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之困惑

如今我們這世面,只要是個官,收錢不收錢的我不清楚,不收禮的我還沒聽說過。倘不,我敢肯定,那就是絕頂好官或病態了的小心人。

《閱微草堂筆記》中見到一則故事。說有一大官,一直以清操志節自許。凡門生故吏望門投謁,想帶一點禮品敬獻給這位,他是一律嚴拒的。錢不要禮不收,還要教訓送禮的下司學生,子曰詩云地一大套,弄得送禮親友人人汗顏無地。他如此崖岸高峻,自然是清名廣播的了。這就好比演員登場,檯面上是海瑞、況鍾、包文正,下場子坐在戲箱上,他就又是一番思索:呀,這麼好的硯——端硯呢!這麼名貴的字畫——宋徽宗的鷹呢!我怎麼就擋回去了呢?那方漢金瓦,恐怕沒有二百兩金子不成的吧?也……擋回去了——就是那隻金華火腿,今兒中午小酌下酒也不賴的吧。唉,也……。他獨在幕後這麼思量,愈想愈不是滋味,心裡愈難過。每當客人羞慚辭去,這點心思無處發洩,便拿著家人出氣,無事生非地尋釁打罵家人。但聞空室暗隅中鬼魅吃吃竊笑不已。

由此連帶又一個故事。說一大官,有下屬送他兩千兩銀子,被他訓斥一通而去。但是有一次他去同門朋友家,適逢朋友領了俸在家——白花花的銀子堆得一桌子都是,這位先生忍不住,竟攫起一塊揚長而去。

第一位,算是陰柔;第二位,算是曠達。從心底深處,對錢的感情事一般樣兒。如今我們這個世面,只要是個官,收錢不收錢的我不清楚,不收禮的我還沒聽說過。倘不,我敢肯定,那就是絕頂好官或病態了的小心人。做了好官或小心的官,那也不算差的。如今的時興狀態,不送禮決計「不予辦事」,收了禮也未必辦事,辦正經事——比如跑項目,堂堂正正的公務,禮也是非收不可的。道理很簡單,這項目審批權在我,僧多粥少的事兒,我可以批給這和尚,也可以批給那禿驢。沒有是非的事,當然誰給我貢獻的實惠多,我就「審批」給誰。收了禮不辦,不辦就不辦,反正你是下頭,你能把我「上頭」怎的?——我猜他的心思,準是這點味道。

這樣的風氣下,相較而言,那在家罵人的,公然攫了朋友錢去買酒吃的,都該通報表彰的。

可怕的是他不是孔繁森,也不是王寶森,他是「這一個」大家中的這一個。「法不治眾」,一般情況下是個事實。你是這樣,我也是這樣,上頭這樣,下頭也這樣。江澤民朱鎔基們急煞,反正我就「這樣」!已經變成了一種廣泛社會行為,非常的也自然成了正常——小學生屁蛋小孩子,作業沒有做好,會去對老師講:「我爸爸在XX單位工作,您要有什麼事要辦,給我說一聲就成。」深入到這個層次,真的讓人替我們的民族捏一把什麼呢?

克己復禮為仁。我們的《道德規範》裏也講「明禮」,什麼是禮?我看多數人是不甚了了。有幾個人會想「禮——就是理」的?當然,禮還蘊涵許多內容,僅就這一「基本點」而言,吾國國民「民鮮久矣」。你摳我鼻子我挖你眼,你抽我一嘴巴我揍你一耳光,這也是「禮」,叫「尚往來」。「尚往來」既是基本原則,當然就你給我錢,我就給你「項目」。現象上說沒有問題,沒有毛病,只是機關有點蹊蹺:辦的是公事,錢卻進了私囊。

紀曉嵐的這則故事沒有提那官的名字,或者是為親者為尊者有諱,或者那人當時尚健在,揭了禿疤瘡怕「予後不佳」。但我以為是苛了一點的,「誅心」太嚴了些:一個官員,知道畏法或知道羞恥,怯於輿論,不肯或不敢苟取非分,無論如何也算在守成自律裏頭的數。

倒是那群鬼們,不知見了今日那些以賄成政的官們的形容兒,該笑還是該哭呢?

《明報月刊》二〇〇二年七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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