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05章 籃霸挑戰賽(1)

況且校隊有校隊的地盤,院隊有院隊的地盤,系隊有系隊的地盤,被這幫人一瓜分之後,剩下的可就沒多少了。

就拿貳壹他們計算機系來說,雖然系隊成員只有十幾二十人。

在沒有系隊訓練的時候,因為各有各的事情,平時也很難湊齊全系隊成員打球。

所以系隊成員又各組各的小隊伍,這麼一來場地就更不夠了。

喜歡打籃球的人,恨不得整天待在籃球場上。

最討厭那種湊齊了人卻找不到空閑場子,只能在場邊看著別人打的感覺了,恨不得上去把別人拽下來自己上。

還好胖虎這個系隊主力實力夠強,在狼多肉少的場地里搶下了一塊固定場地,當上了「籃霸」。

所謂的「籃霸」就是:我沒來,這塊場子你們各憑本事搶地盤,我來了,不管你們誰在場上,都得給我讓出來!

不服氣可以挑戰,打贏了場子就是你們的,差不多相當於「擂主」的意思。

這基本上都已經是中山大學,喜歡打籃球的學生們之間約定俗成的規矩了,所以很少因為搶地盤而真正的起衝突。

可是沒想到,這幾天因為胖虎這個系隊主力,跟著貳壹他們忙活別的事沒來球場,結果他們的場子被土建系的一幫人盯上了。

要說計算機系場地緊張,土建這個和尚系就更慘了。

一幫子「資源匱乏」的牲口有力氣沒地使,全都用在各種體育運動上了,喜歡打籃球的比例更高。

他們自己院里的場子輪不到他們,只好跟一群群的餓狼一樣到處覓食,蹭其他院系的空閑場子用。

接連幾天發現胖虎這個「籃霸」不在,對方一支來蹭場子的隊伍就起了小心思,想鑽空子挑戰一把。

因為根據約定,一旦挑戰成功,新籃霸可以享用一周的場地使用權,失敗者想搶回來只能等「保護期」過去才能復仇。

說也巧了,這幾天非但胖虎這個「籃霸」不在,他們場子上的幾個主力也同樣都不在。

大家知根知底之下,也不好去拉其他隊伍的人過來代打。

在現場的那個籃霸隊成員,只好趕緊給胖虎打電話,結果他們隊的人還只有胖虎一個人在學校。

胖虎一接到電話,聽到說居然有人想要搶他的場子,這不是要他的命么?

結果坑爹的是,他們這邊居然湊不齊人!倒不是會打籃球的人不夠,而是籃霸隊人不齊!

照規矩,一個場子只能有一支籃霸隊,也就是五個人有資格在這個場子上包場打球。

可這會兒籃霸隊的五個人,只有胖虎一個人在場,臨時找替補可以,但是不許找其他隊伍的人。

好死不死,剛才在場子上打球的五個人里,就有四個是另外隊伍的人,剩下一個沒轍了才給胖虎打的電話。

要是放在平時其實也沒什麼,規矩是死的可人是活的,旁邊一堆占不到場子的人呢,怎麼可能湊不齊人?

可土建隊本來就是來蹭場子的,鑽的就是你一下湊不齊人的空子。

哪怕一個星期後場子再被搶回去,那他們也能先爽一個星期了不是?

所以土建隊咬死了不準籃霸隊找別的隊伍借人,湊不齊人沒關係,找外援就只能找他們計算機系非固定隊伍的路人!

最坑的是,這種要求還是符合規則的!

因為霸場也是得有長期霸場的需求,才有資格霸場的。

不然你把場子霸上了卻老是不來打球,那不是占著茅坑不拉屎么?

所以了,挑戰是可以隨時發起的,而一旦發起就得立刻應戰,湊不齊人?

不好意思,給你霸場的權利,是因為你對場地的需求高,連人都湊不齊,證明需求不高,那你霸個毛的場?

可這會兒大中午的,那個不喜歡打籃球的傢伙,會頂著大太陽在籃球場上晃?

胖虎沒轍之下,只好給小夫和大雄打了電話,讓他們趕快來充人數。

可剩下一個名額,胖虎打了一圈電話都沒撈到人,不是正好有事就是在學校外面吃飯,一會也趕不回來。

你問胖虎為什麼不給貳壹打電話?

不是瞧不起貳壹,就他那0.3鵝的戰鬥力,讓他上場了能幹嘛?

以籃球比賽的激烈程度,估計打完了還得送他去醫院!

可情急之下,胖虎一下還真找不到人,好在這時候貳壹正好經過,稀里糊塗的就被一把拽到了場上,死馬當活馬醫的湊齊了五個人。

可這隊伍也忒慘了點!

除了胖虎和他那個打球的朋友之外。

小夫還強一點,偶爾也被胖虎拉來打一場,不說打的多好吧,起碼會打。

而大雄這傢伙比貳壹強點有限,頂多算是個能看懂規則,可以站在旁邊喊666的鹹魚。

貳壹就不說什麼了,小說宅一個的他連遊戲都不怎麼玩,更別說是體育運動了,他連規則都不懂!

抱著籃球站在籃球場上,貳壹一臉的「我是誰?我在那?我在幹什麼?」的懵嗶表情。

他明明只是路過而已,為什麼突然之間連皮球都拍不起來的他會站到場上,跟一幫子筋肉虯結的壯漢打起了籃球來?

就他這172的身高,夠得著籃筐么?

「小二!沒關係!別緊張!」

「你就站在這!接到球立馬往外傳就行了!」

「只要不傳給對方那五個人,隨便你傳給誰都行!」

胖虎一邊安慰著一臉茫然的貳壹,一邊沖他那個系隊的隊友吼了一聲:「瘦子,跳球!」。

「瘦子」這哥們,也是個一米八幾的大高個,沒胖虎那麼魁梧還瘦巴巴橡根竹竿似的。

但是這哥們的彈跳力十分驚人,所以平時跳球什麼的都由他來負責,同時胖虎和稍微會打的小夫負責進攻。

而大雄和貳壹這兩張基本上可以扔了的牌,則被瘦子帶著負責防守。

說是防守,其實也只不過是負責站個人樁、傳個球而已。

你還能指望連籃球規則都不完全了解的他們,上籃得分不成?

跳球毫無意外的被瘦子搶到球權,像只螞蚱似的蹦了起來,伸出又細又長的胳膊一撥,被臨時充當裁判的一哥們拋起的籃球,就向貳壹他們這邊飛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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