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認識向楠是在一家夜總會,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
那時剛與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經不起時間與距離的考驗,彼此一句「對不起」,勾掉的是十年歲月。
我跟老闆說:「晚上的應酬帶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總會,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釣一隻金龜。」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裡怎麼會有好男人。」
多坦率,連他自己一起罵。
最後還是去了。客戶是肥頭大耳的朱總,不笑的時候兇巴巴,笑的時候色迷迷。看見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談芬是我遠房表妹,覺得悶,出來見識一下。」程少臣在孫總的大手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時,將我輕輕拉出他的魔掌能觸及的範圍。
的確是紙醉金迷烏煙瘴氣的地方。大致看一眼,這兒的男人們基本可分三類,除了服務生。
三類男人如眼前的朱總,物慾橫流,左擁右抱,與眼下這環境相得益彰。二類男人如我左邊十米外的那一個,活活一副被逼良為鴨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動近身便做出嫌棄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堅貞不屈的好男一枚,在這裡就很可笑。還有一類男人,從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聽琴品茗,被人投懷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了最得體的微笑,如我家上司,還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動聲色地推開了已經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艷女,起身時臉上有不易察覺的一絲波動。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連我在這裡都聞得見,何況對一切濃烈氣味過敏的他。
突然覺得男人們也可憐,到底誰在賣身誰買笑。
他才離開不到十秒鐘,朱總已經一屁股坐到我身邊,幾乎要壓著我的腿,胳膊也環過來。我慌張回頭望,程少臣果然也看過來,送我一個表情,大意是:「你活該。」我領命,本來就是我自找的。
還好向楠也在,拉著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終於忘記我的存在。
就這樣與向楠認識了。那時他剛加入家族企業,與我們公司業務往來甚多,於是漸漸熟稔。後來工作之餘也會找我:「我想逛一逛周邊的風景區,但又人生地不熟,談小姐可否做嚮導?」
一直走到可以見家長的地步。我無父,母親與大哥在國外多年,幾乎忘記國內還有一個我。但他的家庭卻實實在在地存在著,龐大,聲名顯赫,對我擺出一副三堂五審的架勢。其實連堂審都算不上,那個至少很鄭重。當時場面更像是選秀的海選,一堆毒舌評委鐵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這麼糟糕的開始,當然撐不久。身心疲憊地要求分手,向楠說:「談芬,你不愛我,從來不愛。」
我愛他,可是從沒愛到可以放棄尊嚴,從沒打算把他當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實在沒有必要解釋,他的控訴並不冤枉我。
晚上還是陪上司去應酬,這次是正經的客人。不知道怎麼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來,都對前一晚的事情毫無印象,明明沒有喝太多。但從那以後,再跟老闆出去,每次開席前,程少臣都會輕描淡寫地對主賓說一句:「談小姐不會喝酒。」然後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爾還是會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記了初戀。每一段戀情,即使無結果,都不會毫無用處。瞧,我曾經那樣介懷我的十年,但是現在,我終於放下。但想起向楠時,心口有一點鈍鈍的痛,需要一些力氣一些時間才可復原。
(二)
每當這時便會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時看到她,彷彿看到鏡中的自己,卻是同途殊歸。她身上有某種我欣羨的特質,學習了很久,到底學不來。
我很喜歡沈安若。就算不為別的,只為她能折騰到我那無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見她,容貌秀麗,聲音清柔,個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歡她,也找不出討厭的理由。但也並不特別,把這些年來在程少臣身邊出現過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並不起眼。
我感興趣的是她的態度。她從不曾打過程少臣的辦公電話,也不曾到過公司來。按說,我那上司常常會鬧失蹤,遍尋不到。程少臣當她是萍水相逢的過客,她其實也當他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縱,那她可真是厲害至極,因為我家上司才是玩這遊戲的箇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對抗的人,即便商場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沒有算計。
倒是沒想到他們真的結了婚,當然更沒想到他們竟然會離婚。我本以為他們那樣的波瀾不驚,才更有可能天長地久。
離婚後程少臣出了國,走得甚為倉促,不像是要去公務,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總會是受傷更嚴重的那一個,因為真的擔心她,或許也有一點點原因是替我上司做偵察,那時總找了機會去見她,有時借口公事,有時製造巧遇。不想她過得那樣好,人雖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嬌柔,笑容嫻靜,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讀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緒。程少臣中間回來了兩次,卻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時差顛倒。」他仔細羅列理由,竟忘記自己一向最討厭向別人解釋。
再後來,程少臣回國,重新接近她,屢碰釘子。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來做過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們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機,我們洽談金額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這樣用心過。
從常理推斷,這該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總是好的。可我上司按說不是這種無聊的人,他甚少做不產生效益的事情,誰若給他排頭吃,無論男人女人,他連回擊動作都懶得做。他說:「報復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當他不存在。」
據說沈安若沒有無視他,而是鄙視他,我猜想他其實很享受被人鄙視的過程,因為他每次碰了釘子後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過,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種不怕死的話不是我說的,雖然我很想說。我以為周安巧這次捋到虎鬚了,結果只有一聲悠悠的嘆息:「誰都有大腦抽筋的時候啊。」
「沒想到那個柔柔弱弱的小女子竟是他的天敵。」周安巧經常這樣感慨。我想沈安若之於他就或許就是那一盆放在爐上的清水,他是水裡悠哉游哉的青蛙。盆下慢慢加溫,他毫無察覺,兀自自在,等想到應該跳出來時,已經失了力氣。
不過幸運女神總是眷顧程少臣,他的詞典里從來沒有「失敗」二字,甚少有想要而得不到的東西,有的只是因失了耐性和興趣而「放棄」而已,所以他一向是勝利的一方。比他自己預計的還要早許多的時候,沈安若就不得不重新嫁給他。
倒也難說究竟誰是真正的勝者。那天中午他一直在等的快件到了,知他中午從不午休,所以第一時間送了過去。進了他辦公室,聽他正在打電話,口氣柔得要化掉:「今天胃口好點了嗎?午飯吃過沒?吃的什麼?吃了多少?走路不要那麼快,出去的話不要自己開車……」
屋裡太安靜,即使我努力地不偷聽,也隱隱聽得到聽筒里傳來的聲音:「你今天已經打了三個電話了,你怎麼這麼閑?你煩不煩?」
我忍著笑,快要憋出內傷,被我們領導白了一眼:「你敢在這裡笑試一試。出去出去,午休時間你進來幹嗎?」
這下子,我噗一聲就真的笑出來。
「你們女人真麻煩,不識好歹。」
做上司的出氣筒以及代上司家屬受過有時候也是我們下屬的工作職責之一,所以我不敢抗議。只是後來實在忍不住告誡他一句:「適可而止啊領導,過度的殷勤只會令尊夫人覺得,你是因為她肚裡的孩子才突然轉了性,這個結論會令她格外地生氣。」
「就算是那個原因,也是因為孩子的媽媽是她啊。」
「這麼煽情的表白,你應該回去跟程夫人講,跟我講做什麼?」
回辦公室思忖了十秒鐘,難道領導的意思又是要我代為轉達?不是吧,這個悶騷男,我敢打賭他不曾對她說過「我愛你」,99%的把握。當然,她跟他說這句話的可能性則更小些,也就0。1%吧。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這三個字,初戀以及向楠,他們都對我說過。當時以為它珍貴如金,如今知道它的價值必要時是負數。
(三)
很早就認識了江浩洋,在飯局上。其實在我們混熟之前,每一次見面都是在飯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場。
他們兩人有一點很神似的氣質,彬彬有禮,實則疏離,拒人於千里之外。只不過,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涼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許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則隨和許多,溫潤如玉。他們倆的相處客氣而冷淡,彼此話不多,極少互相注視,但有一種奇異的默契。
只有一次單獨的相處,時間很短。那是程少臣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