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方進宇如約打電話給我。
「阿七,你晚上到香格里拉中環店來,我訂了包廂……把那個孩子也帶上。」
下班之後,我去男生宿舍找洪大志,私立大學兩人一間寢室,室友出去了,他正獨自坐在計算機前跟一幫朋友聯機玩CS殭屍模式,香煙銜在嘴裡騰不出手撣,煙灰已經有了半寸多長。
他抱著火力最猛的火神機槍激戰正酣,不斷通過耳麥指揮:「都別靠近我!死人閉嘴別說話!水路滿了!再上來我就先把你幹掉……我換彈匣,掩護我……我靠!別以為躲在箱子裡面就沒人發現你,沒用……」
眼角的餘光瞥見我,他在百忙之餘還說了句:「先坐一下!」
這一開口,煙灰掉到了鍵盤上,他還是忙到沒時間低頭吹一下。
我搬個椅子坐在他旁邊看了會,等他殺完這一盤。
說時遲那時快,寢室的門突然被撞開,一個半裸的男生冒冒失失地撲進來,站在穿衣鏡前擺了幾個健美姿勢,口裡嚷嚷:「老大!我這條黑色CK內褲怎麼樣?星期天買的,跟小貝同一個款式……」
洪大志沒空理他,我鎮定地上下打量一下:「還不錯。」
小男生一聽到女人聲音就呆了,視線迅速移向我,然後發出長聲凄厲的慘叫,雙手捂著下體,屁滾尿流地跑出門去。
洪大志哈哈大笑,就這一瞬間的疏忽,他被殭屍抓到了……
關了計算機,他拿起桌上的一罐可樂咕嚕咕嚕地喝,同時向我炫耀:「我只有打殭屍才用火神……咕嚕咕嚕……以前都是用AWP玩盲狙……咕嚕咕嚕……上高中時打CS從來不去廁所,憋尿差點憋到前列腺炎……咕嚕咕嚕……」
我不屑一顧:「別吹了,真正的高手根本不計較用什麼武器,我打CS只用小刀玩背刺。」
洪大志噴出一口黑水:「你牛!」
「說正經的,你車子修好沒有?」
我問。
洪大志繼續喝可樂:「後天去拿車。」
「那今晚你跟我一起坐公交車去中環吧。」
我說,「當然,如果你堅持坐計程車也行,車錢你付。」
洪大志一愣:「去中環幹什麼?」
我拍拍他的肩:「介紹幾個朋友給你認識。」
「你的朋友?」
他的問題頗有深意。
我點點頭:「然也。」
洪大志猶豫了一下,然後慢騰騰地開始換衣服。
雖然號稱有財多金二世祖,但在寢室玩CS時穿的也是背心短褲藍白拖,跟我老爸吃過晚飯以後拎個小凳子坐到路邊跟其它老頭下棋時的裝備一樣,要是手裡搖上一把破蒲扇就更平易近人了。
等洪大志換好衣服梳梳頭你,立馬變樣了,簡練、內涵豐富的刺繡翻領T恤,卡其色牛仔褲,搭配略卷的短髮,不用抹髮蠟往死里抓也很清爽好看。
如果沒那塊礙眼的紗布,洪大志是個漂亮的單眼皮男生。
「走吧。」
我命令自己停止發情,拉開門。
傍晚的涼風灌進來,我打了個噴嚏,趕緊又掏出紙巾擦鼻涕。
自從淋雨之後感冒就沒怎麼好,鬼天氣也一直陰沉沉的,按照以往的感冒經驗都是曬幾天太陽就痊癒了,可老是看不見太陽。
擤完鼻子,我彎腰往垃圾簍里丟紙巾,肩上忽然被人輕輕地覆上一件薄外套。
我拉了拉衣襟,順便把兩隻袖子套上,衣服挺香,我作鄙視狀唾棄一番:「丟臉!一個大男人還用香水!」
「胡扯!我從來沒用過香水!」
洪大志反駁,然後對我嫣然一笑,小手捧腮,羞澀地說:「那是人家的自然體香……」
我眼前發黑,一頭扎進垃圾筒里狂吐,正吐得奄奄一息的時候,手機鈴聲響了,屏幕顯示是我念念不忘的小帥哥羅侯。
我急忙直起腰來,聲音溫柔甜膩到人神共憤的接起電話:「喂?羅侯嗎?」
「陳七,我們學校今天贏了決賽!」
羅侯的語氣壓抑不住地狂喜。
我由衷地替他開心:「真厲害!怎麼沒叫我去看?」
羅侯喜悅的語調立即變得遺憾:「我也希望你能來,但是八哥說你最近工作很忙,叫我少去打擾你……」
我眼前又發黑了:「難道你每次約我之前都要先徵得他同意?」
羅侯不好意思地笑了幾聲,略過我的問題繼續說:「你下班了嗎?我去太國院接你好不好?我同學說美味園新推出了一種『情侶馬鈴薯面』,最適合兩個人去吃……」
我差一點就答應了,還好大腦中一絲理智尚存:「不行,今天晚上我約了……呃,約了客戶吃飯,明天吧,明天下班我等你好嗎?」
我看了一眼整裝待發的洪大志,他正叉著腰站在門外等我,滿臉都是詭譎的笑意。
羅侯有點失望:「也好……可是現在我很想見你。」
「嗯……其實……嗯……」
我嗯嗯啊啊了半天,苦苦掙扎了一下:「嗯……我也挺想見你的……」
作為我所見過的帥哥當中絕對艷冠群芳的草魁,羅侯的深情邀約十分吸引人,我恨不得現在就打個電話給方進宇,說我今晚不去了。
羅侯笑了笑,建議道:「不必改天了,等你應酬完,晚一點我們一起吃宵夜?」
「好。」
我一口答應下來,「我儘快回去。」
羅侯反過來安慰我:「不用急,先處理好公事比較重要,不要低估我對你的耐心……還有,回來的路上注意安全,不管幾點鐘,我都等你。」
羅侯的聲音低沉而溫柔,呢呢喃喃,我的心都快要融化成一汪蜂蜜了。
「喂!注意一點!」
洪大志一臉鄙夷:「你的口水快滴到我外套上了!」
羅侯好奇地問:「誰在你旁邊?你的客戶?」
「是個賣衣服的,回去以後我再打給你。」
我含情脈脈地掛上電話,一轉臉,橫眉怒目地瞪著洪大志:「你懂不懂什麼叫避嫌?我在講電話!亂插嘴會出人命的!」
洪大志無所謂地聳聳肩,接著問:「你男朋友?」
面對這麼直接的問題,我罕見地赧顏了,羞答答地低下頭:「還不是……」
洪大志若有所思:「還不是,意思就是就快要是了?誰啊?是不是上次騎摩托車載你回家的那個猛男?其實那天我就看出來你們不正常了,你摟著他的腰的表情那個享受啊……」
我正被羅侯迷得暈頭轉向,聽到這句話,腦子突然一陣清明,小八的身影陡然漲滿整個心房,竟然把剛剛佔據這塊地皮的羅侯也擠了出去。
回想起那天晚上曖昧的愛撫場景,我不由得口乾舌燥,氣急敗壞:「誰摟他了?誰享受了?我告訴你,剛打電話的不是他!」
洪大志壓根不相信我的話,笑嘻嘻地說:「我拜託你,別在這裡展覽司馬昭先生的內髒了。」
「靠!我馬上就展覽你的內臟!有種你別跑!」
我惡向膽邊生,抄起個啤酒罐當兇器,一路追殺著洪大志奔出了男生寢室。
坐計程車去中環的路上,洪大志問我:「你在哪裡念的大學?」
「別提了,沒讀完就輟學了。」
我靠在車后座,窗口灌入的風猛烈地翻弄著我的頭髮和衣角,有時會讓我覺得呼吸困難,但我就是喜歡那種瀕臨窒息的感覺。
「為什麼不念完?」
看來他是誓死要打聽到底了,我把身上的外套裹得更緊一些,淡淡回答:「有什麼好念的?大學不就那個B樣嗎?百分之五十的時間玩計算機,百分之二十的時間睡覺,百分之十的時間看書,百分之十的時間打架,百分之二的時間扯淡,百分之二的時間發花痴。」
洪大志幽幽地盯了我半晌,總結說:「陳七姐,你的個性絕對是征服男人的大殺器……幸虧你長得不算漂亮。」
我「切」了一聲,懶得跟小屁孩的審美觀較勁,年紀輕輕,眼光只會被臉蛋和身材之類的生物性徵控制著……反正大部分人覺得我貌若天仙就行了……呃,好像大部分人也不覺得我貌若天仙……算了,真理總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
憑良心講,我絕不算什麼絕頂美人,勉強說得上相貌清秀骨骼精奇,書上說人超過了二十五歲就要對自己的相貌負責,二十五歲之前靠天生的外貌,二十五歲之後就由後天的氣質決定。
至於我,兇狠已經滲透到表皮之外,掩蓋了一切女性特有的嬌媚和柔美,更多人形容我時,願意用「帥」或「酷」這類充滿男人味的字眼,而不是美或漂亮……
這是我的莫大悲哀。
我靜下來思索。
明知道不會有什麼未來,卻又喜歡與羅侯接觸,是否就是因為他被我吸引,能證明我還擁有女性的魅力?
這還是我的莫大悲哀,當然,也是羅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