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馬爾福番外

可能沒有人相信,從我童年起馬爾福家就是一個被掏幹了的空殼子,徒具好聽的貴族名聲,卻不具有其相應的財富和社會地位。

這得歸功於我親愛的父親和慈愛的母親。

我的父親阿布拉克薩斯·馬爾福是一個典型的享樂式貴族,他有絕佳的品味,風雅的情趣,喜歡名畫雕刻,喜歡美酒美女,他尤其喜歡豪華奢侈的旅行歷險。

這些都需要錢。

父親似乎生來就是為了享樂,除了享樂之外的任何事情都無法引起他的興趣,包括結婚。可是延續家族的血脈畢竟是他的應盡的義務,於是在他將近四十歲的時候,在祖父的怒吼中和家族的安排下,不甚在意的娶了我的母親,也是一個來自古老純血家族的女子。

在生下了我之後,他就把家族的義務和幼子的教育都留給了我的母親,然後繼續他永無止境的歷險遊樂去了。

四歲的時候他回家來看我,我以為他是好心的鄰居,不然就是母親的新情人。

而我的母親則是一個天才,花錢的天才。

她喜歡奢華的生活,頂級的黑海魚子醬,精美的黃金寶石首飾,厚實的北極熊皮毛地毯她可能會踩著高跟鞋上去跳舞,兩百個羅馬尼亞織工花一星期趕製出來的純手工落地窗帘她可能三天就看膩了,五天就想換新的了……

在父親長年不理家事的情況下,她愉快的揮霍著馬爾福家族世代積累下來的財富;不過即使父親在,我也不認為情況會有什麼改善,沒準他們倆會一起交流如何更有效率花錢的心得體會也說不定。

其實我並不反對女人花錢,相反我認為需要精打細算的生活方式是下等人和泥巴種家庭里的女人才需要學會的技能,純血貴族家庭里貴婦就應該有相等的高貴生活方式。

可是得有一個前提,她的丈夫得是個會來錢的主;可惜,我的父親同樣是個燒錢的料。

在我父母倆齊心協力的努力下,金光閃閃的馬爾福家族變成了一座鍍金的巨大的外殼。

好在我母親在我十歲的時候就去見Merlin了,據說是金酒杯上的寶石沒嵌牢,掉進了酒里,結果我母親沒發現,一口氣喝下去時被堵住喉嚨給卡死了。

很豪華的死亡方式,相信她也能瞑目了。

她的早逝使馬爾福家總算還留下了一些家底,不至於破產,可是在我十歲的時候馬爾福家還是已經十室九空了,只留下了一個光鮮亮麗的空殼。

好在我偉大的祖父早早就被氣死了,沒有看見這悲慘的一幕。

在我剛滿十一歲的時候,我祖父遺囑保管人來到我家,向我宣讀了我祖父最後的一份遺囑,內容是從這一天開始,我就可以獨立處理家族的事物而不必事事經過我父親的同意。

我永生難忘那個尖酸刻薄的老頭看我的樣子,他眯著兇狠的三角眼,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說了一句話:

「如果你和你老子一個德行,那麼馬爾福家族就可以划下據點了!不過這也沒關係,到現在為止沒落敗亡的純血家族也不止你們一個!!」

——我笑的很恭敬,點頭向他致謝。

我十一歲入學的時候,沒有父母在身邊,我只能一個人去對角巷買東西;我高高的昂起頭,驕傲自若的對店員說話行事,決不讓任何人看輕了去。

當時我就暗暗下定決心,將來,我絕不讓我的孩子也一個人去對角巷買入學物品,我要給他最好的,讓他的生活永遠不知道什麼叫缺憾。

這一天我成年了,十一歲的盧修斯·馬爾福將為自己規劃完美的人生。

霍格沃茲的生活其實並不難,所謂爛船也有三斤釘,不論馬爾福家的實際情況如何,在外人看來我還是一個古老高貴家族的繼承人。在良好的家世背景之下,再加上我個人的努力和為人處世,很快我就在斯萊特林混的風生水起。

我四年級就成為了魁地奇球隊隊長,五年級又毫無爭議的當選了級長,我指揮的球隊從無敗績,我領導的斯萊特林年年都得學院杯。

在風光的背後處處都有嫉恨的目光和陰暗的算計,我知道他們是怎麼稱呼我的——「狡猾的銀蛇」!可是,那又怎樣呢?事實是:

我獲得了榮譽——儘管那是我使了詭計,

我完成了職責——沒錯,我趁教授不注意暗算了對手,

我沒有觸犯校紀校規——對,我鑽了漏洞。

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當許多年後,新入學的學生看見霍格沃茲留存的記錄時,難道他們會知道這些成績是怎麼來的嗎?不,他們只會驚嘆我的成功和勝利。

重要的不是手段,而是結果。這就是斯萊特林方式。

我對著鏡子來回練習臉部表情,要有威嚴的,要有震懾力的,要謙恭的,要和氣的,要高貴優雅的……

很好,盧修斯,你做的非常好。

——我對著鏡子中的自己滿意的微笑。

人的一生會有許多選擇的機會,如果正確的把握它們,那麼你的人生就是成功的,反之,就是失敗的。

這句話是我很小的時候從一本書里看來的,並深深的記在心裡,從那時起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認真對待生命中的每一個選擇機會。

所謂先成家後立業,祖先說的話絕對是有道理的。

生命的延續不僅是對一個古老血統的傳承,更重要的是對活著的人的肯定。

一個男人要是連後代都沒有,就算有再大的事業又如何?辛辛苦苦打拚下的事業留給誰去,你費盡心機留下的巨大財富要是沒有人替你花,難道死了帶到地下去?

你輝煌的姓氏要是沒有人給你傳下去,那你就只能當傳說了。

「…曾經有一個了不起的大家族,他們…·,可惜斷絕了…啊…」

一想到很多年以後,別人會用這樣懷念的口氣談論馬爾福家族,我就覺得呼吸短促,氣不打一處來。

不行,我得要兒子。哦,對了,得先要個妻子。

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一個選擇是關於婚姻的。

我那敗家的父親在這一方面總算為我做出了一點貢獻,不用看我周圍親戚的悲慘案例,我就知道糟糕的婚姻絕對會毀滅一個古老強大的家族,所以我絕不馬馬虎虎的娶一個。

我的祖父臨死前給我留下的遺言慘烈而凄愴:

「…如果高貴的馬爾福家族血液中混了麻瓜的血液,我寧願我的家系現在就斷絕!!我死了以後,你要把我的骨灰放在床頭,天天對我發誓,絕不讓我們的純血受到玷污!!」

我沒有那麼干,因為怕做噩夢;我把骨灰寄去給了父親,讓他們父子倆好好相處。

雖然,在骨灰問題上我沒有按照祖父的意思去做,但我完全同意純血聯姻,可是對於像我們這樣純血貴族之家來說,其實可以選擇的範圍並不大。

我一定要謹慎仔細,不能像我母親那樣不理智的享樂揮霍,但也不能小家子氣的錙銖必較,不能像貝拉特里克斯那樣瘋狂兼神經質,當然更加不能像她的二妹安多米達那樣居然看上了一個泥巴種。

對於我如此熱衷與思考妻子的人選問題,帕金森覺得既驚訝又好笑,他認為在經過我父母的『精彩』婚姻之後,我會對婚姻有抵觸情緒。可是,沒想到我非但沒有不婚的意思,還跟十分熱心熱腦的往圍城裡沖。

「在那裡跌倒就要在哪裡爬起來。」我很嚴肅的回答。

最後,我選定了納西莎。

都說兒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我不這麼認為,我覺得納西莎是最理想的妻子,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這麼認為。

她也出身於一個古老的純血家族,雖然是旁系,但依然高貴,作風處事都一派貴族風範,很襯馬爾福的家世;

她很是高挑漂亮,加上我的英俊瀟洒,估計我們的孩子不會歪瓜裂棗,要是一個不小心沒準還是個小帥哥,唉呀祖父啊,想想都覺得心情愉快,幹勁十足啊;

她理智聰明,從她日常的表象來看,她應該善於持家,會把家裡料理的妥妥噹噹,讓男人在外面打拚不會有後顧之憂;

她對我很忠誠,對傳統的家庭義務有很強的責任心,相信不會紅杏和綠帽的問題;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她和我有共同的愛好——詩歌,她有很高的詩歌鑒賞能力,對我的朗誦永遠讚不絕口;想必閑暇時刻,我們會有很和諧的業餘活動。

若干年後,馬爾福莊園里,會有一個漂亮活潑的小小馬爾福在圖書室里乖乖念書,我和我的妻子在小花廳里悠哉喝茶,我吟詩給納西莎聽。

而家養小精靈則恭敬的送來剛寄到的小馬爾福的成績單,是全優。

天氣晴朗,陽光燦爛。

很好,很好。

「納西莎,我已經想好了,我們的兒子將來就按照你們家的習慣,用星座命名,就叫Draco好了!」我笑眯眯的對她說。

「啊……盧修斯,你真是太聰明了,我們都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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