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陳默的反射弧雖然長,可是行動力卻不一般,於是他的效率也總是相當的不錯。第二天,成輝在晚飯之前感覺到陳默停下來充滿期待地看著他,於是試探著問了一聲有事兒?

陳默點頭。

成輝揮手,有事兒就忙你的事兒去吧,晚上趕不回來我頂。

陳默抓起錢包和鑰匙就走了出去,成輝看著他的背影嘿嘿一笑,桃花兒開了嘛,這小子。

陳默在一路開車時思考他等會兒要怎麼跟苗苑說,而苗苑又會怎麼回答他。如果苗苑同意會怎麼樣,如果她不同意,又要怎麼樣。原傑曾經向他嘮叨過一個道理,說女人嘛,都是口是心非的,所以女人說不其實就是,女人說要走,那只是希望你能留下她。陳默對這個理論抱有一定的懷疑,主要是因為他覺得這樣也太閑了點,而次要是因為原傑如此精通理論,那不是也失敗了嗎?很明顯他的女人說要走的時候,沒有期待著他說留下。

最後陳默決定,管他呢,我們總是要先看到目標,才會知道要用怎樣的角度開槍,才知道風速多少,仰角幾何,怎樣糾偏……如果一槍不中,沒關係,再打一槍。陳默覺得這世上的道理千千萬,咱總得找一條適合自己的理論當基礎。

所以,陳默想,按照標準程序他應該進去很有禮貌的邀請苗苑吃頓飯,按照標準程序他應該先問一下她最近過得好不好有沒有男朋友,按照標準程序……

按照標準程序……陳默推開門,四下張望之後,沒有找到苗苑,心中非常失落,一般說來苗苑都是在周三休息的。

王朝陽熱情地招呼他,你來了啊,老規矩嗎?

陳默擺手,說今天不要了,苗苑在哪裡?

王朝陽馬上警惕了,早說了嘛,一個男人天天上門買同樣的蛋糕,這種事怎麼看怎麼不正常,果然是來泡妞的,她搖搖頭淡定的說:「今天人不在,跟男朋友約會去了。」

可惜了,雖然是熟客,但是楊維冬昨天晚上剛剛向她討教苗苑的口味愛好,怎麼著她也不能撬自己人牆角。

陳默頓時冷下來,盯著王朝陽的眼睛咬字重複:「男朋友?」

王朝陽一時被他盯得說不出話來,僵硬地點頭,好可怕,額滴神咧……

「她男朋友,是……?」

「我們店裡那個……就是那個……」王朝陽不自覺脫口而出,說到一半才醒悟過來我為什麼要告訴他,他算什麼人呢?

陳默發現那個麵包師果然也不在,他垂下眼略點了個頭,低聲道:「麻煩你了。」

王朝陽嘴角僵硬地一抽,強笑:「不麻煩。」

按照標準程序,他這樣的經歷應該叫做,目標對象,忽然失去攻擊需要,他潛伏三天,追蹤千里,終於發現並鎖定目標,然後上面說:別打了回來!

陳默站在人間的門口徘徊了一下,漫無目的地隨著人流而走,這條路上走著形形色色的人,或者匆匆,或者悠閑,陳默茫然地看著他們,視線從那些無差別的臉上滑過,過去了,就是過去了。

似乎,他總是慢了一步,讓一些東西從自己的指間滑過,等到那種觸覺傳到大腦,再握緊,手中已經空空如也,只差一點點。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與他擦肩而過,陳默被擠到一家鹿港小鎮門口,門開門關時從大廳里飄出來一段熟悉的樂曲……

「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過你的人不會明了……」

陳默站在門口愣了幾秒,鬼迷心竅地推開門走了進去。侍應生熱情的過來招呼他,把他引到靠窗的位置遞上菜單,陳默專心在聽歌,漫不經心地說隨便,好的,就這樣。

李宗盛那把拖泥帶水的嗓音在空氣中浮動,極淡的滄桑,百轉千折的居然還有幾分豁達的味道。

是鬼迷了心竅也好,是前世的因緣也好。

然而這一切已不再重要,如果你能夠重回我懷抱。

……

雖然歲月總是匆匆的催人老,雖然情愛總是讓人煩惱。

雖然未來如何不能知道,現在說再見會不會太早。

……

一曲終了,陳默終於有心情打量店裡的環境,這家台式飯店,背景音樂一直不停地放著滾石的老歌,帶著濃濃的懷舊味兒,裝修簡單明快。侍應生端了一盤冰沙放到自己面前,陳默嘗了一口,很甜,但是很冷,陳默把勺子放下,看窗外往來的人群,日暮西沉,艷色金紅的晚霞把這城巿燃燒成一片輝煌的火海。

按說以陳默的年紀,他的青春已經錯過了李宗盛和羅大佑的時代,可是當年他軍校的一個室友狂迷李宗盛,陳默對音樂沒有太多感觸,他總是漫不經心地聽著,漫不經心地哼兩句,於是永遠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人會因為聽到某首歌而潸然淚下,為什麼有人會對一個歌者抱有崇敬的心理。

而此時此刻,陳默在這個色彩濃烈的黃昏一人獨坐,在人群喧囂中回味自己的寂寞,他忽然記起室友說過的一句話,他說我喜歡李宗盛,因為他試著不露痕迹,告訴我愛情的道理。

這句話很蒼老,很模糊,好像壓在記憶的箱底已經很久很久,展開看的時候滿是塵埃。

陳默記起當時的他是完全不在乎什麼叫愛情的,每一個壯志雄心的男人在二十齣頭的時候都不在乎什麼是愛情,在他們看來,愛情就像麵包上的草莓,紅艷艷的,誘人的美味的脆弱的……裝飾!

對,關鍵詞在最後一個,無論多麼美好的形容詞都不能抹去最後那個名詞的定性:裝飾!

所以那個時候的他對室友的喜好不置一評,如果說愛情本身就不重要,那麼,愛情的道理更不值得太關心。我們年輕的時候都曾經瘋狂地追求過某些東西,也曾經不屑一顧地放棄過很多東西,而那其實都是因為我們的無知。陳默心想,大概就是如此,他的無知讓他錯過了他生命中最好的姑娘,可是,如果沒有相遇、別離、錯過,無知的人要怎麼才能知道起來?

陳默離開那間餐廳的時候,辛曉琪激揚的嗓音在耳邊迴響。

被愛是奢侈的幸福,可惜你從來不在乎。

……

我們的愛若是錯誤,願你我沒有白白受苦

若曾真心真意付出,就應該滿足。

……

啊!多麼痛的領悟,你曾是我的全部。

只願你掙脫情的枷鎖,愛的束縛任意追逐。

別再為愛受苦

……

陳默記起那時苗苑看著他淚流滿面,她說她不行了,她說你不愛我。

她振振有詞理直氣壯,她邏輯分明有理有據,她其實是在等待著自己去反駁她。

陳默心想他當時應該堵上她的嘴,把她抱在懷裡狠狠地親吻,他應該牢牢地抓緊她,絕不放開,他應該斷然地告訴她……

不,你弄錯了,我愛你!如果你還覺得不夠,那我就加倍好好愛你!

然而他沒有那麼做,他剋制又有禮,他寬容又大度,他表現得無懈可擊,或者,那其實只是因為,當時,自己,也是有猶豫的吧!

錯過了的,總是要到錯過了之後才知道錯過。

苗苑今天挺開心的,本來老闆一早就說過要在店裡滿月的時候請大家出去HAPPY一下,只是店裡事兒忙沒機會,昨天在楊維冬的倡議,自己的支持,還有沫沫的附議之下,老闆終於包了一輛麵包車,請大家去秦鎮吃大刀米皮,雪白的米皮,鋥亮的大刀,米皮切得細細的,拌上酸芹菜豆芽辣椒油,那叫一個香,又酸又辣又夠味。

一開始苗苑還抱怨,專門出一次城,居然就為了個小吃,可是一吃到嘴裡才知道那是真的值,拍著桌子也不能放啊!老闆好人做到底,回城時一個個地送到了自己家裡。

入了夜,晚風送爽,老闆開了車上的電台放歌,是首老歌,苗苑輕輕跟著哼了一路。

似乎是從某一天起,陳默就再也沒有出現過,苗苑回憶了很多次,確定是在那天晚上他在她小區里出現之後。苗苑自嘲地笑了笑,她有過一些猜測,一些懷疑,可是那又如何呢,這世界其實真的存在巧合,而事後我們也無力去分辨。

沫沫打好計畫決定要和米陸同學共同創建良好的革命未來,於是退了自己那邊的房子去和米陸一起住,退房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自己這些年收了那麼多雜物,所以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各家兒子,各家親媽領走。苗苑無奈地接手了一批自己的舊物,其中就有那隻BH的超級大兔子。這是苗苑曾經的寶貝,但不是沫姑娘的,能看得出來這隻兔子這半年來在後媽家裡過得挺憋屈,漂亮的長毛沾了灰,灰頭土腦的一大隻,苗苑守著它看了半天,終於鼓起勇氣給澡盆里放水……

秋色正濃,銀杏的葉子染出金黃色的風,苗苑捏著酸疼的胳膊腿兒,癱在小沙發上看著陽台外,那兔子沾了水越發狼狽得不能看了,可憐兮兮地被苗苑栓著耳朵掛在那兒,在風裡一下一下地晃悠。苗苑看著看著,慢慢微笑起來。

被愛是奢侈的幸福,可惜你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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