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9章 幺蛾子也是藝術

「黃燈?怎麼可能是黃燈?」吳曉芸知道了黃燈所代表的含義後,禁不住大聲叫了起來,「楊叔叔,你不是說一杯啤酒都能查出來是酒後駕駛了嗎?」

「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而且這麼長時間了,酒精在體內分解了也正常,」楊明不動聲色地回答,順便使一個眼色,要她接著去測試,他也不太相信陳太忠那麼快就把體內的酒精分解吸收掉了(注)。

那麼,眼下出現這種結果有一種很大的可能性,就是這個姓趙的副所長在設備上動手腳了,他不想讓人改回去,所以就暗示小芸馬上也接著吹。

吳曉芸只是囂張一點,卻不是腦瓜不夠用,見狀也不等趙明博處理那陳太忠吹過的地方,抓起管子來用手擦拭一下,也是猛地一吹——一個紅燈亮起!

「怎麼會這樣?」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完全是兩個概念啊,吳曉芸和楊明登時就愣在了那裡。

「醉酒駕駛加尋釁滋事,你留下來吧,行政拘留七天,罰款一千,」趙明博冷冷一笑,接著又伸手出來,「把駕駛證交出來。」

「我就算醉酒了,怎麼能把尋釁滋事算在我頭上?」吳曉芸這一下可是慌了,轉頭看一看楊明,「楊叔叔,你說是不是?」

沒錯,你說的一點都沒錯,但是既然你是紅燈人家是黃燈,那就不要說什麼了,楊明只有苦笑了,有些兩可之間的判罰,還就是看做決斷的人是怎麼想的了——你以為黑哨只存在於足球界嗎?

你這丫頭,我就操不完的心!楊局長心裡這個苦澀,實在是沒辦法說了,剛才讓你不要叫真了,你倒是跳騰得挺厲害,現在吃虧了,又知道找你楊叔叔了?

要是我親生女兒,看我不大耳光子收拾你!楊明嘆一口氣,苦著臉看著趙明博,他從沒想過自己還會有這麼一天,向一個小小的副所長媚笑的一天,「趙所長,您看……小吳她不懂事,看在她父親面子上,饒過她這一次吧?」

「我又不是沒給過她機會,」趙明博哼一聲,不再看吳曉芸,很顯然,這就是蓋棺定論的結果了,當然,按道理說,派出所其他領導或者分局主管領導可以提出異議,但是眼下誰又可能站出來幫一個外省人說話?

大部分的警察,都只是不想讓楊明太被動了,畢竟是一個系統的,至於說那滋事的女孩,卻沒有一個人會同情——哪怕她是副省長的女兒。

事實上,楊明脫身也不是毫無代價的,陳太忠明明白白地表示,「走人可以,配槍要留下,等天涯省警察廳發證明過來,證明這一把槍是楊局你的配槍,然後再還你。」

這就是說不追究楊明「非法持槍」的責任了,但是同時還不忘記噁心一下人,你既然有膽子在天南搞風搞雨的,那就要做好別人把糗事宣傳到你天涯去的心理準備。

從道理上,這個要求非常正常,你沒有帶持槍證,那麼素波警方絕對有權力質疑這把槍的來路,哪怕你是一市的警察局長。

當然,楊明走人之後,可以對這個要求不再理會,大不了是一把槍嘛,老子不要了不就完了?誠然,配槍對警察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他是局長,確實可以在某些環節上變通一下。

然而,這麼做的後果實在有點不堪設想,這把槍將來出了什麼紕漏,就不好收拾了,雖然趙明博未必有那膽子搞出紕漏,雖然楊局長十有八九壓得住紕漏,但是毫無疑問,被動是難免的。

說句良心話,想搞臭楊明根本不用這麼複雜,趙明博給天涯省警察廳發一份傳真就行了,要求核實該配槍的主人到底是誰。

做為警察局長,楊明就算在省廳里到處都是關係,也總有打點不到的地方,自己找人發個證明過來,總比被素波的警察把事情捅過去要主動得多,影響面也小得多。

所以,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陳太忠並不怕對方翻悔,而且他相信,以對方的智商,完全能想到口是心非的後果。

這個要求真的是難煞楊局長了,心說你都答應放過我了,現在又整出這麼一個要求來,嫌我不夠丟人現眼的嗎?居然要把這件事捅到天涯?「太忠,都已經這樣了,沒必要的吧?」

「有必要,很有必要,」陳太忠淡淡地回答,提出這麼個要求,不僅僅是他氣兒還不是很順的緣故,更有一點,這個證明落到趙明博手裡,那也算一道護身符。

這一次,趙所長為了力挺他,徹底地把劉國棟得罪了,雖然劉局長跟孫局長不怎麼對眼,兩人對罵也搞得眾所周知,但是誰又能保證劉局長哪天不會一下頭腦發熱,給趙明博送一雙小鞋穿呢?

憑良心說,趙明博這次做的事,是很多警察都看不順眼的,但是警察這個行當就是這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關係,幫關係的忙很正常,事情過去就過去了,沒人會翻後賬,唯一讓人放心不下的,也就是劉國棟那裡——而陳主任不可能一直呆在素波。

當然,陳太忠雖然有這麼個忌憚,卻是不能明說,說出來不就代表他擔心這個嗎?這就未免有「長他人志氣滅自家威風」的意思,陳某人強勢慣了,絕對不可能表現出來。

不過,他不表現出來,不代表楊明猜不到,楊局長很痛快地回答,「太忠你可能還不知道,老劉就是火爆性子,事情過去就過去了,大家可以當作沒有發生。」

沒有發生過?你這才是哄鬼,陳太忠笑一笑,吃了這麼大的虧你就這麼認了?好吧,就算你說的是實話,但是我也不會相信,「那這槍你就不要了?」

楊明看到他臉上又帶上了笑容,心裡沒由來地又是一沉,猶豫一下才發話,「證明就不用了吧?我讓他們發一個傳真過來,你看行不行?」

事實上,楊局長的持槍證就帶在身邊,不過他實在怕了陳太忠玩幺蛾子的水平了,一隻接著一隻,自己萬一取出槍證來,沒準又有什麼玩意兒等著自己呢——那可是實打實的「非法持槍」的物證了,不像傳真件只是個證明性質的東西。

「嘖,」陳太忠猶豫一下,心說已經把這廝玩得夠慘的了,算了,放他一馬吧,於是不情不願地點點頭,「那你跟趙所長交涉去吧,說實話……咱都是熟人,我這人很念舊的,要不是你一開始太那啥的話……」

行了行了,再聽下去我要吐了,楊明笑著點點頭,轉身找趙明博去了,趙所長倒是好說話,笑眯眯地點一點頭,只當剛才的衝突沒發生一般,「有個證明就行,楊局您也幹這一行的,理解萬歲啊……沒這麼個證明的話,我這兒實在沒辦法收場。」

少扯淡吧,楊局長心裡明鏡一樣,我找劉國棟這人證就不行,你一定要物證,還不是憋著勁兒要我丟一把人?怎麼天南省什麼都不出,專出各種混蛋呢?

他在這裡腹誹不提,一轉眼,趙所長悄悄地找到一個警察,「去門口打字複印店借個噴墨的傳真機過來,要快啊。」

門口打字複印店早關門了,不過裡面有下夜的,跟派出所的警察也都慣熟,接到命令的警察有點疑惑,「咱的傳真機沒紙了嗎?」

「叫你去就去,你問那多幹什麼?」趙所長瞪他一眼,想了一想還是笑著解釋一句,「傳真紙上的東西容易褪色,不合適長時間保存,這次要弄個能長久保存的……」

總之一句話,楊明雖然脫身了,也算是掉了一層皮,而吳曉芸因為不曉事,卻是被趙明博宣布要行政拘留。

「我多交點保,你放人成不成?」楊局長心裡實在是要多憋屈有多憋屈了,「趙所長,我一定管住小芸的嘴,不讓她再亂說了。」

「這個……年輕人也是該受一點磨練,要不指不定還會捅出什麼漏子,」趙明博現在拽啦,對著警察局長也敢「推心置腹」地交談了,那態度還挺誠懇,「楊局您一直護著她也不是個事兒,反正有劉局關照,她在拘留所也受不了多大的委屈。」

問題是,還可能有陳太忠的「關照」不是?楊明嘆一口氣,再說了,行政拘留是要上檔案的,也就是說,吳曉芸所在的學校會知道,這消息一旦傳出去,那小姑奶奶估計要上吊了,他哼一聲,「這麼著吧,交五萬,押金條到手我就撕掉,怎麼樣?」

「您這不是逼著我……犯錯誤嗎?」趙明博猶豫一下,眉頭緊皺,看起來頗有一點為難。

「十萬,說定了,」楊明站起身來,別看他委屈了半天,那是惹不起陳太忠,對眼前這個小小的副所長,他還是放不到眼裡的,「明天我和劉局長請你喝酒……大家也是不打不成交嘛,呵呵。」

這就是隱隱的要挾了,可是趙明博還沒辦法計較,人家可是打著「和解」的幌子說出這話的,於是「悻悻地」地嘬一嘬牙花子,「這個……算了,我不說那麼多了,您跟汪所長交涉去吧,我這兒是過了,酒我也不喝了,明天是個二十四小時班。」

十萬的活動經費到手,汪峰自然也就答應了,然而,他願意維護楊明,卻是一點都不待見吳曉芸,所以汪所長的心裡也不無遺憾,小趙你剛才那麼狠,現在就不知道多要一點?真是的,那可是常務副省長的女兒啊,怎麼能這麼不值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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