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暴力也是美

胖槐是個馬匪,此刻正鴨子一樣趴在山腰處,扯個脖子向山下望去,心裡多少有些緊張。

他沒有想到自己也有出來打劫的一天。

摸著身邊的投石機,和摸著女人身體一樣輕柔,望著前方不遠的少當家,胖槐就像看著自己的初戀情人一般。

少當家有才,相當的有才。胖槐想到這裡的時候,就已經鎮定下來,彷彿這次出來不是打劫,而不過是劫個色。

少當家大病一場後,變了個人一樣,在山寨四處鼓弄,沒幾天竟然發明了投石機這個打劫伏擊,出門必帶的工具。老寨主感慨上草原打劫太累,少爺只策馬狂奔幾天,就找到了這個通商要道,以後只要守株待兔就行。

山賊們都說現在的肥羊跑的比瘦馬還快,追的累,少當家就打破了馬賊傳統破舊的一哄而上的打劫行徑,選中這個地勢,不研究女人,開始研究兵法。

現在的打劫策略在兵法中說的好,那就是兵分兩路,突襲加包抄。

胖槐心中那個激動,溢於言表,自從跟了少當家出來打劫,竟然和瓮中捉鱉一樣的簡單,再沒有失手的時候。

「胖槐,你說這次恐龍多,還是美女多?」一旁的莫風流著口水,色迷迷的樣子。

「不論恐龍還是美女,我能分一個就行。」胖槐很是知足常樂。

恐龍這個稱號,是少當家發明的,說那是醜女的意思,和東施一樣。

雖然不知道什麼是恐龍,可是少當家聰明,很會解釋,問他們見過豪豬嗎,和那差不多。眾人於是恍然大悟,都是欽佩這個少當家不是一般的有才,天馬行空的想像實在讓山寨以智謀稱雄的二當家都是自愧不如。

胖槐覺得自己書讀的少,可是少爺好像從來不讀書,他怎麼就能說出那麼多妙絕天成的語句?

比如什麼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一雙。昨日飲酒過度,醒來仍想嘔吐。

少當家詩做的實在,很直白,很合轍押韻,也很說出了山寨這些人多年的愁苦凄涼。

二當家聽到少當家的吟詩作對,當下就是驚為天人,說少當家有狀元之才,做山賊太過屈才。

敬畏崇拜的目光落在了少當家的側臉上,胖槐又覺得少當家不是一般的帥!

雖然不覺得少當家當土匪是難伯汪,可是這麼帥的土匪絕對是土匪中的難伯汪!

難伯汪當然也是少當家的發明,說那是第一的意思。

雖然不明白難伯是哪個大爺,怎麼會和狗一樣汪汪的叫,可是少當家說過的東西,他們都是牢牢記在心上。胖槐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夠成為少當家口中的難伯,汪汪的出出風頭。

蕭布衣目光望著山下,靜靜的等候肥羊上門。肥羊是土匪的專業術語,就是客商。

他的臉上線條剛硬,鼻子挺拔,雙眉濃重,頭髮胡亂的一挽,沒有章法。可就算這樣,他的側臉望過去,也有一種讓人心悸的魄力。

他曾經幻想過自己的職業,可是他從來沒有想到過,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關係。

這實在是個很沒前途的行當。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嘛。

他信奉的原則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O.1。

當然這個NO.1被胖槐學去,就變成你大爺的難伯,很難很難。他也懶得再去解釋,他不解釋胖槐還明白,他一解釋,胖槐只有更糊塗。

蕭布衣當然不是蕭布衣,他幾乎快要忘記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已經在一千幾百年後划了個休止符。

他本來是個馬術師,很冷僻,卻很高貴的行業。他賽一場馬,可以說是日進斗金。他喜歡馬,甚至比對戀人還喜歡。

他熟悉馬的身體秉性,可以說超過了女人的身體和秉性。所以他對卧在身邊的一匹戰馬,充滿了憐惜和喜愛,他對馬和對朋友一樣的真誠。

除了喜歡馬,他喜歡的東西還真不少,他更喜歡天馬行空。

他曾經幻想過得到月光寶盒後,進行一次時光穿梭,可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過,一次野外探險,尋找傳說中汗血寶馬的時候,他不依靠月光寶盒,竟然也來到了隋朝。

當然,來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這是個很難解釋,又很奇妙的現象。

於是他成了山寨的少當家,有個老爹叫做蕭大鵬。有了幾十個兄弟,天天盤算著打劫肥羊過日子。

寨主老了,不能親自帶隊,所以這個光榮而又艱巨的任務就落在了蕭布衣的身上。

他總結了打劫的利弊,研製了點簡單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機之流。他做事喜歡偷懶取巧,但是偷懶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聰明,不然只能笨死。

覺察到這些山賊欽佩的目光,蕭布衣愜意中有些悵然。

摸著手上的弓箭,蕭布衣並不陌生,因為騎馬射箭本來就是他的必備功課,可是殺人如同草芥一樣,還是讓他有些茫然。

但是這個時代,這個地點,不講法律,不講道理,很多時候,誰的拳頭硬,道理就在誰的那面。

這裡離大隋邊境馬邑不算太遠,地形險惡,兩山中間一條狹長的通道,實在算是伏擊的好地方。

從突厥到大隋,或者說從大隋到突厥,這是一條重要的生意通道。

從這條路進行交市顯然都是非官方的,違禁交易甚至有砍頭的罪名,可是因為利潤奇大,鋌而走險的商人也不在少數。

蕭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這會正帶著二十來個手下,埋伏在山腰,等著肥羊送上門來。

當土匪可是不由他選擇,他到了這裡,就是這裡的少當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蕭布衣的身體後,多少有些茫然和驚亂。他爹蕭大鵬為了他,擔心焦慮,甚至請來個捉鬼的道士為他驅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個用泥巴香灰和黃酒攪和在一起的東西,沒法兒,他只能承認自己就是蕭、布、衣。

馬兒靜靜的卧在他的身邊,和主人一樣的冷靜。不但蕭布衣身邊的這匹馬是如此,二十來個手下,二十來匹戰馬亦是如此,這是蕭布衣的功勞!

他對付馬兒如同對待朋友戀人一樣,所以馬兒也是如此對他,他雖然才當了幾個月的土匪,可是就憑馴馬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這讓他父親臉上樂開了花。

以前的那個蕭布衣,只是個輕薄不羈的浪蕩兒,可是現在誰提起蕭布衣,都會豎起大拇指,說一聲,那是條漢子,有能力,大當家你的兒子,有出息。

想到這裡的蕭布衣不知什麼心情,望著遠方的綠草和天邊的白雲,嘴角一絲苦澀的笑容。

「少當家,有肥羊。」身邊一人說道。

那人長著張很抑鬱的臉,蕭布衣卻知道他叫楊得志。楊得志耳力奇佳,貼在地上都可以聽到幾里外的雉雞跳,別人往往看不到的時候,他已經聽了出來。

蕭布衣從走神中回過神來,眯縫著遠方望了半晌,臉色一變,「是突厥人。」

馬賊有些騷動,就算戰馬都有些不安。

誰都知道突厥人彪悍異常,他們來到邊境,素來都是來打秋風,燒殺擄掠,干一票就走。從這個性質來說,他們和蕭布衣這些土匪都是一個娘養的。

可是蕭布衣顯然不認這個乾親關係,手一揮,「都精神點,準備好好乾一票。」

「可是他們什麼都沒有,我們搶什麼?」莫風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們不怕,因為他們也不是吃素長大的,可是無利可圖的事情,真的沒有必要做。

「怎麼沒有。」蕭布衣望著遠方道:「他們還有十幾匹戰馬,這個我們也需要。」

眾人差點從山腰跌下去,卻已經知道了少當家的意圖,他想做的事情,已經沒有人能阻止。

「好像還有個女人。」突厥人快馬加鞭,已經離這裡不遠。莫風眼神不錯,已經看到馬隊中央的一匹馬上,端坐著一個女人,雙手反縛在背後。雖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腳後跟來想,也知道那是個美女,恐龍就算丟在路邊也沒有人撿。

「十五個突厥兵,還有一個女人。」蕭布衣在莫風望著女人的時候,已經把突厥兵數的清楚,「莫風,你帶十個兄弟抄他們後路,胖槐,你還是老套路,帶兩個人丟石頭。」

胖槐聽到蕭布衣的吩咐,有些振奮,摸著身邊的投石機,「沒有問題。」

「少當家,你呢?」莫風忍不住的問。

蕭布衣懶洋洋道:「那還用問,當然還是老規矩,我帶幾個弟兄給他們迎頭痛擊,這比什麼都痛快。」

莫風有些苦笑,知道這個少當家現在已經瘋狂,打劫不是目的,從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圖。

他打劫看起來已經飢不擇食,就算兇悍的突厥人,他也照劫不誤!

眾人迅即的兵分兩路,對於這裡的地形,他們實在比對自己的女人還熟悉。蕭布衣牽馬走了一程,來到山路,翻身上馬,乾淨利索。

手臂一揮,蕭布衣已經當先殺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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