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生死與共 第二十四章 我覺得值(3)

不過這以一敵八十的戰況就算是有夏明朗在一邊拆牆打諢,陸臻還是毫無懸念地醉了下去,雖然他的戰損比已經創造了一中隊有史以來的最高峰。

有人喝醉了喜歡哭,有人喝醉了喜歡笑,據說方進喝醉了甚至會去操場上踢正步,不過那天方進酒喝得極少,一直蔫巴巴地呆在陳默旁邊,讓陳默也覺得莫名其妙得很。

可是陸臻發酒瘋的方式另類得讓人想哭,他醉了不折騰自己,光折騰別人,把酒倒在別人脖子里啦,劃著火柴往人身上扔啦,他像個幼稚的小孩那樣惡劣頑皮又興緻勃勃樂此不疲,誰都拿他沒辦法,一個不小心,一塊蛋糕已經呼在你腦門上,還要磨兩下。夏明朗大樂,坐得遠遠地看著陸臻借酒裝瘋,報仇雪恨。

這俗話說跟什麼人學什麼樣,這狐狸家養著的兔子你能指望他純良到哪裡去?夏明朗三分得意,心道,這小子果然隨我。

到後來徐小花終於瞧不下去,躥過去拽他,陸臻睜著一雙星光大眼睛沖他眨巴眨巴地傻笑,忽然「吧唧」一口啃在他臉上,大呼:小花,我最喜歡你了!

在眾人的鬨笑聲中,徐知著當場石化,僵硬著一寸一寸地移過臉,看到夏明朗正綠幽幽地瞧著他。夏隊長終於意識到,那小子,他是真的醉了,隨即,夏隊長極具危機感地意識到,得儘快把這小子弄回屋裡去,丟人得丟在家裡。

夏明朗以領導的姿態插手亂局,大家畢竟也算盡興了,現在有人收拾禍害他們也是巴不得,夏明朗架著陸臻往外走,徐知著馬上跟過來幫忙,他壓低了嗓子問:「你要把他弄回哪兒?」

夏明朗一愣,要說他還真沒考慮過這個問題,似乎下意識地就想把陸臻往自己屋裡帶。

徐知著飛快地抬頭掃了他一眼,說道:「交給我吧,你放心。」

夏明朗悶聲應了一句。

徐知著忽然覺得有點感傷。

你放心,這三個字在最初最初的時候夏明朗曾經對他說過,那時候如果他想繞過自己去接近陸臻,兩方對峙的時候他還得向他說一句你放心。那時候他與陸臻是好兄弟,而夏明朗是一個外人中的外人,接近於敵人。

而現在,當他想把陸臻從夏明朗面前帶走,卻變成了他得給夏明朗一個交待,徐知著覺得有點憋屈的心酸,因為陸臻的緣故提前感受到了類似於兒大不由娘,女大不中留的感傷心態。

由於徐知著的沉默,夏明朗尷尬得無以復加,隨著徐知著一起把陸臻抬上床之後,他甚至沒敢再去看一下徐知著的表情就落荒而逃。

陸臻喝醉了酒只有一個好處是實實在在的,那就是如果他睡著了,那就是真的睡著了,不會再有反覆,一覺到天亮,所以徐小花那一晚倒是沒遭什麼罪。

第二天夜裡,食堂給陸臻送了張賬單來,差不多5000多塊,看著要是沒問題,那就直接報給大隊從陸臻的工資卡上划走。雖說這人均50的標準放在外面不算過分,可是基地食堂畢竟是自產自銷,糖醋小排才10塊錢一盆,那得吃成什麼樣才能吃掉他5000多塊錢?

陸臻揪著菜單細細地看,看到最末兒一口血郁在喉嚨口差點兒就噴了出來,灰黑色小字兒整整齊齊地排著:五糧液,52度醇三瓶。陸臻義憤填膺地衝出去找人算賬。不,重點不是那幫臭小子居然膽敢敲了他三瓶五糧液,重點是,他們開了三瓶五糧液他居然一口都沒撈著。

這,這個實在是太過分了!!

大家正窩在楷哥寢室里抱團兒聊天,頗有點仗著人多架子大的味道,眼看著陸臻氣勢洶洶地殺進來,一個個笑得三分得意七分推脫,七嘴八舌地調侃:哎呀,酒仙來了。嗨,小臻子有水平啊!你昨兒一共放倒了幾個……

陸臻不聽他們打岔,揪著追問五糧液誰給點的,誰給開的,他要找人算賬!

太過分了,用他的錢在他眼皮子底下開了好酒,一滴都沒讓他沾上,這還有沒有人性了啊!

陸臻悲憤怒吼,大家哄然而笑,一個個狡猾狡猾的當然沒人告訴他是誰下的手,陸臻氣不過去纏鄭楷,原本就是打打鬧鬧的時段,鄭楷年紀最大性格最穩,永遠都是老大哥安穩可靠的樣子。陸臻眼下覺得委屈,拉著鄭楷說話的時候就帶上了三分拖音,含混著一些撒嬌耍賴的味道嚷道:「楷哥,你管管他們,這太欺負人了……」

「煩死了,不就是三瓶酒嘛,爺我賠給你丫的!」角落裡忽然炸出一聲爆響,方進分開人群站到陸臻面前,一雙大眼瞪圓了火星直冒,煩躁地甩出一句話:「媽的,給爺等著。」當場摔門而出。

陸臻頓時愣住,四下里寂靜無聲,眾人面面相覷。

陸臻茫然回顧,找了一圈發現陳默不在,只能求救似的看著鄭楷,鄭楷也是一頭霧水,安慰地拍拍他肩膀,說道:「別管他,那小子抽風,從昨兒晚上開始就這樣,昨天讓他去找你,人也不知道跑哪兒去了,你都到了,他還沒回來,小孩子脾氣,別跟他計較。」

陸臻勉強笑了笑,心裡有種空茫茫的疼痛,沒著沒落的,很壞的預感。他心事重重地往回走,看到方進陰沉著臉等在他宿舍門邊,陸臻頓時心裡緊張,推門看到徐知著不在,莫名其妙地鬆了一口氣,努力輕鬆地笑道:「侯爺,你搞什麼?」

方進一聲不吭地跟著他進門,從口袋裡掏出錢來一把砸在陸臻床上:「酒是我點的,還你,一千五,有空點點。」

陸臻終於變了臉色,怒道:「你怎麼回事?有話明說。」

方進抬頭憤怒地瞪了他一眼,轉身就走。

陸臻是固執到底的個性,馬上伸手去拽他,方進像是被電打到似的一下彈開,嚷道:「你別碰我!」

陸臻飛起一腳搶先把門踢上,翻手落鎖,神色冷冽:「不說清楚就別想走。」他盯著方進的眼睛,「侯爺你也是爽快人,我到底怎麼得罪你了,你給個明話,要殺要剮我隨便你,但是你得讓我死個明白。」

方進氣得臉都白了,拳頭握緊,骨節咔咔直響,陸臻梗著脖子與他對視,不偏不讓。

「好,好……」方進指著他的鼻子,「你和隊長那點臟事兒,我都看到了。」

陸臻頓時僵住,一身的鋒芒全折在半空中,眼神落空而茫然,方進大力把他從門口推開,自己開門出去,摔門時一聲爆響,震得整個走廊里都嗡嗡直響。

方進很鬱悶,非常鬱悶,事實上他活這麼大就沒有這麼鬱悶過,鬱悶到讓他覺得全身都有壓不住的火在燒他,就算是打爛一百個沙包都泄不了憤。

昨天他找到山上去的時候遠遠地聽到陸臻在唱歌,很輕的飄飄蕩蕩的聲音,但是很好聽,他覺得很得意,總算是抓到這小子的把柄了,明明就是會好好唱歌的嘛,唱這麼好聽就給隊長一個人聽,太他媽不厚道。方進想抓現行,所以走得特別輕,當方小侯鐵了心不想讓人發現的時候整個麒麟只有兩個人能發現他,一個是陳默,此刻正在遙遠的食堂,另一個就是夏明朗,而前提是他得全心戒備。

然而當方進的視野中出現了全部的人影,那種奇異的曖昧的氣氛頓時讓他感到迷惑,源於一個特種兵融化在骨血中的謹慎,他在茫然不解中迅速地選擇了隱蔽,靜觀其變。

於是他看到了讓他血液逆流的畫面。

他知道那樣的動作意味著什麼,作為一個在軍區大院里長大的孩子,他十八歲特招入伍,二十歲來到麒麟,對於外面的世界他可能了解得有些單一,可是所有與軍隊有關的事,他知道的並不少。

他知道部隊里有這種人,他仍然記得當年他的父輩們是用怎樣的輕蔑口吻談論著他們,他們管這種人叫屁精,那是一群垃圾似的軟弱無能的傢伙,他們是膽小鬼娘娘腔,他們什麼都做不好,只會躲藏在沒有人的地方互相干一些見不得人的事。

然而,夏明朗?

當他把這個名字與那兩個字聯繫到一起的時候,一瞬間天塌地陷。

四年,他在麒麟已經呆了四年。

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經聽說過這個名字,愛爾納的鬼魂,如雷貫耳,他因為可以與他呆在一個隊里並肩戰鬥而激動不已。這四年中,無數次,他們在槍林彈雨中來去,演習,實戰,他看著他遊走生死,縱橫無敵。

那是他的隊長,無論何時,無論何地。

有時候方進甚至認定,即使是當他站在懸崖邊,只要夏明朗讓他往下跳,他都會毫不猶豫地跳下去,沒有理由也不必解釋,這是一種信賴,超越生死。

可是現在?

極度的驚恐讓方進一時之間茫然不知所措,他坐在山頂上直到夜風把他吹透了才回過神,回到基地的時候他看到食堂里燈火通明,忽然才想起來今天是什麼日子,他原本應該去幹什麼。

陳默看著他的眼神安靜中有詢問,但是他什麼話都說不出來,這是樁醜聞,像笑柄一般的只會在私底下被人嘲諷,而在一些正式的場合人們甚至不屑提及的醜聞。

方進很難過,他不是那種藏得住話的孩子,他需要傾述可是他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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