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盜」統

花錢容易賺錢難

以前我們常以「臺灣治安良好」來自豪,現在可不大說得出口了。有人說近十年來,國家一年比一年富足,人民一天比一天寬裕,怎麼盜賊反而比以前貧困的時代多了呢!古人不是說「饑寒起盜心」嗎?我告訴您,這句話是幾百年前留下來的,放到現在早就落伍了——跟老教授的宋版講義差不多程度。大凡人民手頭寬裕了,社會一定繁榮。聲、色、犬、馬之好原是人之大慾,自然隨之而興,不過咱們還差著一點兒,這四個字只做到了三個。「聲」包含了歌廳——一張票能貴達一千元以上,「色」更是遍地黃花,朵朵盛開。當年的上海法租界已有遜色。至於「狗」價一隻可達百萬元以上,三十萬的已不是希罕之物。只有「馬」字受了時代的影響已變為「車」字。價錢昂貴更不在話下。在這四個字之外的享樂更比比皆是。在本文內不必多說。總而言之,有了這許多享樂之道,絕大多數的人誰不希望,誰不眼紅。安分守己的人努力工作,以求達到他的慾望。既不安分,也不想工作的人,只好出之於盜賊一途,盜和賊二者又不同,做賊不簡單,古時要會高來高去,飛簷走壁的武功。次焉者也得有隨機應變的機智,撬門開鎖的技術。吃這行飯也不容易,廣東人說過:「賊公智,狀元才。」若干急著要錢去玩兒的年輕人沒這份耐性去練功、去設計,乾脆敲開大門,進去搶,有多少,拿多少。好歹都是白來的。

結夥強盜螃蟹橫行

強盜可分若干類別。水滸傳中的梁山泊忠義堂是有軍事組織的。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率領馬步嘍兵好幾千人。咱們不必去考證事之真假。不過此風卻一直行之於中國的「盜」統之中。民國十二年五月一日山東臨城出了一件劫火車,大綁票的案子,當時震驚中外,急得大總統黎元洪團團轉。這位主角是營長孫美珠的弟弟孫美瑤。他哥哥因退伍後受當地軍人勒索敲詐,財產將盡,一怒之下率眾嘯聚抱犢崮。他死後,弟繼兄位,自稱總司令,部下嘍兵八千人,槍六千條。這組織也就不下於梁山了。廣東的海陸豐,和東北及河南等地也多大幫的股匪。美國西部的強盜比起他們來真微不足道了。

這等的土匪只能存於亂世,政府的勢力薄弱,國土廣大,而交通不便,才能佔地自雄,形同割據。在台灣則地窄、軍強、政清官廉、交通方便,不可能發生這種龐大的組織,歹徒們只能零星的行事。

零星匪徒的作風又可分兩種:一種是數人合夥,一種是一人班的。前者好像是螃蟹,要八隻腳湊在一塊才能橫行,後者像條泥鰍,光桿兒一條,又黏又滑,一腳俱無,扭來扭去,跑得比螃蟹還快,更難以捉住。

先說數人一組的吧,分子智愚不齊,一個被警察捉住,那幾個也早晚跑不了。例如沙鹿一案,幾個搶嫌先先後後全被逮住。就跟我說的螃蟹一樣,八條腿中只要捉到一條腿,那七條也就找得出來。今天(五月六日)報載沙鹿搶運鈔車一案的最後一犯「矮仔」被擒,此案已是完全解決。雖說這夥小子們當初設計得倒也不錯,究竟人多手雜,而且全有前科,在當地有名,刑警早晚查得出線索來。那位矮仔分了五十萬,夜夜春宵,轉眼而光。等到被捕時只剩了六百元,落了個身犯重罪。不過他倒也快樂了些日子(這「快樂」二字是自定的,各人不同)。比起三、四個半大小夥子合搶一輛計程車的司機,一人分個兩百來元,可就有「出息」得多了。

宋江等一夥人,據宣和遺事上說,真有這三十六人,縱橫河朔。後來海州太守張叔夜設伏擒住了副首領李俊義(小說中是盧俊義),於是三十五人俱降,全被張叔夜所殺。這段記載如果是真事的話,就足以證明前文所說的「螃蟹不如泥鰍」的理論。而且他們也真笨,死了個淨,連報仇的人都沒了。一個人本來只有一個死亡的機會,梁山好漢講綠林義氣,同生共死,變得每人都有了三十六個被擒被殺的機會。講了義氣,保不住老命,所以現在連綠林義氣也沒人注意了。

獨行作案 有嫩有悍

再說到獨行做案的自古以來可多了,舉幾個近的例子來說吧:清初的「我來也」、以後的廖添丁、民國十幾年時的「燕子李三」全有功夫和高深的賊智,反應極快。據說「我來也」是偷後留下簽名,故意和捕快們開玩笑。「李三」可並不會畫隻燕子留下。正因他們沒有黨羽,全難以捕捉。不過最後還是身入囹圄。

不過獨行盜中也有極笨的,五月四日早上四點有個蒙面盜姓林的,頭上套著毛線帽,只露出雙目,遮住口鼻,偷入汐止鎮中正路二八五號的陳家陽臺,報上沒說他是怎麼進去的,想必不能從街上爬上去。在那兒等室內開門,並不撬鎖,大有君子之風。這位賊公可能練過禪功,故能靜坐,竟在外安心靜候,一等等到天色大明——八點。近來天氣已暖。他居然能套著毛線帽,也不嫌熱。一直到女主人陳太太出來,他才拔刀威脅她。陳太太處變不驚,一面支吾著,一面背著手拍鄰居的門(筆者是根據時報所記,我可想不通,這位太太在屋內怎能拍得到鄰居的門上,那有這麼長的手臂。也許這鄰居是住在陳家之內)。鄰居林太太應聲開門,賊人一看林家只有母女三人。把林家大女兒關入廁所,恐嚇大家說:「你們要是報了警,我就殺她。」林家次女很有急智,寫了個紙條,某路某號有壞人,趕快來抓,扔下了樓。碰巧有位熱心人士接著,立刻報警,等警察來了,距事發生已有四十分鐘。這笨強盜還沒走呢。既沒勇氣搶,也沒勇氣跑,只好束手被擒而已。高僧豬八戒把妖怪分為「把勢」和「雛兒」兩種——前者是有經驗的,後者是幼稚的。這蒙面盜就是雛兒強盜。

銀行手續簡化了

今年四月十六日發生了震驚全省的臺北土銀古亭分行搶案,那位強盜李師科以前也沒搶過,也算是雛兒,可是去年一出手就一槍打死了位和他無仇無怨的警員。目的只為了要以土槍換好槍。正因他一向安分,毫無不良紀錄,警方不會懷疑到他身上。這一次案子做過,李某有了經驗,成了「把勢」。再做第二次吧。他究竟是上了年紀的人,小案不做,要做就幹樁大的,一旦成功的話,餘年可享清福,「錢中自有黃金屋,錢中自有顏如玉」。

該行的閉路電視錄影顯示了一個瘦瘦小小的蒙面漢子「泰然而入,安然而出」的搶了個不亦樂乎。平平安安的跳進櫃台,慢條斯理兒的把幾百萬大鈔裝滿一袋,報上說足有四十公斤之重。想不到他竟揹著它大大方方的出了銀行門。虧得銀行裏有錄影的閉路電視機,對捉強盜雖不見得有什麼助益,但可能證明「搶銀行是如此容易」。大天白日,竟如入「無人之境」。

在外國小說和電視中的搶銀行,匪徒常先把行中職員趕到一塊兒,綁手綁腳,再把嘴貼上。此外還得殺守衛、割斷電話線等等麻煩工作,看上去緊張刺激。如果把這幕中國式的搶銀行搬上鏡頭,雖是真人真事,倒毫不足觀,絕不被觀眾欣賞,反而要說不夠逼真,世上那有這等的搶法?電檢處對於西片中搶銀行的鏡頭,必然要剪掉避免觀眾效法,所以這位搶匪,發明出一套中國式的來。

有人說從電視上看來,有兩位行中職員仍然出入從容,怎麼竟沒人干涉,全袖手旁觀呢?依我想來先是林副理挨了一槍,躺在血泊之中,生死難辨。在場之人看見了,必然人人心驚膽顫,誰還敢自找痛苦或是死亡。可惜若干年輕人,兵役是白服了,連勇氣都沒培養出來。倒是那位用一綑十元鈔票想打掉匪徒手槍的,尚屬勇氣可嘉。有人說怎麼不找個重物——如玻璃煙灰缸之類——來打。我想可能是行中人抽煙的少,而且人在緊張之時也不易找到合用之物。如果我上銀行時有人從櫃台裏拿綑鈔票來砸我,不論是千元的、十元的,我一概謝謝,鞠躬領賞。

銀行的鐵門有電鈕操縱,怎麼那天也沒人按下鈕把它放下來呢!可能是怕妨礙自由,這尊重人權的精神倒也令人可佩。也曾聽人說:銀行裏有直通警察機構的警鈴。就算鈴聲響了,警察不能和神仙一樣立刻飛到了現場吧。多少要有段時間才能到達!在這段時間之內匪徒已夠作案的了。看看電視中的這位匪徒,既矮且瘦,可是做事敏捷而鎮靜。打扮得怪模怪樣,一次次的上古亭分行,也不怕人懷疑,也算得「膽大心細」的了。可惜他沒把這些優點用對了地方。

您別瞧銀行裏手續麻煩,您要以不動產抵押借點小款,可千難萬難,可是李師科靠了一支手槍,萬事解決,除了林副理之外,誰也不來管,連按下電鈕就可落下的鐵門也無人理會。任憑強盜愛拿多少就拿多少。什麼手續也沒有,可算得絕對的尊重顧客。我想那時如李師科要人倒杯茶來,一定也有人雙手捧上。

銀行當然有保險的,這一筆損失少不得保險公司會賠。也許正因為有人來賠,所以搶不搶沒關係,反正損失不到個人,於是大家也不必熱心救護。若是有了這種心理可就是培養了匪徒的大膽妄為之心。為了發財,肯鋌而走險的人多著呢!從此多事,正未可料!

我有個拙見,要貢獻給保險公司請求獎金,保險公司應該有條規定,凡投保人,被匪徒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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