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與享有

許多人以為只要「擁有」就等於「享有」了,其實誰出生於世間,都「擁有」了大地風月,但有幾人真能「享有」了它?

「擁有」與「享有」是有很大不同的,試舉金錢為例,「擁有金錢」的可能是金錢的奴僕,而「享有金錢」的才是金錢的主人。對生活品質毫無改善,而只對著存款簿上累進的數目神祕微笑的;對日常生活無理地儉省,錢永遠欠缺不夠一點,不然又可以再拼湊成一張股票一紙地契的;又或者錢多得不知怎樣使用,還在盲目愛錢,錢本來是生活的工具,卻變成了生活的目的,還一味在為錢擔驚受怕的,都是錢的奴隸,像馱了黃金卻只會吃草的疲累驢子,只算擁有了一堆銅臭吧?而必須是懂得正確使用,能將錢變為人生實質上快樂的人,才叫做「享有」。阮鏞詩道「解用青銅臭亦香」,能解用享有,做金錢的主人,銅臭才是香的。

有人「擁有」了一棟大房子,布置了園林景觀,但是自己忙著早出晚歸,奔命於唯一的事務——賺錢,縱使有綠草喬木,根本看不見,內心塞滿了事累物役,好像在桎梏裏,永遠好苦好累,哪來樂趣?而另有人,雖只是身居斗室,卻把東窗與南窗,看作晝夜展現的兩幅奇畫,日出時紅光映檻,月滿時樹影半橫,晷移景換,那天然巧景任由有福人賞玩不盡,每天是好美好舒適。大房子的擁有者,與斗室的享有者,苦樂的差別竟如此大。

就高雅的讀書來說,有人日擁書城,插架盈壁,但一拋開書本卡片,馬上像個瞎子,這種人只是倚著書堆作窠臼罷了,擁有些書來虛張聲勢,內心也不會有什麼樂趣。前人說過:「窮搜千卷,不如融會一得」,必須內心有所融會,自生新意,不只是口耳之間的謄抄轉錄,改變「以書讀書」為「以我讀書」,才算做了書的主人。一旦靈心濬發,便數年的追琢漸摩,產生快慰的收穫,這才是享有式的讀書,擁有與享有,又有如此高下的差別。

推廣到抽象的「親情」「生命」上來說,人人天生都擁有了親情,但幾人能充分地享有著親情?兄弟之間,「一回相見一回老,能得幾時為弟兄?」你珍惜了嗎?生命如流水,必須選擇有意義的事去做,做自己命運的主人,不然「年年作事年年悔,又恐年年悔過年」,徒然擁有了生命,卻浪費了生命,空有耳目手足,空有山川風月,空有父母兄弟,一切你都覺得平板無趣,甚至累贅怨懟?何曾能享受人生的樂趣呢?

富蘭克林說得好:「財富並不屬於『擁有』它的人,只屬於『享有』它的人!」其實何啻財富如此,書冊也如此,親情與生命無一不是如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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