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永存

英國有句諺語說:「常露面的少女,被人嫌。」少女常常露面,就如天天常穿的衣衫,將不受喜愛,如果百事有份,處處有她,更教人煩厭看輕。

這就像英雄偉人,最好生活在遠方,用全人類的肩膀將他抬起來,如果就是住在你家隔壁的老頭兒,又有什麼壯舉可以傳述?相處近,人相輕,相處遠,人相敬,維持美,是需要一些時空及心理的距離,距離有益於魅力。

鄰居與僕人眼裡少英雄,日日相處,吃飯屙屎,見慣了就不覺得高大,所謂「英雄見慣亦常人」。所以古來的英雄總留下一些閒談的笑料,讓鄉村小民挺直腰幹,正義一番,引以為自慰而成為健康的需要。

從許多侍候英雄偉人的傭僕嘴裡,知道他們一面自以接近大人物為了不起,一面也愛嘲訕幾句主人平庸的地方:「你們都看他偉大得像國父,我看他每到新的地方,嘴裡就吵著要女人!」事實上英雄是需要英雄來辨識的,下等人眼裡只見到下等事,哪裡有英雄?假若真成了只在僕人眼裡的英雄,也挺悲哀。

賢人不能無小過,偉大的性格與細緻的完美並不能集於一身,而英雄的精採在於創造新局,並不需要等於完美,不完美就是壞嗎?說不定完人也有其弱點,英雄只須氣魄撐持起天地,哪裡需要瑣瑣萬事盡完美?

儘管有人說:「草莽的時期多英雄」,又說:「不自由的地方崇拜英雄」,但我仍期望世上有英雄偉人,因為他們的足跡,就是國家的前程指標;他們的理想,就是民族的旖旎美夢,真的英雄偉人是永駐在歷史舞臺上,從未有退出謝幕的一天。他們的永存與人民對他們的懷念,早成為這國家民族最大的精神資產,文明的國度,無不善自珍惜難得的英雄,輕易去敲碎英雄偉人的神話,就是輕蔑地踐踏自己的國家與歷史。

所以我也不願見到過去的英雄偉人被人推倒,被人淋糞。我看書,最愛讀高尚的靈魂所言所行的一切,這不是承認有奴性,甘願永遠被英雄騎著,而是我想起哥德的話:「自己勇敢地戰鬥過的人,都愛稱道英雄的名字!」英雄是人類了不起的成績,也是人間崇高的美,就像少女的純潔是人間優雅的美一樣。如果少女都被任情蹂躪嫌惡,如果英雄都被任意一筆抹倒,「英雄一去豪華盡」,你活在沒有英雄美人的荒誕世界上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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