵制祿,大小詳要,莫不有敘……」

陳正匯念著用一串典故堆砌起的文章,趙瑜雖是早已看過多遍,但現在聽了依然有些茫茫然,不過下面的聽眾們卻一個個擺出瞭然於胸的表情,就連馬林溪那老骨頭,都眯著眼捏著鬍鬚不斷點頭,一副聽得心領神會的樣子。

趙瑜暗自搖頭:『識得幾個字,就想充文人了……』大宋揚文抑武百年,在宋人心目中讀書人的地位向來高人一等,而目不識丁的武夫則常受人鄙視,海寇們也不例外。當他們聽到高深莫測的文章,寧可不懂裝懂,也不會表露出自己的無知。

但趙瑜卻並不喜歡陳正匯寫得這種拗口艱澀的東西,文章寫出來沒人看得懂,可就沒意義了。不過趙瑜明白,陳正匯之所以費盡心力寫出這篇文字來,卻只是給趙文一人看的。

雖然東海此次改制,主要原因在於脫胎自舊時海寇時代的東海軍制,已經跟不上內部發展的需要。但陳正匯和趙文都把這次改制看成是打壓對方的機會。雖然一開始,趙瑜沒能即刻醒悟,但隨著兩人在官制的安排和官職的職權劃分上的愈演愈烈的紛爭,他早明白了過來。

東海軍中,趙瑜以下。名義上以二當家趙琦為首,但實際上卻是由趙文秉政。不論軍事政事,多經趙文過目後,再送至趙瑜手中。東海上下的一應事務,趙文都可代理,在陳正匯看來,這已經逾越了臣子地本分。必須加以限制。而在趙文的眼中,陳正匯這個外人。其在東海軍中的地位已經開始威脅到他的存在。前時,趙瑜率軍征伐交趾,趙文隨軍出征。按常理說,應該招趙琦回來,暫掌權柄。但趙瑜卻把台灣島上的大小事務,交由陳正匯處置,這就不免讓他心裡升起一種危機感。擔心自己的地位被取代。

「……故立長史府以統政事,升參謀室為參謀部以佐軍事……」

趙瑜瞥眼看了看面無表情的趙文,進士寫出來地文章畢竟不同。趙文前日看後,便灰心喪氣的放棄與陳正匯爭那東海長史之位。宋時百姓多有一個毛病,常常把文章水平與行政能力等同起來,連趙文也不例外。其實要說起處理政務,趙文比陳正匯還稍強一些。

不過陳正匯這麼做,也正合趙瑜地心意。雖然趙瑜把趙文當親兄弟看待。但他也不願意東海軍中有哪個人擁有與他相當的權力。當年東海新興乍起,人才匱乏,讓趙文這個心腹署理軍政,也是趙瑜無可奈何下做出的選擇。不過現在東海隨算不上人才濟濟,但各個職位也不再缺乏人手,再讓趙文得掌全權。趙瑜怎能安心。

所以當兩人相爭的時候,趙瑜便看似公允的做出調解。陳正匯出掌長史府,統管政務,而趙文則出任參軍一職,署理軍務,從此軍政分立,政不幹軍,軍不幹政。長史府與政事堂相對,而參謀部名稱雖來自於後世,但職權卻遠高於總參。實質上就是東海的樞密院。按照趙瑜的說法。由於東海以軍事立國,參謀部地地位要在長史府之上。也就是說,儘管不能再兼管政事,但趙文依然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雖說這種說辭有些可笑,但至少保全了趙文的自尊心,讓他不至於心生怨懟。

不過,陳正匯雖升任長史,但其權力也未增長多少。長史府下設戶、工、兵、刑等六曹,對應六部;台灣島上分置三縣——桃園、新竹、苗栗——,連同衢山、湄嶼、琉球、昌化等外島政務也統歸長史府管轄。同時趙瑜還另設商貿司來管理東海商稅,在沒有徵收田賦和人頭稅的情況下,長史府下的商貿司其實便掌管著東海財政大權。

但依照趙瑜的命令,這些財稅收取後必須直接存入他名下的東海錢莊,需要取用時,再從錢莊支取。雖然這種做法不像大宋早期的三司使制那樣,直接剝奪政事堂宰相地財權,但長史府的一切收入支出,卻都將在東海錢莊的監督下進行。這麼做,雖無收權之名,卻有收權之實。財務活動受到監視,長史府想做些什麼事,也很難瞞過趙瑜的耳目,除此之外,鑄幣之權也歸屬東海錢莊,其賺取的利潤划進內庫,長史府無權置喙。東海發行的面值不同地五種錢幣,其中面值最小的夾錫鐵錢和青銅錢,都是由宋錢改鑄,錢息微薄,屬於平價發行,只在島內流通,發行量不算大。而當十貫的如意金錢和價值一貫的銀葉錢,雖然都可算是逾價發行,但東海所有的金銀,大部分都留作封樁之用,所以也沒有出產多少。

唯有用三七黃銅鍛造,面值標為二十文的金花錢,由於製作精美,難以仿製,已經在東海沿海一帶開始流通——這主要還是蔡京的功勞,若非他鑄造大錢、鐵錢,幣制三年一改,毀了宋錢的信譽,東海的錢幣也不至於擴散得如此之快——而這金花錢的製造成本就只有三文,對東海來說有著百分之六百地利潤。鑄幣局地水利鍛床因此開足馬力,日夜趕工。按趙瑜預計,單單鑄幣一項,每年至少也有三十萬貫的收入,相當於東海商貿收入地三分之一強。這筆錢,趙瑜打算投入到東海的各級學校之中,由於用處光明正大,陳正匯也無法說三道四。

「那軍器監怎麼辦?」前日,在趙瑜書房中,趙文這麼問道。

軍器監是東海人數最多的機構,船坊、甲具營、弓弩院、兵器坊、火器坊都在軍器監名下。也是東海最重要地幾根支柱之一,早前由參謀室管理。但長史府一立,有了工曹,按常理軍器監便該轉交過去——在大宋,御前軍器所便屬於工部——同時,出產的軍器由兵曹點驗入庫,這也是陳正匯的意見。

不過趙瑜卻是搖頭。原因很簡單。這些軍器作坊的股份有很大一部分屬於各個頭領所有。比如船坊,單單馬林溪一家就佔了兩成股份。其餘工匠分享三成。而火器坊,鄧肯也有兩成乾股。其餘如弓弩院、幾個大匠作也都有股份。一直以來,東海軍的軍械戰船,也都是用真金白銀向軍器坊平價購買,而軍器監的工作,僅僅是檢驗質量。而陳正匯的意見,一旦軍器監改屬工曹。下屬地軍器作坊就要收歸長史府,工匠們的股份不可能再保留——國之重器留在工匠們地手上,陳正匯總覺得不放心——但以趙瑜對國營企業的認識,還有這些年聽過一些關於大宋官營作坊的傳言,他還是覺得這些工坊還是暫時維持公私合營比較好——日後改為私營其實也可以——而且軍器監這些年的工作也做得不錯,根本沒必要加以變動。

「還是保持原狀好了!」趙瑜這麼對陳正匯和趙文說道,「東海兵甲精良甲於天下,這裡面多是馬大工、鄧大工他們的功勞。如果把他們股份都奪了,哪個還會為我東海賣命?」

「那兵曹的工作呢?」陳正匯急問道:「參謀部有職方房,兵曹也不需再多建一個職方司;掌軍情遞送的駕部司,參謀部也有相應職司;軍器監既然也留在參謀部,那再設個庫部司掌管武庫也屬多餘;難道就只剩本部地職司了?(注1)」

「掌軍籍,理鄉兵。同時核對軍功封賞,工作也不算少了。啊……對了,還有那個蹴鞠聯賽也可以歸屬兵曹管轄。蹴鞠也算是軍訓的一種嘛!」趙瑜笑道。這就是他的意見。在大宋,地方官兼任武職,都是常理,絕大部分情況下,各地帥司都是文臣,武將只能任副職。但趙瑜卻不喜文臣插足軍事,大部分軍中事務,他都準備留給武臣。關於這一點。他並不打算給陳正匯面子。

所以到最後。陳正匯得到的就是縮水後的政事堂,他所能掌管的就只有地方民政。軍中之事卻很難再插嘴。雖然他有著與趙文平起平坐的權力,與其對掌大政。若有對外戰事,他也可以以長史的身份進行建言。不過一旦決定出戰,剩下地就沒他的事了。具體的作戰計畫有參謀部作戰房,軍事情報有職方房,軍械整備有軍器監,這些工作都是在參謀部的內部完成,長史府無權干預,最多也只是在戰鬥後,核對報上來的軍功,並下發封賞。至於掌管軍籍,也只是監察有無吃空餉喝兵血的情況,但以東海兵制地嚴格,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軍頭能夠在軍籍上玩出花樣。這種工作,在現階段,其實是可有可無的。

不過陳正匯也不用再擔心趙文會侵佔他的權力,地方政事,軍方也一樣無權再插手。再也不會出現鄉村裡的官司,由當地駐軍斷案。若是再有軍頭敢對地方指手畫腳,官司打到趙瑜面前,陳正匯照樣有權利把他按律處罰。相對早前軍政不分的情況,已經好了許多。而且陳正匯有信心,只要東海繼續發展下去,他手上的權柄遲早會擴張,人口越多,治理地方的文臣的權力就會越大。所有國家,一開始總是武將佔優,但隨著時光變遷,文臣總歸會一步步取得大權。

這也是趙文與陳正匯博弈的結果,雖然對於手上的權力變動都不是很滿意,但在兩人看來,對手地權力卻縮減得更多,自己地權柄看似縮小,卻更加穩固,說起來也過得去了。對這個結果,趙瑜也很滿意,陳、趙二人相爭,得利最多的就是他這個漁翁。不過東海現在只有軍、政兩個機構,其實還不算完備,在大宋,作為與政事堂、樞密院鼎足而三地權力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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