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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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說:「只有痛苦能留下教訓。」但有些痛苦,實在看不出它能給我們什麼教訓。此時。我們必須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痛苦,賦予它不同的意義。

有一位醫生,一生救活人無數,但卻救不了自己的愛妻。在愛妻死後,他心如刀割,痛不欲生,一再悲問:「老天何其殘忍,為什麼要奪走我的愛妻?」失去愛妻的他,覺得人生已不再有任何意義。他感到非常痛苦,而這種痛苦是他藥櫃裡的任何藥品都無法醫治的,當然,也不能給他任何「教訓」。

有一天,他沮喪的跑去請教意義治療家佛蘭克。

佛蘭克在瞭解他的情況後,問他一個問題:「先生,請你坦白告訴我,如果不是你夫人先亡故,而是你先死,那情形會怎麼樣?」

醫師想一想:「那她一定比我更加痛苦、沮喪。她怎麼受的了這種苦呢?」

佛蘭克於是說:「醫師,你看!如今她未受這種苦,而使她免於這種痛苦的正是你!你必須承擔起來,為她好好活下去。」

醫師覺得很有道理。人生自古誰無死?不是妻子先他而去就是他先妻子而去,他應該感謝造物主,讓他晚一步走,能替愛妻承擔那種生離死別的痛苦;同時讓他因想念而使愛妻依照活在他的心中。他要好好活下去,因為他如果死了,那麼他的愛妻就真的從這個世界消失了。他確實必須好好活下去。

佛蘭克的一句話,使醫師賦予他的痛苦新的意義,不僅不再像從前那麼悲傷,而且改變了他對生命的看法。

痛苦需要意義,就像生命需要意義一般。如何賦予痛苦意義,比如何避免痛苦要有「意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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