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順大造屋

老一輩的種田人總說,吃三年薄粥,買一頭黃牛。說來似乎容易,做到就很不簡單了。試想,三年中連飯都捨不得吃,別的開支還能不緊縮到極點嗎?何況多半還是句空話!如果本來就吃不起飯,那還有什麼好節省的呢!

李順大家從前就是這種樣子。所以,在解放前,他並沒有做過買牛的夢。可是,土地改革以後,卻立了志願,要用「吃三年薄粥,買一頭黃牛」的精神,造三間屋。

造三間屋,究竟要吃幾個「三年粥」呢?他不曉得,反正和解放前是不同了,精打細算過日子的確有得積余,因此他就有足夠的信心。

那時候,李順大二十八歲,粗黑的短髮,黑紅的臉膛,中長身材,背闊胸寬,儼然一座鐵塔。一家四口(自己、妻子、妹妹、兒子)倒有三個勞動力,分到六畝八分好田。他覺得渾身的勁倒比天還大,一鐵耙把地球鋤一個對穿洞也容易,何愁造不成三間屋!他那鎮定而並不機靈的眼睛,刺虎魚般壓在厚嘴唇上的端正闊大的鼻子,都顯示出堅強的決心;這決心是牛也拉不動的了。

別說牛,就是火車也拉不動。李順大的爹、娘,還有一個周歲的弟弟,都是死在沒有房子上的。他們本來是船戶,在江南的河浜里打魚,到處漂泊,自己也不知道祖籍在哪裡。到李順大爹手裡,這隻木船已經很破舊了;釘頭銹出漏洞,蘆棚開了天窗,經不起風浪,打不得魚蝦了。一家人改了行,有的拾荒,有的用糖換破爛,有的扒螺螄,掙一口粥吃。一九四二年,李順大十九歲,寒冬臘月,破船停在陳家村邊河浜里。那一天,雲黑風緊,李順大帶了十四歲的妹妹順珍上岸,一個換破爛,一個拾荒。走出去十多里路。傍晚回來時,風停雲灰,漫天大雪,頃刻迷路。幸虧碰著一座破廟,兄妹倆躲過一夜。天亮後趕回陳家村,破船已被大雪壓沉在河浜里,爹娘和小弟凍死在一家農戶大門口。原來大雪把船壓沉前,他們就上岸叩門呼救,先後敲過十幾家大門。怎奈兵荒馬亂,盜賊如毛,他們在外面喊救命,人們還以為是強盜上了村,誰也不敢開門,結果他們活活凍死在雪地里。天沒有眼睛,地沒有良心,窮人受的災,想也想不到,說也說不盡……沒有房子,唉!

李順大兄妹倆哭昏在爹娘身邊,陳家村上的窮苦人無不傷心。他們把那條沉船拖上岸來,拆了一半做棺材埋葬了死人;剩下的半條,翻身底朝天,在墳邊搭成一個小窩棚,讓李順大安家落戶。

抗戰結束,內戰開始,國民黨抽壯丁,誰也不肯去。保長收了壯丁捐,看中李順大是六親無靠的異鄉人,出三石米強迫他賣了自己去當兵。他看看窩棚,窩棚上沒有門,怕自己走了,妹妹被人糟蹋,就用賣身錢造了四步草屋,才揩乾眼淚去扛那「七斤半」。

他怎麼肯替國民黨賣命!隔了三個月,一上前線就開小差達了回來。到了明年,保長又把他買了去。前前後後,他一共把自己賣了三次。第一次的賣身錢,付了草屋的地皮錢;第三次的賣身錢,付了爹娘的墳地錢。咳,如果再把自己賣三次,錢也都會給別人搞去的。

然而還虧得有了四步草屋,總算找著了老婆。他出去當兵時,妹妹找來了一個無依無靠的討飯姑娘同住做伴,後來就成了他的妻。一年後生了個胖小子,哪一點都不比別人的孩子差。

土改分到了田,卻沒有分到屋。陳家村上只有一戶地主,房子造在城裡,沒法搬到鄉下來分。李順大只有自己想辦法了。他粗粗一碼算,兄妹兩人兩個房(妹妹以後出嫁了就讓兒子住),起坐、灶頭各半間,養豬、養羊、堆柴也要一間,看來一家人家,至少至少要三間屋。

這就是李順大翻身以後立下的奮鬥目標。

一個翻身的窮苦人,把造三間屋當做奮鬥目標,也許眼光太短淺,志向太渺小了。但李順大卻認為,他是靠了共產黨,靠了人民政府。才有這個雄心壯志,才有可能使雄心壯志變成現實。所以,他是真心誠意要跟著共產黨走到底的。一直到現在,他的行動始終證明了這一點。在他看來,搞社會主義就是「樓上樓下,電燈電話」。主要也是造房子。不過,他以為,一間樓房不及二間平房合用,他寧可不要樓上要樓下。他自己也只想造平房,但又不知道造平房算不算社會主義。至於電燈,他是贊成要的。電話就用不著,他沒有什麼親戚朋友,要電話做什麼?給小孩子弄壞了,修起來要花錢,豈不是敗家當東西嗎。這些想法他都公開說出來,倒也沒有人認為有什麼不是。

陳家村上的種田漢,不但沒有輕視他的奮鬥目標,反而認為他的目標過高了。有人用了當地一句老話開頭,說:「『十畝三間,天下難揀』,在我們這裡要造三間屋,談何容易!」有的說:「真要造得成,你也得吃半輩子苦。」有的說:「解放後的世界,要容易些,怕也少不了十年積聚。」

這些話是很實在的。當時滬寧線兩側,以奔牛為界,民房的格局,截然不同:奔牛以西,八成是土牆草屋;奔牛以東,十有八九是青磚瓦房。陳家村在奔牛以東百多里,全村除了李順大,沒有一家是草屋。李順大窮雖窮,在這種環境里,倒也看慣了好房子。唉,這個老實人,還真有點好高騖遠,竟想造三間磚房,談何容易啊!

在眾多的議論面前,李順大總是笑笑說:「總不比愚公移山難。」他說話的時候,厚嘴唇牽動著笨重的大鼻子,顯得很吃力。因此,那說出的簡單的話,給人的印象,倒是很有分量的。

從此,李順大一家,開始了一場艱苦卓絕的戰鬥,它以最簡單的工具進行拚命的勞動去掙得每一顆糧,用最原始的經營方式去積累每一分錢。他們每天的勞動所得是非常微小的,但他們完全懂得任何龐大都是無數微小的積累,表現出驚人的樂天而持續的勤儉精神。有時候,李順大全家一天的勞動甚至不敷當天正常生活的開支,他們就決心再餓一點,每人每餐少吃半碗粥,把省下來的六碗看成了盈餘。甚至還有這樣的時候,例如連天大雨或大雪,無法勞動,完全「失業」了,他們就躺在床上不起來,一天三頓合併成兩頓吃,把節約下來的一頓納入當天的收入。燒菜粥放進幾顆黃豆,就不再放油了,因為油本來是從黃豆里榨出來的;燒螺螄放一勺飯湯,就不用酒了,因為酒也無非是米做的……長年養雞不吃蛋;清明買一斤肉上墳祭了父母,要留到端陽腳下開秧元[注]才吃。

只要一有空閑,李順大就操起祖業,挑起糖擔在街坊、村頭游轉,把破布、報紙、舊棉絮、破鞋子等廢品換回來,分門別類清理後賣給收購站,有時能得到很好的利潤。廢品中還往往有可以補了穿的衣褲、雨鞋等物,就揀出來補了穿一陣,到無法再補的時候仍納入廢品中,這樣也省了不少生活費用。那換廢品的糖,是買了飴糖回來自己加工的,成本很便宜。可是李順大的獨生兒子小康,長到七歲還不知道那就是糖,不知道是甜的還是鹹的。八歲的時候,被村上小夥伴慫恿著回去嘗了一塊,就被娘當賊提出來,打他的屁股,讓他痛得殺豬似地叫,被娘逼著發誓從此洗心革面。娘還口口聲聲說他長大了要做敗家精,說他會把父母想造的三間屋吃光的,說將來討不著老婆體要怪爹娘!

最可敬佩的事情,是發生在李順大的妹妹順珍身上。一九五一年分進土地時,她已經二十三歲了。當時政府還沒有號召晚婚,按照習慣,正到了結婚的妙齡。她不但肯苦能幹,溫順老實,而且一副相貌,也長得出奇的漂亮。細細看去,似乎和她哥哥一模一樣,只是鼻子小了一點。嘴唇薄了一點;就在這兩個「一點」上,造化卻又顯露出了它無所不能的偉大,把高挑個兒、鵝蛋臉型的李順珍襯出了一派清秀俏麗之氣。當時,附近村上一些小夥子央人登門求婚的,也不是三個兩個。可是。不管對方條件怎樣,人品如何,順珍姑娘只是說自己年紀還輕,一概回絕。她是哥哥撫養長大的,她決心要報答哥哥的恩情。她知道離開她的幫助,哥哥的奮鬥目標就很難實現;如果她出嫁,哥哥不但少了一個堅強可靠的助手,而且還得把她名下分到的一畝七分田讓她帶走。這樣一來,她哥哥的經濟基礎和勞動能力都會大大削弱,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造出三間屋。因此,她甘願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時代—— 稱得上是青春中的青春,留給她哥哥的事業。

一直到了一九五七年底、李順大已經買回了三間青磚瓦屋的全部建築材料,李順珍才算了卻心事,以二十九歲的大姑娘嫁給鄰村一個三十歲的老新郎。新郎因為要負擔兩個老人和一個殘廢妹妹的生活,窮得家徒四壁,鶉衣百結,才獨身至今。所以,迎接李順珍的,仍然是艱苦的生活。因為她已苦慣了,所以並不在乎。

辦過妹妹的婚事,就跨進了一九五八年。李順大這時候還缺少什麼呢?還缺些瓦木匠的工錢和買小菜的費用,再有一年,問題就可完全解決了。而且公社化以後,對李順大很為有利。土地都歸公了,他可以隨意選擇一塊最合適的地基造屋。這不是太理想了嗎。

可是,李順大終究不是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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