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永遠不能「白撞」

瀋陽、上海訂立新的交通法規:在道兒上,倘使司機遵紀而行人違規,行人要負全責,這叫「撞了白撞」。

瀋陽、上海首先發難,訂立新的交通法規。他們似乎有點想像個「國際都市」的樣兒,擺這個譜兒。就這麼著——在道兒上,倘使司機遵紀而行人違規,行人要負全責。這兩個城市我都是去過的,印象都極佳。但這規定出來,我透過這「現代」管理藝術,卻看出了它們無情的一面:汽車≧人,是為之此地的走路通則與須知。我有點惴惴的,進這個城可得小心。倘不小心踏錯了地兒,你就興許進入「死亡區」,踏上鬼門關。

不管法規形成文件時為了邏輯的緣故,為了涵蓋嚴密的緣故,說了許多很微妙的「彎彎繞」的措詞來布達意圖,百姓們還是一眼看穿了它的真髓,一語破的直截到位,叫「撞了白撞」。

表面看去,這法規公正得明白無誤:你走道的得小心,走人行道、走天橋、過斑馬線、看紅綠燈,別越過交通法規的雷池;汽車嘛,你走你的車道,也不可亂開一氣,撞到不讓撞的物事也是不能容許的——大路朝天,各走一邊,怎的還會有交通事故發生?

這從汽車的角度看,真的是天衣無縫般完美的了。我自家沒有車,尚不能充分體會到有車族的心理受用程度,但在坐出租車時,不止一次見到行人違規、犯毛病,或橫穿馬路,或擋道不行,或突然改換行道方向弄得司機措手不及,或大搖大擺遊在車前,任你叫破喇叭堅不讓道,或出現極意外情形,「嗖」地從小巷裏騎自行車竄出來,弄得汽車一個急剎車,搞得人仰馬翻,司機開窗怒喝,「你他媽活夠了?!」肇事者自然也是一驚,或回頭罵還一句,或嘻皮笑臉揚長而去,驚定再走,司機狠歹歹地再補罵一句:「操媽的!真該有人管管,這樣兒的撞死活該!」

「撞死活該」與「撞了白撞」是一個意思,有些事,也真是令人痛恨。這也是吾國如今素質使然。譬如夫妻吵架,可能現今已有了進步,過去老婆子叫撞天屈,開口便是「天殺的!你……」鄰居口舌,惱起來一聲「老子拍死你」。老子罵兒子:「你媽的,考這個分兒,老子揍死你!」情急時,什麼話不出口?然而真正「兌現」出來,恐怕無論什麼時代的官府也不會允你殺了白殺,揍死白揍的罷?武漢一位老教授、天津一位七旬老人不曉得厲害,膽敢「以身試法」,結果便真的撞了白撞,死了白死。

最高司法當局對這一新生事物有評,認定人的生命權要遠高於交通權力。這是十分明白的道理了。但也見到另外的說法。有人以為「撞了白撞」只是「提法不妥」,應該叫「以責論罰」。有人覺得我們應該「更新觀念」:走道兒應該小心點,車輛管嚴點,道路弄好一點。還有的是學者,說人與車在道路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從理論上說明這些地方性法規制訂的合理性。我這個人有時心理陰暗,犯這病時常從小人之心來度大人之腹,左瞧右瞧他們,總覺得有點「胸中不正,眸子眊焉」的樣兒。

「以責論罰」是和老百姓打官腔:我的車撞了你的身,不錯,你吃了虧,可是我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你卻違犯了,因此我沒有責任,你死了該你自己負責,學者自然是有學問的人,既然權利平等,自然誰違規誰負責——他好像還說這是和外國「接軌」的意思。不知哪個國家有此文明法規?這先生沒有舉出實例,但車和人「平等」這說法兒恐怕有點荒謬。謂予不信,請他先生徒步(不妨穿上防彈衣),到馬路上試試那個法軌,肉身真的和汽車來一下,看看平等不平等。

誰能想出如此妙的地方法規呢?

首先是有車族。有一小部分是出租車司機罷,大部分是貴人和有錢闊主兒。這等於是說一旦無車族闖進他的禁區,換而言之是在鬧市街衢上人為界定出一條專為有車人使用的「專線」來享用,行路平民一旦觸禁「格殺勿論」(事實上已經有人被「格殺勿論」了)。

再就是汽車商。他們肯定對這法軌也是舉雙手贊同的。因為能買車而還在猶豫的人,一想到這大的好處,也許便不再遲疑,趕緊掏腰包去給他融資了。

還有警察,也必是高興這法軌出台。因為這可以增加他們的管理力度。有些地段,甚至可以不派警察,只要栽一塊牌子,上頭寫「此處不許非機動車輛通行」、「行人一律從此過路」諸如此類的東西便可以了。你通行了,你不從此過路,那省事得很,撞了白撞,自己負責。

在吾國國民負責尚待提高,交通設施有待完善,管理體制尚須加強的情形下,訂出這樣的法規,我不免為一些老人、殘疾人、病弱人、色盲人和兒童捏一把汗。在大多數人還「無車」,而今現在眼目下還無望買車的人,他的安全由誰來著想?制訂這個法規的人,肯定是食有魚出有車的,你自己當然不必擔這個心,但你總還有沒有車的親人吧?真格的是不生孩子不曉得肚子痛。

人命關天,永遠是任何文明國家的法度最高原則,我還沒有聽說過車命關天的話頭。現在的混賬事兒愈來愈繁複的了。大吃大喝是吃了白吃,不吃白不吃,白吃誰不吃?貪官們也有話,拿了白拿,不拿白不拿,白拿誰不拿?如今又該加一句,撞了白撞,不撞白不撞,白撞誰不撞?

坐在汽車裏制訂這規矩的先生們,我想你們也是長著一個人頭,裏頭應該是腦汁子而不是尿或水,是用來想事情的罷。

據《大河報》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三日《人與法》載,上海巿的交通事故因此減少百分之五十。正令人高興拍手,又見消息有百分之五十的交通事故是「撞了白撞」。哈!

寫到這稿子結束,見《大河報》刊出一幀照片,幾個無知的小學生傻乎乎地正在翻越鐵柵路障,汽車在向他們駛去。這情景誰見了也會心中一涼寒毛乍起的。這樣嚇人的事,我願不要發生在我所愛的這些城市。

由此法規的野蠻性,由此也就有點傻想頭:天津、上海、武漢、鄭州這些巿的人民代表應該為低層的小民百姓多想想。如果沒有拿什麼人送的什麼「包」,就該為自家的無知而慚愧,該為這丟人事臉紅。

《明報月刊》二〇〇一年二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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