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喝點什麼?」
「日行一殺,咖啡特調。」
看著落地窗外的嚎啕大雨,整棵行道樹都給吹歪了。
這颱風病得不輕,自以為是龍捲風來著,朝四面八方盡呼呼打打,飛樹走石。
我也是神經病,大颱風天在「等一個人」咖啡廳,等著那一個人。
桌上放著厚厚的業務名冊,我的手裡翻著一點都不讓人驚奇的八卦雜誌。
不知道嘗起來是什麼怪味道的咖啡還沒煮好,這是我今天唯一期待的驚喜。
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直得下,橫得下。
居然橫著下。
我的思緒隨著表上的時針,以緩慢到偷偷摸摸的姿態爬到桌上的名冊,鑽進那些密密麻麻的數字與名字。
我想說幾個故事。
關於幾個有意思的人,關於一些穿鑿附會,關於一些荒誕的傳說。
是啊。
荒誕的傳說。
所謂的職業,不分貴賤,只有報酬高低。
上帝給了自由意志,於是傻一點的人便為了榮耀他而存在,但是干我們這一行的就知道,所謂的上帝只存在於電影里的台詞「我們的心中」,真真正正走在大街上的,卻是一個又一個裝模作樣的妖魔鬼怪。
幾年前,我是個殺手。
殺手九十九。
我們的工作不主張榮耀上帝,也不負責替上帝打掃這個污濁的世界。
嚴格說起來,面目猙獰的魔鬼才是我們的大主雇,因為人們願意花錢將另一個人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抹除的理由,幾乎都在比骯髒齷齪的。雖然跟我無關。
最多的原因當然是為了錢。
例如我第一個接到的單子,就是要我搭乘一班前往泰國的飛機,去殺一個剛買鉅額保險的台灣觀光客,期限五天。我還記得我根本等不到飛機著陸,就在飲料里動了點手腳,讓目標的靈魂直接在兩千呎高空飛升到天堂。半年後,幕後花錢買兇的目標妻子被逮捕了,跟我無關,一切都是她自己酒後漏了口風。
全世界警方有個共通的辦案守則:某人死後,誰能獲得最大利益,案子就往哪裡查。利益,就是真正的動機。很有道理。
其次是為了復仇。
復仇的單子,要不是我是個敬業的殺手,坦白說我能不接就不接,因為單子里的附註要求特別啰唆。比如委託人一定要我把對方的眼睛都給刨出來泡在寶特瓶裡帶走(因為目標長期鄙視委託人);或要我把目標入珠的生殖器割下,併當著半死不活的目標的面丟進果汁機里榨成肉汁(我可以理解被強暴的痛苦,但你可知道我因此反胃、吃了幾個月素嗎?);或是規定我一定要在目標身上砍足一百刀,最好是在目標氣絕前、還有痛覺時砍完(抱歉我辦不到,我只能痛快地給了目標一刀,然後再隨便划上九十九道)。
也許你會想,幫人復仇是一件正義事業,就像美國英雄漫畫里替天行道的那一回事,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哎,其實關於因復仇而生的買兇,常常跟正義一點狗屁關係也沒有!
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前經紀人交給我單子的時候,那場錯愕的對話。
「九十九,這次的目標還請你多擔待了。」
我的前經紀人是個老女人,老煙槍,退休後從事殺手經紀已有十九年的歷史。
她是死神餐廳的常客,據說也是股東之一,所以我們的委託接單大多發生在死神餐廳。
我打開牛皮紙袋,成疊的照片,都是一對可愛雙胞胎女孩的生活照。
真不尋常,看樣子才不過七、八歲大的小女孩,誰忍心殺掉她們?
「是買主的親生子女被殺掉,所以想要殺掉仇家的雙胞胎報復吧?」
「老弟啊,我原先也是這麼想,但這對雙胞胎偏偏就是買主的親生骨肉。單子上交代,你下手的時候要搞成像綁票勒贖,手段殘忍一點,別讓警方懷疑到買主身上。」前經紀人點了煙,替我倒了杯水。
「不是吧,保險金動到自己的骨肉上頭?」我皺眉。
前經紀人搖搖頭,她的魚尾紋埋在煙霧裡,深沉地不多透露一字。
「如果你不接,我可以理解。」她說,將煙攆熄。
「不,我接。」
我漠然地翻著手中的幾張照片,說:「這個世界上誰該死誰不該死,再怎麼樣也輪不到我們殺手決定。這個世界上不該死卻死掉的人實在太多,也不見得就壞了什麼改變。我收錢辦事,就是這麼簡單。」
但,我想知道原因。
我將照片收疊好,一言不發看著前經紀人。
這是我接下單子的小小權利。
「僱主上個月剛剛發現有錢有勢的丈夫偷情,對象是自己的好朋友。僱主氣瘋了,她提離婚,丈夫竟一口就答應,也不多做挽留,還開了一張吃穿不盡的支票給她。我能說什麼?她唯一能報復丈夫的,就剩這一對女兒。」前經紀人像是讀著蘋果日報的頭版,語氣平和卻不淡漠。著實是個專業的殺手經紀。
「女人真是輕惹不得。」我收起照片,將杯子里的水喝完。
起身要走了。
「讓這兩個小孩子上了頭條,後款多一成。」她又點了支煙。
「試試看。」我戴上墨鏡。
「保持心情愉快。」煙霧。
「保持心情愉快。」我沒有回頭。
沒道理的事可多著。
干殺手的 ,什麼光怪陸離的事沒見過。
就像神秘的宗教組織,也不知道從誰開始,殺手間有了法規樣式的職業道德。
一,絕不搶生意。殺人沒有這麼好玩,賺錢也不是這種賺法。
二,若有親朋好友被殺,即使知道是誰做的,也絕不找同行報復,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僱主的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遠都別說「這是最後一次」。這可是忌諱中的忌諱,說出這句話的人,幾乎都會在最後一次任務中栽觔斗。
除了職業道德,委託人與殺手之間也有不成文的默契。
一,不能愛上目標,也不能愛上委託人。
二,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絕不透露出委託人的身分。除非委託人想殺自己滅口,否則不可危及委託人的生命。
三,下了班就不是殺手。即使喝醉了、睡夢中、做愛時,也得牢牢記住這點。
雖然不是每個殺手都有經紀人,但自我有了經紀人後,上面那三條不成文默契的前兩條也就形同虛設。
說到經紀人,打現代社會高度發展後,職業分化也就梳理得越發細緻,想當殺手除了靠師承關係,就得自己發展個體戶,坦白說接單十分靠運氣,有一殺沒一殺的日子十分辛苦。此時藉助經紀人廣接凶單就變得很重要了。
畢竟大家做的都是見不得光的工作,殺人嘛,有供給,也從不缺需求,兩邊卻不知道怎麼連結起來的時候,你就會看到報紙上滿滿的都是不專業的臨時起意殺人、拙劣的業餘殺人犯罪。你蹲苦牢,我沒錢開工,何苦來哉?經紀人幫兩方牽線,收取傭金,也算是暗黑的功德。
經紀人跟殺手一樣,端地是千奇百怪,但我敢打賭每個殺手經紀以前也都是殺手,因為只有真正殺過人的專家,才能了解殺人專家的心理素質,與接案發展性。
無關抽象的理論,你得雙手染血才能明白為什麼我們須要「保持心情愉快」。
心情愉快對我來說相當重要,我無法勉強自己去做不喜歡的事,但職業就是職業,「選人殺」這種不像樣的自由讓我渾身不自在,因為這意味著我不是殺人的人道工具,而是一個有價值判斷的人性容器——這令我覺得這個人的死在道德上我也有一份。這根本不對。
所以在執行能力範圍內,我什麼單子都接,也殺了不少人,吐了幾次。
然而當我做了九十九次惡夢之後,我就不再干殺手了。
這是我的制約。
那對可愛的雙胞胎姊妹,就佔了其中八十七次惡夢。
制約非常奇妙。就在我以為我這輩子都擺脫不了雙胞胎姊妹的陰影時,所有的惡夢在我退出殺手那天正式結束,就像海嘯快要形成卻瞬間潮退,海水一退千里永遠不再襲岸。這個現象連天橋下的黑草男也沒辦法解釋。
你問我不當殺手以後,我怎麼辦?
世事難料,我什麼都信。
我是存了好大一筆錢,也有一些類似環遊世界的庸俗規劃,但就在我正好完成了制約隔天,我的前經紀人過世在榮總。死因跟不得善終一點關係沒,她很早就知道自己得了鼻咽癌,某夜在化療的睡夢中死去。
當時我正好買了束花去探望她,她的遺物給了我一點啟發。
「請問你是家屬嗎?」護士。
「不是。」我將花放在隆起的白布上。
「那麼,你是九十九先生?」
「對。」
「高老太太有東西留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