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勇氣與力量之城 第八十三章 不再猶豫

接下來的幾天,艾薇兒做嚮導,兩個人玩遍了洛杉磯……其實主要是玩遍了好萊塢。

作為世界知名的電影中心,常勝不管是前生還是今世,都是第一次接觸這裡。他對這個地方充滿了好奇。

所以當艾薇兒問他有沒有什麼地方想玩的,常勝脫口而出「好萊塢」。

艾薇兒帶著鴨舌帽和墨鏡,再加上她現在名氣還不算太大,所以完全沒有人認得出她來。

她可以不受打擾的和常勝好好到處玩一下。

他們在好萊塢的星光大道上合影留念,他們在中國戲院里觀看電影,在派拉蒙電影城裡圍觀電影拍攝,晚上去日落台商業街的酒吧里喝酒……

每一天都只是在玩,但常勝卻覺得很充實——他從未像這次這麼瘋狂的玩過,什麼都不考慮,就是玩,去不同的地方,見到不同的風景,遇見不同的人,吃不同的東西,喝不同的酒——這日子過得有些頹廢,但卻真正放下了一切顧慮和其它雜念,就只是玩。

常勝不去想如何帶領瓦倫西亞在客場擊敗皇家馬德里這樣的問題,艾薇兒也不去考慮錄音時出現的問題……

※※※※

幾天時間,他們把感興趣的地方都轉遍了,假期還有一天時間就結束了。

常勝要返回西班牙,而艾薇兒也要重新進入錄音室錄音。

最後一天,似乎不知道去哪兒玩好了。

「不如就隨便逛逛吧。」常勝提議。

艾薇兒欣然同意。

這一次他們沒有刻意去某個旅遊景點,或者去人多的地方扎堆。

他們就只是在街上漫無目的的閑逛。

看到有意思的店鋪,便會進去轉轉,但什麼都不買,欣賞一番便出來。

有時候,享受這種隨意的逛街也挺有意思的。

常勝以前是和討厭逛街的——他雖然沒有陪女友逛街的經歷,但是他有陪自己媽媽逛街的經歷。在他看來,女人只有在逛街這件事情上不會有代溝,不管年齡,都是喜歡逛街的。女人天生就喜歡漂亮的東西。

她們對一切好看的好玩的新奇有趣的,五彩繽紛的,花花綠綠的東西感興趣。

就像是西方奇幻小說中的巨龍一樣。

常勝覺得甩開腳丫子讓自己快走一個小時,他未必都會覺得有慢慢走著陪媽媽逛街半個小時累。

不過今天沒有這樣的感覺。

兩個人就這麼走著,說著些閑聊的話。

就像是在國內壓馬路一樣,不在乎目的地,也不在乎走到什麼時候。

走累了就找個地方休息休息,和其它那些旅遊者們一樣。

當他們經過一處街頭藝人賣藝的地方時,那位黑人歌手的歌聲吸引住了艾薇兒的腳步,她停了下來,靜靜聆聽。

常勝也在旁邊陪她。

周圍行人匆匆,他們是黑人歌手的第一批聽眾。

自從他們在這裡站住聆聽之後,漸漸有了其他遊人和他們一樣,站下來欣賞這位黑人歌手的表演。

這給那位黑人歌手帶來了不少人氣和金錢收入。

當他一曲唱罷,圍觀的人群中響起一陣掌聲,隨後大家紛紛上來把錢扔到了黑人的吉他盒子里。

常勝看著這個賣唱的黑人,想到了自己曾經的經歷。當初他在北京上大學的時候,正是各種亂七八糟念頭充斥自己腦海的時候,那時候自己有很多理想,對未來有很多憧憬和規劃。

比如做一個街頭流浪歌手,就是自己的理想,所以他苦學了兩年的吉他,在臨近畢業的時候跑去北京的地下鐵通道里賣唱,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夠發覺自己的才華,然後從此走上星光大道。

但可惜現實是殘酷的,他唱歌比五音不全的人好點,彈吉他比那些音痴好點,但也僅此而已。在玩音樂的人當中,他根本不值一提,自娛自樂尚且可以,想靠這個生活就難了。

所以後來他理所當然地失敗了。

其實畢業最初他做過很多工作,他也有很多理想,但這裡面沒有一個是屬於做足球教練的——他把那個叫做幻想,不叫理想,就是只能在遊戲中YY,卻絕對不可能付諸實施的。

如果不是重生的話,自己會做什麼呢?

其實最初他一點都不宅的,他學吉他,他擺地攤,他上門做推銷,跳增員操,發過傳單……他什麼工作都做過。到最後一事無成,他終於認命,在一家廣告公司找了一份收入微薄,連社保都不給交的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把自己沉浸在FM的虛擬世界中,帶領著虛擬的球星們,拿下一個又一個冠軍,幻想著自己是世界名帥,可以將那些大牌球星們呵斥來呵斥去的。

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連出去找女朋友都懶得去。父母親給他介紹相親,他就以各種理由推掉。

——房子都沒有,找什麼女朋友啊?

——我一個月就這麼點錢,連自己都養活不了,還養活老婆孩子?算了吧!

……

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別人眼中的宅男了。當然了,他們所在的那個家屬大院的人還沒這麼新潮,他們用另外一個詞來代替——「沒出息」。

他又想到了看過的一部日劇,裡面有一個小故事講的是有一種棒棒糖,人吃了就會發現自己的潛能,廢柴主角吃了很多,發現了自己很多的潛能,但都不適合用來賺錢生活,其中就有一個天賦是踢球,但只會顛球的球員,哪個職業隊會要呢?最好主角才發現其實他最厲害的潛能是犯罪天賦……

對常勝來說,重生或許就是棒棒糖,讓他知道了自己其實最大的天賦是什麼。如果沒有這次經歷的話,也許他到死都不會知道自己其實還能做足球教練,並且乾的還不錯……他的生活可能就會那樣一成不變,波瀾不驚地走下去,直至生命的盡頭。

有的時候他偶爾會在沉迷於遊戲的時候想起那麼一個未來,然後感到惶恐和害怕。

然後他就會去悶頭大睡,睡一覺起來,還是老樣子。

沒有穿越的他現在正在上大學,正是想要練吉他,做一個歌星的時候。他絕對想不到自己能夠和艾薇兒這樣的明星漫步在洛杉磯的街頭,心上這異域風情,在街頭觀看他人賣藝表演。

自己的命運就此分岔。

想的頗有感觸的常勝從口袋裡摸出零錢,走上前去,把錢放進了對方的吉他盒子里。

那位黑人藝人向常勝道謝之後,指著與常勝同行的艾薇兒:「嘿,女孩兒。你們是今天第一個來聽我唱歌的,作為感謝,我可以請你來唱首歌。」

帶著鴨舌帽,帽檐壓得很低的艾薇兒笑了笑:「這個,我五音不全,不會唱歌呢。不過我有一個合適的人選!」

說完她用力一推,將常勝推了出去。

「這位是中國來的流行歌手!他唱的很好聽的!」她還大聲向周遭的人宣布。

這些遊人都是喜歡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人,紛紛起鬨。

「中國歌手?天哪!我還從沒有聽過中國歌手唱歌呢!」

「他們是用中國話唱歌嗎?」

……

常勝被艾薇兒猛地一下推了出來,他愣了一下,隨後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事兒。他回頭瞪了艾薇兒一眼,艾薇兒則對他笑的很燦爛。

那位黑人也在起鬨:「來吧,夥計!別害羞!當眾表演沒什麼難得!」

他以為常勝是羞澀緊張。

圍觀的觀眾們也發出了口哨聲和掌聲,鼓勵常勝上去。

常勝自然不會以為當眾表演而緊張,他大學還沒必要就去地下通道賣唱了,現在他更是一支西甲第一球隊的主教練,什麼大場面沒見過?

現在這都算是觀眾少的了。

於是他也不矯情,上前去接過了黑人遞給他的吉他。

「哥們兒會彈吉他嗎?啊……我忘了你是中國的流行歌手!」這位黑人挺熱心的,就是話癆一個,廢話屁話特別多。

把吉他給了常勝,他就走到一邊,坐下來休息。

常勝把吉他掛在肩膀上。

當他握住吉他的時候,他深吸了一口氣。

真是好久都沒有摸過這個東西了……

他隨便撥弄了一下琴弦,聽了聽聲音,然後開始調弦。

看到他這麼熟練的動作,黑人歌手吹了聲口哨,表示驚訝。

而艾薇兒則始終保持微笑看著常勝。

她一點都不意外,因為他們第一次見面那次,就曾經聊過音樂,常勝為她唱過歌的。

常勝試好了音,他還沒想好唱什麼呢。

他愣了一下,然後一首歌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於是他撥動琴弦,開口唱了起來。

略帶沙啞的嗓音就像是有磁力一樣瞬間便吸住了那些聽眾們的耳朵。

一開始大家都只是湊熱鬧,誰也不會認為一個中國遊客,能夠唱的多麼好聽。

但是當常勝第一句唱出來之後,很多人的臉色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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