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9章 玻利維亞的生存法則

「打的真准!」看到許沖等人收起了槍,蠻牛和怒漢也知道對方應該是沒有活人了,所以兩個人也一臉嚴肅的收起了槍之後對許沖說道。

「你怎麼知道的?」許沖奇怪地問道,因為他知道兩個印第安人絕對沒有那麼好的視力能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也能看到敵人的,難道他們真的有什麼神秘的能力么?

「因為你們把槍收起來了。」蠻牛指了指許沖背後的自動步槍一臉正經的說道:「如果他們還有會喘氣的人,你們一定不會把槍收起來。狡猾的狐狸還沒有死的時候,精明的獵人是不會把武器收起來的。」

「謝謝。」許沖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同樣是南美洲的印第安人,怎麼這邊的印第安人就這麼不靠譜呢?!一臉嚴肅的樣子看起來很正經,但說出來的話么……這大喘氣啊這是!不過許沖也懶得計較什麼,和印第安人計較什麼東西呢?尤其是這樣的印第安人部落?

從剛才的戰鬥中許沖算是粗略的了解到了一件事:玻利維亞這邊的印第安人和哥倫比亞那邊的印第安人還是有所不同的。可能是因為環境的原因,哥倫比亞的印第安人和其他國家的人接觸的比較多,所以在習俗上也有了一定的改變,甚至包括他們的生活習慣和禮儀交往方面都更近似於歐美人的方式;而玻利維亞這邊則是由於常年的內戰,而且基本上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的狀況下,印第安人的很多古老的習俗依然存在並且根深蒂固。

印第安人是古老的民族,同時他們也是善於學習的民族,不過他們並不太喜歡新的東西來打破自己古老的傳統和習俗,除非這種新的東西可以為他們帶來便利,他們才會嘗試著去接受,而且接受的時間會很長。用當年美國西部大開發的時候來舉例子:一部分常年和美國人接觸的印第安部落很早就開始學習使用槍支,因為他們發現槍支的威力比弓箭要強得多,而且比弓箭更具有威懾力,所以這一部分印第安部落最早開始接納美國人的存在並且在後來的日子裡面為西部大開發奉獻了不少力量。

而偏遠地區的印第安部落則不了解也不願意了解槍支,所以在後來的日子裡面,他們依然遵從古老的習俗,騎著駿馬拿著弓箭和手斧抗擊前來佔領他們家園的美國淘金者們。在最初的時候,他們人多勢眾,而淘金者們的武器又比較落後,所以他們佔了一段時間的便宜,覺得拿著槍的美國人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但是隨著武器的更新換代,手搖機槍出現之後,這種人海戰術在美國人密集的彈雨之下顯得是那樣的無奈,再加上和美國人一起的印第安部落揮舞著槍支吞併著弱小部落的情況下,不是很團結的印第安部落一個接一個的被屠殺和驅趕,最後終於在美國人將他們賴以生存的野牛群殺的近乎絕種的時候,印第安人投降了。

如果當時印第安人大量的裝備槍支,並且齊心合力抵抗美國人的話,或許現在美國也沒有那幾個州存在,因為從人數上和對環境的了解程度上而言,印第安人當年比那些淘金者強太多了,並且在全盛時期,就連聯邦軍的小股軍隊面對印第安人都要退避三舍,如果當時他們大量配備槍支,百廢俱興的美聯邦還真是一時半會兒拿不下來他們——(軍火商可不管國家安全與否,他們會為了金子將武器偷偷販賣給印第安人的,但是印第安人拒絕了這些可以保護他們的武器,他們更相信他們自己的神和自己手中的武器。)可惜,古板的印第安人過於自傲了,所以他們失敗了。

玻利維亞的印第安人似乎也有古老的印第安人的習慣,他們雖然知道怎麼使用槍支,但是對於槍支的配件似乎並不熱衷。從他們晚上打仗輸贏靠蒙的做法上就可以看得出來,如果他們中間有人配備一副哪怕是最古老的夜視儀,這場戰鬥都不見得能打的如此輕鬆。可問題就在於,他們根本就沒把槍當做真正的武器來使用,只是純粹的把它當做一種工具,其重要程度大概和一支弓箭差不多……從那些屍體手中大部分握著短柄手斧的情況就看得出來,手槍插在腰裡,手裡卻握著短柄手斧,很明顯這是打算用手斧來對付敵人的,怪不得他們跑到距離皮卡四五十米遠的地方還不開槍。

「這些手槍收起來吧,我想你們比較需要這個,還有子彈。」許沖等人對於那些印第安人屍體上的手槍和彈藥並沒有什麼想法。這些手槍明顯的過時了,子彈也是和手槍相配的,但是和許沖他們的武器無法相配。5.56口徑的自動步槍不可能打得出來.357馬格南手槍彈,而且這種手槍彈也不能使用在諸如M1911之類使用.45ACP或者是.38Super手槍彈的現代手槍裡面,因為.357馬格南手槍彈的彈體比普通手槍彈的彈體長了2.5mm。所以,這些東西許沖他們要了沒什麼用,倒不如給蠻牛他們,看他們的武器和這些武器倒是屬於同一個年代的。

「你是一個慷慨的人。」蠻牛一本正經的對著許沖點點頭之後就和怒漢兩個人去收集武器和彈藥了,許沖說的沒有錯,這些武器彈藥他們的確需要,因為他們購買這些武器彈藥是需要花錢的,而且價格不菲,所以對於許沖這種大方的行為,兩個人還是很感激的,只是印第安人的習慣讓他們不輕易的表露出自己的神情罷了。

「他們的武器真的太落後了。」疾風的狼沒有去收集武器,因為即使在哥倫比亞,他雖然也是用弓箭和長矛比較多,但是最少部落裡面還有幾支雙筒獵槍,對於這種口徑又小還沉重並且破舊的轉輪手槍他還真看不到眼裡——許沖他們手裡的武器比這些東西強的太多了,疾風的狼都用上熱成像夜視儀和M1911手槍了,對於這種只能裝六發子彈還沒什麼威力的轉輪手槍自然是沒什麼興趣的。

「但是從他們這裡可以看得出來,我們這次行動可能會輕鬆很多。」許沖聳聳肩笑道:「我倒是希望他們都用這些武器,那樣的話,我們只需要晚上出來和他們打仗就行了。」

「這可不太現實。」霍恩笑著說道:「我們的位置在最偏遠的地方,但他們都拿著轉輪手槍而不是弓箭長矛,如果隨著我們的深入,恐怕越是靠近繁華的地區,他們的武器也會隨著變得更加先進。別忘了玻利維亞的傭兵也不少,甚至不少傭兵組織常年駐紮在這裡,印第安人可能沒有那麼多現代武器,但是傭兵們可就難說了。」

「這倒是實話,不過最少從眼前看起來的話,我們還有很長一段路會很輕鬆的走過。」許沖笑了笑看了看對岸:「你們猜猜對岸現在還有沒有想要找我們麻煩的傢伙了?」

「應該不會有了。」蠻牛腰間插了七八支手槍,身上橫七豎八的掛滿了子彈帶走過來說道:「我們點了一下,有差不多四十多具屍體,對於一個小部落而言,這已經是全部的戰鬥力了,對岸現在應該只剩下了女人老人和孩子,屍體裡面還有十幾歲的孩子,我想他們已經派出了所有戰鬥成員。」

「那麼我們現在該怎麼做?」許沖笑著問道,畢竟蠻牛他們才是這裡的地頭蛇,自己這些人雖然在武器裝備和戰鬥經驗上都佔據優勢,但是人數太少,還是讓這裡的地頭蛇來幫忙才是正經的主意。

「我們過去接收整個部落,然後天明了我或者怒漢開車回部落去,很快就有人來接手這裡。」蠻牛看著對面的部落摸了摸下巴說道:「人口對於任何部落來說都是很重要的財富,我們也需要人口來擴大我們的影響力。」

「那就是你們的事情了。」許沖點點頭笑道:「我們對於這些沒有什麼興趣,我們只需要儘快的到達我們的目的地就行,你會幫我們安排的對么?」

「當然,我們有車。」蠻牛點了點頭,然後又說道:「但是這一路上都不會太平靜,我們需要經過其他幾個部落的控制範圍才能到達你們想要去的地方。」

「你知道我們要去哪兒?」許沖很驚訝,因為蠻牛他們用的是過時的轉輪手槍,而且他們也沒有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就連這車看起來都是十年以上的舊車,他們怎麼會知道自己要去的目的地呢?最重要的是,凱瑟琳怎麼和他們聯繫的。

「我們接到了把你們送到波多黎各的任務,雖然很難,不過我們還是接下來了,因為其他部落沒有我們這樣的便利條件。」蠻牛一邊發動汽車一邊說道:「給的錢很多,足夠我們買得起很多東西,所以首領要求我們一定要保護好你們的安全。」

「波多黎各?!」許沖一愣,不是去拉巴斯么?怎麼跑波多黎各去了?

「是的,波多黎各。」蠻牛回過頭來奇怪地看著許沖:「難道你們不是去那裡的?」

「我們要去拉巴斯。」許沖聳聳肩說道:「但是波多黎各距離拉巴斯可夠遠的,我還以為我們會到科維哈去。」

「那要過邊境,如果你們要去科維哈的話,但是那會很危險,我們需要順著河到聖瑪利亞附近,然後你們上高速公路向北爬過兩座山穿越邊境才能到達那裡。從科維哈到拉巴斯可不是什麼好主意,雖然說從這裡到拉巴斯需要開車三四天,但是最少還在玻利維亞境內,我們最多遇到點兒搶劫的,但是我想你們都不在乎這種事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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