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用六之卷——宰制天下 第219章 變故(16)

一張厚實得彷彿棉布的紙,八寸長,五寸寬,與市面上普通一本書的封皮差不多大小。

紙上花花綠綠印著一圈枝葉圖樣,四種顏色套印,雜而不亂,在程誠的手中拿著,舉在丁兆蘭的面前,正中央明晃晃的壹仟貫三個大字炫著丁兆蘭的眼睛。

「這是何意?」丁兆蘭抬起眼,淡定的問著對面的陳……不,鄉音濃重的介紹沒有念對音,也有可能是為了隱瞞身份——應該是程先生才是。

商人世家,三十有七。湖南舉子,三科不中。妻子留鄉,旅居京師,蓄有二妾。家財頗豐,開支甚大。青樓常客,酒桌狀元。章家衙內身邊得力的清客,時常為其奔走。

程誠。

丁兆蘭見過這張臉有好幾次了,面對面卻還是第一回。

隨手就亮出千貫金票,看來是急了。是收買?還是威脅?抑或兼而有之?

總之,這是章家大衙內對這一次事件的反應。

「這是平安號的千貫金票。」程誠的語氣更加平淡,只在嘴角含了一絲微笑。

看來很自信。丁兆蘭想。

有錢用,自然會覺得錢有用。

衙內自恃官威,商人自恃錢財。屢考不中,為人奔走,與身份不足之處,便會為手中金銀自傲。

看來是來收買的。

巷口處,此時傳來兩道抽氣聲。丁兆蘭被攔下來後,就轉移到了街邊的無人小巷中,留了兩名手下把守在巷口。這兩人眼睛盯著外面,四隻耳朵卻沖著裡面,聽到千貫金票,齊齊驚訝出聲。

聽見兩名小警察的驚訝,程誠嘴角的微笑更加明顯了一點,輕輕一抖挺括的金票,「這張金票,可以去天下任何一家平安號分號,換取千貫大錢,隨支隨取,不需耽擱。丁官人見多識廣,當能看得出,這絕非偽票。」

平安號發行的金票,丁兆蘭當然是見過的。

金票分為一百貫,一千貫兩種,據說是用了最先進的工藝,最複雜的材料來製造,從材料到印製,有著上百道工序,幾十種防偽手法。花紋圖樣上有著各種暗記,透過光,甚至能看見裡面暗藏的圖案。

雖然這只是一張紙,但是在市面上完全抵得過十足十的真金白銀。

尋常出門購物,用不到這些金票。但大宗買賣用它,出門遠行帶它,行賄受賄送它,普通人見上一次都難,但富戶豪門,如今卻是須臾離不得它。

丁兆蘭年紀雖少,家無餘財,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經歷頗豐。千貫金票見是見過,次數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證物,卻從來沒能揣進自己的腰包里。

一千貫的禮,送給丁兆蘭上司的上司——權知開封府黃裳——都是足夠的,展熊飛也就能偶爾收個一百貫,丁兆蘭更是只有五貫常例的份。千貫,這是能把人撐死的數目。

可看著這張千貫金票,就同時把金票後自信滿滿的微笑收入眼中。

「真想砍上一刀吶。」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居高臨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嘩嘩的金票再一響,讓丁兆蘭的心情又壞了五分。

他的名氣大,帶來的好處不少。許多時候查案,證人不敢對其他警察說的事,卻願意對他說。許多時候能快速破案,也都是因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線索。

丁兆蘭剛被攔下來時,本以為他們帶來的是一條新線索——這是常有的事,等認出程誠之後,就知道猜錯了。不是送線索的,而是送財童子。

錢的確是好東西,可丁兆蘭很不喜歡送錢來的人,也不喜歡送錢來的時機。

攥著馬鞭的手,松一下緊一下,想像著這是腰刀刀柄,手一揮,就能把眼前的笑臉、以及嘩嘩響的金票一起砍成兩半。

見丁兆蘭雖然還黑著臉,可注意力已經被金票吸引過去,程誠笑容中多了一兩分得意的成分。

「看來是上鉤了。」

世上沒有不吃屎的狗,公門裡沒有不愛錢的吏。前一句程誠不能確認,後一句他可是有著多年的見聞和經驗為證。

「丁官人,在下別無他事,只求你一句話。」

錢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誠,雖然自幼被安排攻讀詩書,走科舉之途,卻一貫相信錢的威力。成為他人家的幕客之後,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錢越來越多,對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貫在手,不信丁兆蘭不動心。

「什麼話?」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誠低聲說,「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麼,能行個方便,透個底傳句話的就行。」

一旁帶著程誠來的警察也在敲著邊鼓,「小乙哥你沒什麼好擔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後帶上一句話就行。」

「一句話……呵呵。」丁兆蘭像是聽到了極逗人的笑話,嘴都咧開了,「今早吃過飯放了一個屁是一句,案子發了趕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丁兆蘭笑著,忽的雙眉一挑,怒喝道,「這是什麼案子,別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什麼樣的錢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沖得退了一步,慌了起來,「小乙哥……」

丁兆蘭用力將手一揮,憤然道:「別叫我哥,沒你這兄弟!」

一千貫不是小數目,但能夠拿出一千貫,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內的重視程度。尤其章家衙內背後是福建商會,想拿出十萬八萬都只是一句話的事。如果他是主謀,事敗後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願意拿出來的必然是個讓人震驚的數字。

章家大衙內願意拿出多少?授權給程誠的又有多少?丁兆蘭有點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會想著帶俺趟這汪渾水!區區一千貫就把俺賣了!」

「丁官人。」程誠帶著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發火的丁兆蘭。笑容彷彿在說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並不是什麼秘密。警察總局成立後,警察們的月俸普遍漲了五成,丁兆蘭這個等級的高階刑警大約是在兩貫上下,相當於上四軍的都頭了。

尋常二十文已經足夠在州橋夜市上吃上一頓好的了,三兩好友聚餐,連上酒水也不過百十文。加上還有祿米、衣料,節慶時的加賜,吃穿用一切皆能從公中來,兩貫的俸祿全都是隨心使用的活錢,丁兆蘭這等單身漢可以過得十分滋潤。

而且丁兆蘭名氣這麼大,人面這麼廣,必然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但也僅止於此,沒有家世,沒有資財,孓然一身的丁兆蘭,想要攢下一千貫,不吃不喝不用不買,都得要五六年。何況丁兆蘭要想維持他的人面,又怎可能不大手筆的往外撒錢?

更何況,自己能拿出來的有不只是一千貫。如果丁兆蘭當真想要,有的是錢填飽他的胃口。

程誠緩緩的從懷裡的暗袋中抽出一張金票,明晃晃的又一個壹仟貫。

沒有一千貫收買不了的小吏,如果不能,那就兩千。兩千不夠,那就三千,四千,乃至五千。

程誠盯著丁兆蘭,從懷裡一張千貫、一張千貫的將金票給抽出來。

每抽一張,就聽見幾個警察粗重的呼吸聲,五張千貫金票如同摺扇一般在手中展開,呼吸聲越發的粗重起來。

程誠的嘴角再一次翹起,這世上,沒有買不到的東西。

亡妻所遺紀念,一百貫不願賣的玉玦,三百貫就買到了手。要留給兒孫的宅邸,三百貫不幹,五百貫就拿了下來。自幼就換了婚貼的娃娃親,五十貫不肯悔婚,十兩黃金就能背約。

皇宋過去被契丹党項欺辱,還不是因為沒錢,禁軍連鐵甲戰馬都裝備不起,怎麼可能不輸?如今錢滿庫、糧滿倉,尋常禁軍小卒身上的甲胄兵器都能讓契丹宮帳親衛眼紅,自然勝利接連而來。

這世上,所謂錢買不到的,不過是出價還不夠高罷了。

一千貫不夠,五千貫呢?以丁兆蘭的名氣,還有他負責的任務,他值這份錢,甚至更多。

如何將錢投資在適合的人或事上,這是程誠從家裡學到的最有用的技能了。程誠覺得丁兆蘭適合讓他多投上一筆。

程誠將金票收攏疊好,雙手遞到丁兆蘭的面前,一派誠心誠意,「這點權當在下交了小乙哥這個朋友。只要小乙哥查到兇手身份的時候,遞一句話過來,在下另有重謝。」

五千貫只是定金?!

不管是不是真的,僅只是五千貫,就已經能砸死人了。

丁兆蘭的臉色也終於變了,他的兩個下屬在程誠兩人背後,一個拚命的使眼色,一個殺雞抹脖子的比手勢。

丁兆蘭的手悄悄地握緊了馬鞭。都是聰明人,知道這個錢太燙手,一點也不能碰。

反而那位同僚,過去交情深厚,現在卻盯著摺疊起來的五千金票,眼睛裡彷彿都要長出手來,恨不得一把攥過去,對自己則一點表示都沒有。也不只是利令智昏了,還是想拉多一個人下水。

什麼等級的人,拿什麼等級的錢。俸祿如此,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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