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之喜劇成分

《金大班的最後一夜》並不是純粹的喜劇小說,但卻是《台北人》裏唯一具有真正喜劇色彩的一篇。在我們討論過的三篇《台北人》小說裏,我們多少也可找到喜劇之層面,然而,《永遠的尹雪艷》之詼諧語言,表達的是人類在死神面前的無助無能;《一把青》裏朱青與空軍小夥子打情罵俏的喜鬧場面,襯現的是她喪失靈性,前後判若兩人的悲哀;《歲除》裏賴鳴升喝醉酒表演打拳,引得眾人大笑,卻使讀者倍加心慟於他的絕對孤立,無人瞭解。如此,這三篇小說所呈現的那麼一點喜劇面,其實是一種偽裝,一種掩飾,目的在於反襯加強故事的悲劇性。

惟獨在《金大班的最後一夜》裏,喜劇表現不是偽飾,不是作者利用來表達悲劇的工具,而是真正用來刻畫金大班的性格的。惟獨這一篇,故事的「輕鬆面」不但足以和「嚴肅面」抗衡,甚而超越壓蓋之。

從這篇小說的「語氣」(tone),我們很容易感覺出作者在寫此篇時的相當輕鬆的心情。這和《歲除》大異;我們讀賴鳴升的故事,會感覺到作者的心情十分沉重。主要是因為這兩篇的主角很不相同:賴鳴升是個不肯接受現實,完全活在「過去」的悲劇性人物,十分令人憐憫;金大班卻是一個很能接受現實,很會照顧自己,因而根本用不著別人憐憫的女人。換言之,因為金大班異於《台北人》裏絕大多數的主角,不是一個悲劇人物,所以作者能夠以輕鬆愉快的筆觸,描寫她,述說她的故事。

值得注意的一點,即作者對金大班的喜劇性之看法與態度,和金大班對自己、對人生的看法態度,十分相近,可以說是吻合為一。這大概就是為什麼作者在這篇小說裏,不單用客觀敘述法,而一再鑽進主角的意識;也就是為什麼作者如此自由自在出入於金大班的意識,客觀主觀兼用,卻能保持語調之一致。

白先勇對朱青是「憐惜」,對賴鳴升是「敬愛」,對金大班,則是十分的「喜愛」。整篇小說調侃活潑的語氣,使我們知道,作者覺得金大班這個人有趣,可笑,可愛,可親。事實上,金大班很可能是《台北人》全集裏最有人味的一個角色。

然而她卻是個如此俗氣不堪,滿嘴下流話的女人!這,當然,和她的生活環境有密切關係。她當了二十年舞女。以前在上海百樂門,現在在台北夜巴黎。她接觸的客人,不是尹雪艷所接觸的高雅上流社會人士,卻多是一些滿身銅錢臭味,來舞廳「花鈔票」的中產階級生意人。而一般「貨腰娘」,最大的夢想,也就是釣得一頭金龜,嫁給有錢的商人。金大班倒不那樣「餓嫁」,年輕的時候放棄了許多機會,然而年已四十的她,知道不能久等,到底找了個戶頭,即將下嫁六十大幾的富商陳發榮。這篇小說,寫的就是金大班在「夜巴黎」的最後一夜。第二天,她就要搖身一變,成個「老闆娘」了。

金大班既然是一個長期在拜金的風月場中打滾出來的人,她身上當然沾滿了屬於這個環境的現實粗俗氣味。首先,作者讓她姓金,就有暗示含義。事實上,白先勇選用小說人物的姓名,頗為用心,時常以名字影射其人。就《金大班的最後一夜》這篇來說,潘金榮、周富瑞、陳發榮等名字,一看就使人覺得很適合他們暴發戶生意人的身份。而金兆麗年輕時的情人「月如」,人若其名,在金大班記憶裏,永遠像月光那樣美,那樣皎潔,一點都沒有男性的臭味。話說回來,讓我們看看金大班是如何個「俗氣」法。先瞧她的衣飾打扮:

金大班穿了一件黑紗金絲相間的緊身旗袍,一個大道士髻梳得烏光水滑的高聳在頭頂上;耳墜、項鍊、手串、發針、金碧輝煌的掛滿了一身。

這幾句文字裏,就有三個「金」字。我們注意到,全篇小說裏,金大班之所言,所思,以及日常慣用語,經常都與金錢有關。當夜巴黎童經理因她和舞孃們喝酒遲到而發出怨言時,她要和他「把這筆賬給算算」。她說,人家來夜巴黎「花鈔票」是她的功勞,又提醒道:

「我的薪水,你們只算到昨天」。

她獨坐化粧室,回想到當年,棉紗大王潘金榮在她身上下工夫,「花的錢恐怕金山都打得起一座了」;但她把他一腳踢給了任黛黛,並取笑任黛黛「釣到一頭千年大金龜」。在決定嫁給陳發榮之前,金大班早就託人打聽清楚他的「根基」,知道「兩個巴掌是沒有的事」,但「三四百萬的家當總還少不了」。她嫌陳發榮「出手有點摳扒」,「把錢看得天這麼大」,「可是陽明山莊那幢五十萬的別墅,一買下來,就過到了她金兆麗的名下」。為了捉住這麼個老頭兒,她在美容院還「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她想起秦雄(一個戀愛著她的年輕船員)的銀行存摺,裡面只有區區七萬元存款。在她百樂門走紅的時候,「一夜轉出來的臺子錢恐怕還不止那點」。她想,十年前她「金銀財寶還一大堆」,若是那時碰見秦雄這個癡心漢,也許就嫁他了,但她現在已四十歲,什麼都可以不要,卻要一個像任黛黛那樣的綢緞莊;「當然要比她那個大一倍……先把價錢殺成八成」,以示她的厲害。

當金大班得知她一手提拔的舞女朱鳳,和一個香港僑生睡大了肚子,而那僑生已回香港去時,她頭一句逼問的話是:「留下了東西沒有?」朱鳳搖頭。金大班大怒,氣不忿朱鳳「讓人家吃」,把好不容易高抬的「身價」毀掉。她罵她「把條大魚放走了」,「連他鳥毛也沒抓住半根」。

後來在舞池子裏,大華紡織廠的董事長周富瑞拉住她,求她去請一請正在向他賭氣的小如意蕭紅美。金大班笑道:「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長怎麼請我呢。」就這樣,她輕易向他勒索得到婚禮的十桌酒席。她半勸半逼正在吃醋賭氣,一心想捉金龜婿的蕭紅美,去陪周董事長,心裡私自估計,那姓周的在蕭紅美身上「少說些也貼了十把二十萬了」。

即連最後,金大班偶然流露柔情的一幕,她說的話也不與金錢無關。對著那個週身露著怯態,來舞廳「旁觀」的年輕男人,金大班笑盈盈說道:

「我們這裡不許白看的呢,令晚我來倒貼你吧。」

我們已看到,金大班真正是個重視金錢財物,俗氣不堪的女人。但正因為她是這樣一個人,在她臭罵朱鳳之後,居然能把自己手指上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鑽戒卸下擲給朱風,讓她和她「肚裡那個小孽種過個一年半載」,益發顯出她當時的慷慨,是多麼難得,可貴。

說到這裡,我們雖對金大班已有了一個概念,但如果我們不同時研究一下這篇小說的語言與語調,就根本沒法感覺到她是怎樣一個有趣的人,因為我們無法看到她的種種「絕」處。這樣的話,我們就根本捕捉不到這篇小說的喜劇特性。

我上文已提到,這篇小說之可能成為喜劇,是因為金大班不是一個悲劇型的人物。而且,像貨腰娘釣金龜婿這樣的題材本身,也頗有喜劇潛能。然而這篇小說的喜劇表現,最主要還是維繫在語言與語調。

小說始於作者的客觀敘述。作者用生動,活潑,而略帶誇張的口吻,把金兆麗這個角色,頗富喜劇意味地介紹呈現我們面前。一開頭,我們聽到夜巴黎舞廳的樓梯上「一陣雜沓的高跟鞋聲」,原來「由金大班領隊」,浩浩蕩蕩進來了十來個打扮得衣履風流的舞孃,使我們覺得看到了一隊娘子軍似的。金大班粧扮得金碧輝煌,一身塵世氣味,但頭頂卻梳個大道士髻!突然,從樓門口,「竄」出夜巴黎童經理,「一臉急得焦黃」,「搓手搓腳」抱怨她們吃頓飯這樣久,客人沒人招呼陪舞。

金大班不慌不忙,起先還笑盈盈解釋:

「小姐們孝敬我,個個爭著和我喝雙杯,我敢不生受她們的嗎?」

但見童經理猶自不停的埋怨,她便「一隻手撐在門柱上,把她那隻鱷魚皮皮包往肩上一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經理,臉上似笑非笑的開言」;她「連珠炮似的」說了一大堆自己居功的話,把童經理大大數落一番。然後,「也不等童經理答腔,逕自把舞廳那扇玻璃門一摔開,一雙三寸高的高跟鞋跺得通天價響,搖搖擺擺便走了進去」。童經理這個大男人,在這隊娘子軍面前,特別在娘子軍的強悍首領金大班面前,所表現那種委瑣無能、莫可奈何的樣子,就頗有「陰盛陽衰」的喜劇味,而金大班的一些小動作,如說話時「打鼻子眼裏冷笑」,「一眼睨住童經理」,走起路「高跟鞋跺得通天價響」等,和她說話的內容同樣,顯示出她那令人——至少,令作者——覺得有趣的自大個性與招惹不得的脾氣。

她罵完童經理,走進化粧室,把手皮包「豁瑯一聲」摔了,「一屁股」坐在化粧鏡前,狠狠啐了一口:「娘個冬采!」

從這裡開始,直到朱鳳出場,大約有二千五百字(約全篇的四分之一),作者進入金大班的意識,用她的眼睛看,用她的口吻自語(這之後,作者交替使用客觀描述與主觀意識,如此輪了三、四次)。這樣,我們不但從旁觀者的角度看到她,並得以進一步從她本人的角度,來看她自己,與她的處境。

而金大班對自己、對世界的看法,與作者對她的看法一致,都是賦有喜劇味的。也就是說,金大班是一個用喜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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