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

作者:克里夫頓·費迪曼

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

1608-1674

《失樂園》(Paradise Lost),《利西達斯》(Lycidas),《基督誕生的清晨》( On the M of Christ』s Nativity),《十四行詩》(Sos),《論出版自由》(Areopagitica)

彌爾頓的一生開始於美好的前景,而結束於一片黑暗之中。在劍橋基督學院時,這個眉清目秀的男孩,被人半是嘲弄,半是羨慕地稱為「基督的女人」。他很早就確定自己一生要做的事,寫詩並研究經典學問。有一段時間(1632-1638)他在父親鄉下的居所中讀書學習,此後一兩年間在歐洲遊歷。這一時期他是一個人文主義者,和其他文藝復興時的文主義者沒有多大區別。接下來,他經歷了二十年政治與宗教的驚濤駭浪。他寫出了一些精彩的散文,但生活並不幸福,很多人認為在這些年中他白白浪費了自己的才華。彌爾頓擁護議會制,憎恨「那些主教們」,為克倫威爾擔任了十多年拉丁文秘書,這段經歷掩蓋了他原本信奉的清教信條和人文主義。彌爾頓四十三歲時雙目失明,一直到死。一生共結過三次婚,但都很不幸。隨著保皇黨人的復辟,他的所有政治希望和夢想全部破滅。留給他的只有詩歌和屬於他個人的基督教信條,一種持不同政見者的不同觀念。

就是這樣一個人寫出了《失樂園》。寫出這部為人們指明上帝之路的作品,他和他的遺孀只拿到了十八英磅。彌爾頓認為詩歌應該「簡單,美好並且熱情」,但他並不總是遵循自己的論述,他寫的《論出版自由》是對言論自由的經典辯護,他本人卻熱誠地支持克倫威爾的清教神學;他關於離婚的觀念超越自己的時代整整三百年,但對於女性的觀點像個愚蠢的野蠻人;他是個語言大師,但有人說他的英語寫得像拉丁語或者希臘語。

對於一般讀者來說,要想理解這個鬱悶的鬥士會遇到兩個障礙。第一是他本人,第二是他的語言。喜愛彌爾頓是件困難的事。因為他既沒有魅力,又缺乏幽默,因此很多人只是崇拜,而不去閱讀,有時甚至不崇拜他,僅僅是接受他而已。丁尼生稱他為「上帝賦予英格蘭的風琴之聲。」這種聲音聽起來頗為令人生畏。彌爾頓是個極有勇氣的人,但這種勇氣並不是能夠激發想像力,因為其中沒有多少人性,而透著一股固執的味道。他極為驕傲自大,因此變得異常自負,他那種「身著禮服歌唱的一絲不苟的驕傲」,直言不諱地聲稱「要寫出前無古人的散文和詩歌」搞得讀者非常不快。他是個很難相處的人。莎士比亞[39]甚至但丁[30]身上不僅有非凡氣質,也不乏常人情感。但彌爾頓缺乏常人情感。塞繆爾·約翰遜說他是個「尖刻,壞脾氣的共和黨人」,如果我們去掉其中的保守黨味道,不能不說他的評價恰如其分。

而彌爾頓的文風也恰如其人。正如彌爾頓驕傲地宣稱的那樣,「絕不降低標準」,他的文風既可謂偉大,也可謂空洞,既可謂高貴,也可謂華而不實。他的文風從不充滿魅力,或者令人放鬆,除去一些短詩之外,即使如此,也是非常少見的。他行文艱澀,選詞和句式奇特,一刻不停地追求著卓越。

也許我所說的這些話可能會令你放棄彌爾頓。我並沒有這個想法。儘管他的神學和道德觀念陳舊,說話方式怪異(雖然他自己並不覺得怪異),他的個性也拒人千里之外,但在散文和詩歌方面他還是一個偉大的藝術家。即使在我們這樣一個譏笑莊嚴,高貴文風和學識的時代,他的莊嚴氣質仍然像石頭一樣(他自己會稱之為堅定不移)將他自己推到我們的面前。

因此,讀者做出一些特別的,甚至是痛苦的改變來閱讀彌爾頓是值得的。就算他是個博物館裡的展品,他也是那種罕見而珍貴的展品。就算讀者受不了他在《失樂園》中的訓教口吻,至少也要讀一讀這部作品,它宏大的聲勢,精美的意象,以及對於撒旦的塑造,這個墮落之神與彌爾頓本人有太多的相似之處。再也沒有人像這樣寫作了。再沒有一個作家能夠想出像他那些雄辯作品之中完美而響亮的句子了。

我們頭一次走進宏偉的哥特式天主教堂,心情都是複雜的。它看起來是陌生的,過分地複雜,似乎不完全屬於人類世界。但逐漸我們會使自己習慣建築師腦海中的想法。慢慢地那些結構,視界,裝飾和色彩會變得熟悉起來。很快我們心中就會產生兩種明確的情感,這兩種情感本質不同,但卻可能融在一起:一是敬畏,二是審美快樂。彌爾頓和這種情況有些相似。他不能始終激起所有這些情感,人們也不應該固執地去不斷尋找這些情感,但這些情感的確存在,如果讀者一點點閱讀並略過那些對於我們凡人來說過分乏味或者過分高尚的部分,就可以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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