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歌德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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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少男不多情?哪個少女不懷春?此乃人性中的至潔至純;啊!怎麼從中有悲痛迸出?」

這是歌德名著《少年維特的煩惱》序言中的一段話。故事中的主角維特愛上一個名花有主的少女夏綠蒂,為情所苦的他無法自拔,最後竟舉槍自盡。

愛情,雖是歡樂的泉源,但也是痛苦的淵藪。正所謂「多情多煩惱」,少年維特的煩惱,其實正是少年歌德的煩惱(當然歌德並沒有舉槍自盡)。歌德是個多情種子,年輕時代談過不少戀愛,但也有過不少煩惱。而少年歌德的煩惱,其實也是很多年輕人的煩惱:

歌德和他的初戀情人葛蕾卿彼此相愛,但歌德卻懷疑她「不完全屬於自己」,聽到她和家人接受另一個男大學生的邀請去看戲,就發瘋似的到戲院去偵察;一再地懷疑,試探和折磨,終使兩人不歡而散。

愛情比親情和友情更具佔有慾和排他性,戀愛中人不僅希望對方「只能接受我一個人的愛」,而且「心中不能有其他任何人」,結果經常表現出強烈的嫉妒,非理性地限制對方行動與思想的自由,情絲百縷竟變成捆綁對方的嚴酷繩索。這種妒火常令人抓狂,它唯一的解藥是一再提醒自己:「柔情是慷慨、仁慈而寬容的。」

歌德後來和某舞師的兩個女兒交往,姐姐愛他,而歌德愛的是妹妹,但妹妹卻情有別鍾;最後,同樣以痛苦收場,歌德黯然離開這兩姊妹。

「我本將心向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落花有意而流水無情,也常讓人感到痛苦。我們應像表達其他感情一樣,自然表達自己對對方的愛,但只能「盡其在我」。既然我們愛對方,那就付出我們的愛和關懷,這是我們唯一能做的事。「給予」本身即是一種喜悅,它代表我們的豐饒,但卻不能強迫對方接受。如果這種給予讓對方產生困擾,那就失去愛的原意。

同樣的,如果有人向我們表達他的愛,即使我們礙難接受,也應心存感激,絕不能無情地加以嘲弄。

歌德後來又愛上夏綠蒂,他明知夏綠蒂已有未婚夫,但還是對她一往情深,結果越陷越深,難以自拔。最後雖然慧劍斬情絲,毅然離開,並以這段情為藍本,寫成小說《少年維特的煩惱》,但因為寫得太逼真,而且醜化夏綠蒂的丈夫,結果讓他們夫婦產生很大的困擾。

愛情需要理智和責任。太過理智,就不會有激情;但適度的理智卻可以為愛情提供一個安全藩籬,不會盲目亂流,到最後難以收拾。而關懷本身就代表了責任,不管聚散離合,我們都不應再有意或無意地為對方製造痛苦。

要享受愛情的歡樂,不必學習;但要避免愛情的痛苦,卻需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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